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杰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 二零二三年八月二十六日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权秋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磊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天宇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本报告中如有涉及未来的计划、业绩预测等方面的内容,均不构成本公司对任何投资者及相关人士的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公司在经营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内容及应对措施已在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部分予以描述,敬请投资者注意并仔细阅读该章节全部内容。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2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7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0 第四节公司治理29 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31 第六节重要事项34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40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45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46 第十节财务报告47 备查文件目录 (一)经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并盖章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文本; (二)载有单位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文本; (三)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四)其他相关资料。 以上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释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公司、本公司、倍杰特、倍杰特集团 指 倍杰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河南倍杰特 指 河南倍杰特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山东倍杰特 指 山东聊城倍杰特环保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天津倍杰特 指 天津倍杰特中沙水务有限公司 原平分公司 指 倍杰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平分公司 马鞍山分公司 指 倍杰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分公司 乌海倍杰特 指 乌海市倍杰特环保有限公司 鄂尔多斯倍杰特 指 鄂尔多斯市倍杰特环保有限责任公司 五原倍杰特 指 五原县倍杰特环保有限公司 零排放 指 无限地减少污染物和能源排放直至为零的活动 EPC 指 英文Engineering-Procurement-Construction的简称,其中文含义是对一个工程负责进行“设计、采购、施工”的英文缩写,指从事工程总承包的企业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土建施工、试运行(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 EP 指 英文Engineering-Procurement的简称,一般指设计与采购作为一体承包,土建施工等另外作为一体承包,为客户提供设计服务、设备采购及系统集成、设备安装的服务 BOT 指 英文Build-Operate-Transfer的简称,通常直译为“建设-经营-转让”,即业主与服务商签订特许经营协议,特许服务商承担项目的投资、建设、经营与维护,在协议规定的期限内,服务商向业主定期收取费用,以此来回收项目的投资、融资、建造、经营和维护成本并获取合理回报,特许经营期结束,服务商将项目整体无偿移交给业主 BOO 指 英文Build-Owning-Operate的简称,指由企业投资并承担工程的设计、建设、运行、维护、培训等工作,硬件设备及软件系统的产权归属企业,而由政府部门负责宏观协调、创建环境、提出需求,政府部门每年只需向企业支付系统使用费即可拥有硬件设备和软件系统的使用权 BT 指 英文Build(建设)和Transfer(移交)缩写形式,意即“建设-移交”。BT模式是BOT模式的一种变换形式,指一个项目的运作通过项目公司总承包,融资、建设验收合格后移交给业主,业主向投资方支付项目总投资加上合理回报的过程 PPP 指 英文Public-Private-Partnership的缩写简称,即公私合作模式,是公共基础设施中的一种项目融资模式。在该模式下,鼓励私营企业、民营资本与政府进行合作,参与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 反渗透 指 一种以压力为推动力的,从溶液中分离出溶剂的膜分离技术。 超滤 指 一种以压力为推动力的、以大分子与小分子分离为目的膜分离技术。 纳滤 指 一种介于反渗透和超滤之间的以压力为推动力的膜分离技术。 中水回用 指 污水回收、再生和利用的统称,包括污水净化再用、实现水循环的全过程 凝结水 指 在工业生产过程中蒸汽遇冷形成的水 股东大会 指 倍杰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倍杰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倍杰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管理层 指 对公司管理、经营、决策负有领导职责的人员,包括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章程 指 倍杰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报告期 指 2023年01月01日至2023年06月30日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倍杰特 股票代码 300774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的中文名称 倍杰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如有) 倍杰特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BGTGroup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BGTGroup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权秋红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权思影 王明鸽 联系地址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中路8号院8号楼4层501(北京自贸试验区高端产业片区亦庄组团)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中路8号院8号楼4层501(北京自贸试验区高端产业片区亦庄组团) 电话 010-67986889 010-67986889 传真 010-67986816 010-67986816 电子信箱 bgtwater@bgtwater.com bgtwater@bgtwater.com 三、其他情况 1、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不适用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2年年报。 2、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披露半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媒体名称及网址,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2年年报。 3、注册变更情况 注册情况在报告期是否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注册情况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2年年报。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471,986,786.40 419,219,109.74 12.5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10,496,580.88 79,326,943.93 39.2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104,973,851.86 74,022,884.45 41.8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13,874,908.36 -14,037,266.32 198.84%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703 0.1941 39.2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703 0.1941 39.2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7.57% 5.47% 2.10%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2,548,135,104.02 2,512,964,408.67 1.4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1,458,762,075.07 1,389,141,860.19 5.01% 五、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六、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说明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560,839.96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5,984,523.03 主要为理财产品收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4,870.02 减:所得税影响额 981,073.95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36,690.00 合计 5,522,729.02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主营业务聚焦于工业及市政废水资源化再利用及盐湖资源综合开发利用,依托自主研发的高含盐废水零排放分盐技术、中水高效回用工艺技术、高盐复杂废水减量化工艺技术等一系列核心技术,针对工业领域及市政领域高盐废水、盐湖、海水、地下卤水、油田卤水等高盐水的资源化利用及开发,为客户提供水处理解决方案、运营管理及技术服务、商品制造与销售服务。公司所处行业属于《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的节能环保产业。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结构稳定,未发生重大变化。 (一)所处行业基本情况 1、工业及市政领域废水资源化利用 近年来,我国出台了一系列水环境治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打好碧水保卫战”作为落实“生态文明建设”等“五位一体”总体布局、赢得“污染防治攻坚战”“建设美丽中国”重点规划的任务,被提升至历史性的战略高度,对水环境治理行业的发展起到了良好的指导与促进作用。 2015年国务院发布的《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提出“加强工业水循环利用,鼓励钢铁、纺织印染、造纸、石油石化、化工、制革等高耗水企业废水深度处理回用”,“以缺水及水污染严重地区城市为重点,完善再生水利用设施,工业生产等用水,要优先使用再生水。具备使用再生水条件但未充分利用的钢铁、火电、化工、制浆造纸、印染等项目,不得批准其新增取水许可”。 2021年1月4日,国家发改委、科技部、财政部等十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的指导意见》,对全面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进行了部署,提出到2025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再生水利用率到25%以上,京津冀地区达到35%以上,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畜禽粪污和渔业养殖尾水资源化利用水平显著提升,污水资源化利用政策体系和市场机制基本建立;到2035年,形成系统、安全、环保、经济的污水资源化利用格局。此外,《指导意见》还指出,着力推动污水资源化主要为三大方向:加快推动城镇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积极推动工业废水资源化利用,稳妥推进农业农村污水资源化利用。对工业废水循环利用、污水近零排放提出了要求。 2021年12月24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联合印发《工业废水循环利用实施方案》,提出到2025年力争规模以上工业用水重复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