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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建投:2023年半年度报告

2023-08-30财报-
浙江建投:2023年半年度报告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 【披露时间】 1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沈德法、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志祥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金宏亮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存在的宏观经济风险、市场风险、技术提升风险、知识产权风险、客户信用风险,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关于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部分的内容。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2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7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0 第四节公司治理31 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32 第六节重要事项36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96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102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103 第十节财务报告106 备查文件目录 一、经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公司盖章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文本原件。 二、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三、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四、其他有关资料。 五、备置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释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公司/集团/本公司/上市公司/浙江建投/浙建集团 指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 指 现行有效的《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浙江省国资委 指 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资运营公司 指 浙江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工银投资 指 工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中国信达 指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建阳 指 浙江建阳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迪臣发展 指 迪臣发展国际集团投资有限公司 鸿运建筑 指 鸿运建筑有限公司 财务开发公司 指 浙江省财务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浙江建工/建工集团 指 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浙江一建 指 浙江省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二建 指 浙江省二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三建 指 浙江省三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交建 指 浙江省建投交通基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浙建环保 指 浙江建投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浙江建机 指 浙江省建设工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 浙建实业 指 浙江浙建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武林建筑 指 浙江省武林建筑装饰集团有限公司 建工五建 指 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第五建设公司 建材集团 指 浙江省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二建钢结构 指 浙江省二建钢结构有限公司 二建安装 指 浙江省二建建设集团安装有限公司 华营建筑 指 华营建筑有限公司 中金公司 指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报告期、本报告期、本期 指 2023年1月1日-2023年6月30日 上期 指 2022年1月1日-2022年6月30日 控股股东 指 浙江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 指 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股东大会 指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会 监事会 指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浙江建投 股票代码 002761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的中文名称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如有) 浙江建投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ZhejiangConstructionInvestmentGroup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ZCIGC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沈德法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潘建梦 张凯奇 联系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西路52号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西路52号 电话 0571-88057132 0571-88057132 传真 0571-88052152 0571-88052152 电子信箱 zjjtzq@cnzgc.com zjjtzq@cnzgc.com 三、其他情况 1、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不适用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2年年报。 2、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披露半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媒体名称及网址,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2年年报。 3、其他有关资料 其他有关资料在报告期是否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营业收入(元) 47,988,379,008.66 46,973,987,509.34 46,973,987,509.34 2.1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539,210,625.84 673,413,755.08 672,323,699.27 -19.8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506,859,764.00 630,331,303.35 629,241,247.54 -19.4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273,662,948.09 -2,022,754,382.94 -2,021,534,487.00 86.46%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45 0.57 0.57 -21.0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45 0.57 0.57 -21.0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7.35% 10.36% 10.36% -3.01%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总资产(元) 116,932,104,763.31 111,119,836,600.81 111,281,001,386.59 5.0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7,562,402,329.02 8,290,944,360.04 8,298,339,086.99 -8.87%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由于本年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公司调整了相关数据 五、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六、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5,811,641.88 主要是房产等资产处置损益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18,565,043.50 建筑业发展奖励、政府质量奖等各类政府补助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7,300,074.77 资金拆借利息收入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1,167,931.63 以前年度单项计提减值准备的款项本期收回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9,815,811.03 拆迁补偿、罚没收入等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1,308,199.77 个税手续费返还等 减:所得税影响额 8,066,725.07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3,551,115.67 合计 32,350,861.84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一)行业基本情况 1、行业主管部门及监管体制 我国建筑业实行综合与专业相结合的监管体制,主要监管内容包括市场主体资格和资质的管理、建设工程项目的全过程管理以及对建设工程项目的经济技术标准管理等。行业主要监管部门和体系包括: 主管部门名称 相关行业管理内容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及地方各级建设主管部门 负责对本行业市场主体资格和资质的管理,包括各类建筑企业进入市场的资格审批、查验和资质的认可、确定,行业标准的建立等职能 交通运输部地方及各级交通主管部门 负责管理公路、水路的建设市场,在公路、水路工程建设项目上,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等职能 国家发改委及地方各级发改委 负责固定资产投资建设工程的规划、核准审批等职能 商务部及地方商务厅 负责对施工企业的对外承包工程资格的核发和管理,负责对外承包公司的监督管理 水利部及地方水利厅(局) 负责管理全国及地方水利建设工程 2、市场竞争格局和竞争特点 建筑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之一,市场规模庞大,企业数量众多,市场化程度较高。我国建筑业的企业规模分布呈现“金字塔”状,即极少量大型企业、少量中型企业和众多小型微型企业并存。从企业性质和竞争能力角度,中国建筑市场拥有较强竞争力的建筑公司主要有如下三类:一是特大型央企和地方大型国有(或控股)建筑公司。特大型央企主要是国有超大规模的特级资质企业;地方国有(或控股)建筑公司主要是各省市具有总承包特级资质的大型建筑企业;二是大型的国企改制或新兴民营建筑公司。这些企业多数完成了民营化改制,实现了经营者、管理和技术骨干的持股,企业机制灵活,在完全开放、竞争充分的环境中迅速发展;三是跨国建筑公司。随着中国对外开放程度越来越大,跨国经营的国际知名建筑公司纷纷进入中国,并在勘察和设计等高端建筑市场领域拥有很强竞争力。跨国公司凭借资本、技术、信息、装备等方面的优势,通过融投资与承建的联动,参与部分大型项目的竞争,抢占高端市场份额。 目前中国建筑业的市场竞争格局呈现以下三个特点:一是中国建筑业市场竞争完全,但产能结构不平衡;二是建筑市场地区发展不均衡,市场集中度比较低;三是竞争同质化明显、专业化分工不足。 3、市场需求情况 随着城市化和人口增长的加速,住宅、商业和公共设施的需求也在不断增加。建筑业与其他行业相辅相成,"一带一路"、"新农村建设"、巩固"脱贫攻坚"、"先农村后城市"、"大力发展农村新能源"、"公共建筑"、"新城镇建设"等概念的提出和推动实施,孕育着广阔的市场前景。 (二)公司市场地位 浙建集团是浙江省成立最早的国有建筑企业,主要从事建筑施工业务以及与建筑主业产业链相配套的业务。集团已连续多年入选ENR“250家全球最大国际承包商”中国承包商10强、中国企业500强、浙江省百强企业,综合经济技术指标在全国同行中始终保持前列。目前,集团已发展成为一家集投资、设计、建造、运维于一体的现代建筑服务全产业链企业集团,是整体上市的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