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 E C E PW i n d-p o w e r C o r p o r a t i o n C o . , L t d. 2023年半年度报告 二○二三年八月 公司代码:601016 公司简称:节能风电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公司负责人刘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郑彩霞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祎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六、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不适用本半年度报告中所涉及的发展战略、未来经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广大投资者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注意投资风险。 七、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重大风险提示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重大风险。公司已在本半年度报告中详细描述了可能面对的风险,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六、其他披露事项(一)可能面对的风险”中的内容。 十一、其他 □适用√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释义 .....................................................................................................................................4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5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8第四节公司治理...........................................................................................................................39第五节环境与社会责任...............................................................................................................42第六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54第七节优先股相关情况...............................................................................................................60第八节债券相关情况...................................................................................................................60第九节财务报告...........................................................................................................................68 第一节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六、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不适用 七、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2023年1-6月,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元/股)”、“稀释每股收益(元/股)”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较上年同期分别减少32.18%、30.27%、32.65%,主要原因是受本期澳洲平均电价回落、部分项目正式投运后营业成本增加以及2022年11月配股募集资金到账股本增加所致。 八、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不适用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十、其他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一)全球风电行业发展情况 风能是一种清洁的可再生能源。在过去的30多年里,风电发展不断超越其预期的发展速度,成为世界上增长速度最快的能源之一。根据全球风能理事会统计数据,全球风电累计总装机容量从截至2001年12月31日的24GW增至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906GW。 全球风电行业发展呈现如下特征与趋势: (1)海上风电新增装机量大幅上升 根据全球风能理事会(GWEC)发布的《全球风能报告2023》,得益于技术进步和商业模式创新,风能行业正在快速发展。2022年全球新增风电装机容量77.6GW,较去年同期下降17.1%。其中陆上风电新增装机容量68.8GW,海上风电新增装机容量为8.8GW,海上风电新增装机容量大幅上升。 (2)中国仍为风电发展最快的国家 2022年,中国风电新增装机容量居全球第一,占全球新增装机容量的49%。其中,新增陆上风机装机容量32,579MW,占全球新增陆上风电装机容量32.6%,新增海上风机装机容量5,052MW,占全球新增海上风电装机容量57.60%;其次为美国,占全球新增装机容量的11%;第三名为巴西,占全球风电新增装机容量的5%;第四名为德国,占全球风电新增装机容量的4%。 根据全球风能理事会(GWEC)发布的《全球风能报告2023》,中国继续引领全球的海上风电发展,截至2022年底,中国的海上风电累计装机容量超过30GW,超过了欧洲过去三十年达到的水平。 (3)全球风电行业的市场前景将更加乐观 根据全球风能理事会(Global Wind EnergyCouncil,GWEC)发布《2023年全球风能报告》预测,未来5年(2023—2027年),预计全球风电新增装机容量为680GW,相当于到2027年每年增加136GW。由于欧洲的能源革命、中国承诺进一步扩大可再生能源的占比及IRA通过的原因,GWEC之前预测2022年至2030年将建成1078GW,现在预测2023年至2030年将新增1221GW的容量,增加了13%。 (二)我国风电行业发展情况 (1)我国风能资源概况 中国幅员辽阔、海岸线长,拥有丰富的风能资源。2022年《中国风能太阳能资源年景公报》统计分析了2022年我国陆地10m高度的风速特征,全国10米高度年平均风速较近10年平均值偏小0.82%,较2021年偏小0.96%,属正常略偏小年景。2022年,我国70米高度平均风速约为5.4米/秒,100米高度年平均风速约为5.7米/秒。其中,70米高度平均风速大于6.0米/秒的地区主要分布在东北大部、华北北部、内蒙古大部、宁夏中南部、陕西北部、甘肃西部、新疆东部和北部的部分地区、青藏高原大部、云贵高原和广西等地的山区、东南沿海等地。2022年年平均风功率密度为193.1瓦/平方米,与近10年相比,2022年70米高度年平均风功率密度偏小的区域主要分布在新疆北部、青海中部、云南北部、贵州南部、河北北部和南部、山东大部、江苏南部、浙江东北部沿海等地;偏大的区域主要分布在黑龙江南部、吉林东部、四川东部、重庆、湖北东南部、湖南西北部、广西南部的部分地区、福建东部的部分地区。100米高度平均风速大于6.0米/秒的地区主要分布在东北大部、内蒙古、华北北部、华东北部、宁夏中南部、陕西北部、甘肃西部、新疆东部和北部的部分地区、青藏高原、云贵高原和广西等地的山区、中东部地区沿海等地。2022年,年平均风功率密度为227.4瓦/平方米。平均风功率密度大值区主要在内蒙古中东部、黑龙江东部、吉林西部和东部的部分地区、河北北部、山西北部、新疆北部和东部的部分地区、青藏高原大部、云贵高原的山脊地区、福建东部沿海等地。 我国风能资源地理分布与现有电力负荷不匹配。沿海地区电力负荷大,但是风能资源丰富的陆地面积小;“三北”地区风能资源很丰富,电力负荷却较小,给风电的经济开发带来困难。由于大多数风能资源丰富区,远离电力负荷中心,电网建设薄弱,大规模开发需要电网延伸的支撑。 (2)我国风电行业定价机制 到2022年,我国风电上网电价已经历了六个阶段: 第一阶段,完全上网竞争阶段(20世纪90年代初-1998年)。这一阶段处于风电发展的初期,上网电价很低,其水平基本是参照当地燃煤电厂上网电价,每千瓦时的上网价格水平不足0.3元。 第二阶段,审批电价阶段(1998-2003年)。上网电价由各地价格主管部门批准,报中央政府备案,这一阶段的风电价格高低不一。 第三阶段,招标和审批电价并存阶段(2003-2005年)。这是风电电价的“双轨制”阶段。由于这一阶段开启了风电项目特许权招标,出现了招标电价和审批电价并存的局面,即国家从2003年开始组织大型风电场采用招标的方式确定电价,而在省、市、区级项目审批范围内的项目,仍采用审批电价的方式。 第四阶段,招标与核准方式阶段(2006-2009年)。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风电电价通过招标方式产生,电价标准根据招标电价的结果来确定。 第五阶段,固定标杆电价方式阶段(2009-2020年)。随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风力发电上网电价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09〕1906号)的出台,风电电价按照全国四类风能资源区制定相应的风电标杆上网电价。 第六阶段,竞争电价与平价电价上网阶段(2019-至今)。国家能源局《关于2019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19〕49号)的出台,进一步降低了风电标杆上网电价,确定了平价上网节奏和日程。2019年,国家发改委发布了《国家发改委关于完善风电上网电价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19〕882号),明确了2019、2020两年陆上风电和海上风电新核准项目的电价政策,将陆上、海上风电标杆上网电价均改为指导价,规定新核准的集中式陆上风电项目及海上风电项目全部通过竞争方式确定上网电价,不得高于项目所在资源区指导价。2021年7月,国家发改委发布了《关于2021年新能源上网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2021年起,对新核准陆上风电项目(以下简称“新建项目”),中央财政不再补贴,实行平价上网;2021年新建项目上网电价,按当地燃煤发电基准价执行;新建项目可自愿通过参与市场化交易形成上网电价,以更好体现风电的绿色电力价值;2021年起,新核准(备案)海上风电项目上网电价由当地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具备条件的可通过竞争性配置方式形成,上网电价高于当地燃煤发电基准价的,基准价以内的部分由电网企业结算。 2022年,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关于2022年新建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