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3105公司简称:芯能科技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公司负责人张利忠、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金炫丽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金炫丽声 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六、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因存在不确定性因素,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可能存在的风险已在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五、其他披露事项”中“(一)可能面对的风险”详细描述,敬请投资者查阅。 十一、其他 □适用√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释义4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4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6 第四节公司治理23 第五节环境与社会责任24 第六节重要事项26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37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39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39 第十节财务报告40 备查文件目录 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载有董事长签名、公司盖章的半年报报告文本。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第一节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报告期、本期 指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公司、本公司、芯能科技 指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交易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司章程 指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正达经编 指 海宁市正达经编有限公司、公司关联方、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法人股东 乾潮投资 指 海宁市乾潮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关联方、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法人股东 建湖芯能 指 建湖芯能新能源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泗阳芯能 指 泗阳芯能新能源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襄阳芯能 指 襄阳芯能新能源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德清芯能 指 德清芯能新能源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广州芯能 指 广州芯能新能源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门芯能 指 三门芯能新能源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芜湖芯能 指 芜湖芯能新能源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淮安科洁 指 淮安科洁新能源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湖州科洁 指 湖州市科洁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彭泽芯创 指 彭泽县芯创新能源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芯能惠民 指 浙江芯能惠民新能源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能发电子 指 嘉兴能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经开芯能 指 海宁经开芯能能源有限公司,公司参股公司 MW 指 兆瓦,功率单位,1兆瓦等于1000千瓦 GW 指 吉瓦,功率单位,1吉瓦等于1000兆瓦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 芯能科技 公司的外文名称 ZhejiangSunorenSolarTechnology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SUNOREN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张利忠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张健 董雄才 联系地址 浙江省海宁市皮都路9号 浙江省海宁市皮都路9号 电话 0573-87393016 0573-87393016 传真 0573-87393031 0573-87393031 电子信箱 xnkj@sunorensolar.com xnkj@sunorensolar.com 三、基本情况变更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浙江省海宁市皮都路9号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无 公司办公地址 浙江省海宁市皮都路9号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314400 公司网址 www.sunorensolar.com 电子信箱 xnkj@sunorensolar.com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不适用 四、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网站地址 www.sse.com.cn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不适用 五、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芯能科技 603105 - 六、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不适用 七、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一)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本报告期 (1-6月)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 331,502,061.76 294,260,822.13 12.6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09,087,335.66 80,254,585.94 35.9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103,957,100.29 80,704,163.24 28.8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27,899,382.69 268,103,662.54 -52.29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 年度末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814,314,744.11 1,765,227,408.45 2.78 总资产 3,670,681,097.48 3,509,406,813.96 4.60 (二)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本报告期 (1-6月)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2 0.16 37.5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2 0.16 37.5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1 0.16 31.2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6.06 4.87 增加1.19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5.78 4.89 增加0.89个百分点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额变动原因详见“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八、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不适用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金额 附注(如适用)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669,276.88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4,681,848.67 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中“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第84项-政府补助。其中,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本期摊销538,865.58元;与收益相关,且用于补偿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政府补助共计4,142,983.09元。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499,882.8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33,450.00 减:所得税影响额 754,222.98 合计 5,130,235.37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 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十、其他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一)公司所属行业 公司所属行业为光伏行业,所在行业细分领域是分布式光伏领域,且公司聚焦的是“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工商业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的投资运营,区别于“全额上网”工商业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也区别于渔光互补光伏、农光互补光伏、林光互补光伏、户用光伏等类型的分布式光伏电站。“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工商业屋顶分布式光伏的主要特点是利用分散闲置的屋顶资源建设电站,实现光能与电能的转化,所发电量优先供应屋顶资源业主使用,具备清洁环保、所发电量就地消纳等优点,在给公司提供稳定的发电收入的同时也能满足屋顶资源业主用电需求并降低其用电成本,实现公司与屋顶资源业主之间的互利共赢。 (二)公司主要业务及经营模式说明 公司是一家以分布式光伏为核心的清洁能源服务商,主营业务包括分布式光伏电站投资运营(自 持分布式光伏电站)、分布式光伏项目开发建设及服务(开发+EPC+运维)、光伏产品生产销售、充电桩投资与运营,其中以分布式光伏电站投资运营为主。 1、分布式光伏电站投资运营业务(自持分布式光伏电站) 分布式光伏电站投资运营业务主要是自持并运营分布式光伏电站,通过销售电站所发电量,从 中获得稳定的发电收入。根据“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原则,公司与屋顶资源业主签订能源管理合同,以业主需求为导向,在电站建成运营后,所发电量优先供应屋顶资源业主使用,给予屋顶资源业主一定的电价折扣或者支付屋顶资源业主一定的租赁费用。若电站所发电量供屋顶资源业主使用后尚有余电,则余电全额上网。其中,按照设计、施工和安装方式的不同,分为BAPV(在现有建筑上安装光伏组件)与BIPV(光伏建筑一体化)两种形式,以上两种形式皆是利用屋顶资源开发分布式光伏电站实现光伏发电。在公司的自持电站中,BAPV数量及装机规模相较BIPV占比较高。自2017年至今,公司累计已建成、并网BIPV项目装机规模超48MW,具备成熟的BIPV方案实施经验。 分布式光伏电站按应用场景,可细分为工商业屋顶光伏、渔光互补光伏、农光互补光伏、林光互补光伏、户用光伏等类型光伏电站。按消纳模式可分为“全额上网”与“自发自用,余电上网”两种模式。渔光、农光、林光、户用等类型分布式电站由于就地消纳能力有限,“自发自用”电量占比较低,几乎等同于“全额上网”分布式电站。公司自持分布式光伏电站绝大部分是“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工商业分布式电站,该模式电费收入=屋顶资源业主自用电量×业主大工业实时电价×折扣+余电上网电量×当地燃煤发电基准价,“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工商业分布式电站具有以下显著特点: (1)盈利能力强,收入、利润弹性大 由于“自用”部分的电费结算价格参照大工业电价与屋顶资源业主(用电主)结算,与大工业电价 具备同步变动的特点,故综合度电收入远高于“全额上网”电站,投资回报率更可观,且随着电力市场化改革的持续推进,具备较强的收入、利润弹性。 (2)资源质量要求较高,开发难度较大 在筛选屋顶资源时,既要对屋面情况、屋顶承重等有所要求,又要对屋顶资源业主的用电量、 信用情况、经营情况有所要求,以保证高自用比例及电费的稳定收取,对屋顶资源的质量要求较高,屋顶资源开发难度较大,相对“全额上网”来说,较不易实现电站规模的快速扩张。 (3)客户粘性强,可深度挖掘资源价值 光伏电站依托于屋顶资源业主的工商业屋顶建设,需根据业主需求及条件量身设计电站,电站 建成后所发电量“自用”部分电费向屋顶资源业主持续收取20年,具有极强的客户黏性,融洽、紧密的合作关系能为后续拓展充电桩、工商业储能等分布式新应用提供业务空间,实现资源价值的深度挖掘,其他参与者、竞争者不易介入。 公司自持“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分布式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