球冠电缆834682 宁波球冠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NingboQrunningCableCo.,LTD) 半年度报告 2023 公司半年度大事记 1月,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浙江省财政厅联合发布了《关于公布2022年度浙江省首台(套)装备名单的通知》,公司轨道交通用35kVB1级阻燃特种电缆荣获省内首台(套)装备认定。浙江省首台产品认定是浙江省提升装备制造业核心竞争力的重大战略,有助于提高重大技术装备行业创新水平。 6月,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发 布了2023年度浙江省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名单,球冠电缆成功入选。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关于加快服务型制造发展,引导企业立足主业和优势产品,不断向高附加值服务环节延伸,发挥示范企业带动作用。 上半年,招投标品牌调研公示服务平台揭晓了“2022/2023年度中国电线电缆招标采购评价推介暨遴选优秀诚信供应商”各大奖项。球冠电缆再度荣获“中国电力电缆十大品牌”“中国电气装备用电线电缆十大品牌”“中国特种电缆十大品牌”“中国最具投标实力电线电缆供应商百强榜单”荣誉。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4 第二节公司概况6 第三节会计数据和经营情况8 第四节重大事件22 第五节股份变动和融资25 第六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变动情况28 第七节财务会计报告32 第八节备查文件目录118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负责人陈永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俊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董娅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事项 是或否 是否存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半年度报告内容存在异议或无法保证其真实、准确、完整 □是√否 是否存在未出席董事会审议半年度报告的董事 □是√否 是否存在未按要求披露的事项 □是√否 是否审计 □是√否 本半年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重大风险提示】 1.是否存在退市风险 □是√否 2.本半年度报告已在“第三节会计数据和经营情况”之“十四、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对公司报告期内的重大风险因素进行分析,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释义 释义项目 释义 公司、本公司、股份公司、球冠电缆 指 宁波球冠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 指 宁波球冠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宁波球冠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宁波球冠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托马斯 指 宁波北仑托马斯投资有限公司 兴邦投资 指 宁波兴邦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明邦投资 指 宁波市北仑明邦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天地国际 指 (香港)天地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球冠铜业 指 宁波球冠铜业有限公司 北交所 指 北京证券交易所 浙商证券 指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报告期 指 2023年1月1日-2023年6月30日 上年同期、上期 指 2022年1月1日-2022年6月30日 第二节公司概况 一、基本信息 证券简称 球冠电缆 证券代码 834682 公司中文全称 宁波球冠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及缩写 NingboQrunningCableCo.,LTDQRUNNINGCABLE 法定代表人 陈永明 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姓名 姜克祥 联系地址 宁波市北仑区小港街道陈山东路99号 电话 0574-86197402 传真 0574-86197402 董秘邮箱 qiuguan@qrunning.com 公司网址 www.qrunning.com 办公地址 宁波市北仑区小港街道陈山东路99号 邮政编码 315800 公司邮箱 qiuguan@qrunning.com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中期报告 2023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披露中期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bse.cn 公司披露中期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中国证券报(www.cs.com.cn)、上海证券报(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www.stcn.com)、证券日报(www.zqrb.cn) 公司中期报告备置地 宁波球冠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企业信息 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所 北京证券交易所 上市时间 2021年11月15日 行业分类 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电线、电缆、光缆及电工器材制造-电线电缆制造 主要产品与服务项目 电线、电缆制造 普通股总股本(股) 208,000,000 优先股总股本(股) 0 控股股东 控股股东为陈永明、托马斯、天地国际、兴邦投资 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实际控制人为陈永明、陈立,无一致行动人 五、注册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六、中介机构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名称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杭州市上城区五星路201号 保荐代表人姓名 王道平、刘泽南 持续督导的期间 2020年7月27日-2023年12月31日 七、自愿披露 □适用√不适用 八、报告期后更新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会计数据和经营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盈利能力 单位:元 本期 上年同期 增减比例% 营业收入 1,431,480,174.32 1,241,329,650.48 15.32% 毛利率% 13.10% 13.2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7,690,472.53 42,368,437.25 36.1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54,683,804.38 41,445,143.66 31.9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依据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计算) 5.69% 4.41%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依据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计算) 5.39% 4.31% - 基本每股收益 0.28 0.20 40.00% (二)偿债能力 单位:元 本期期末 上年期末 增减比例% 资产总计 2,298,973,719.19 1,858,045,664.69 23.73% 负债总计 1,297,803,439.01 852,165,857.04 52.2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001,170,280.18 1,005,879,807.65 -0.4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4.81 4.84 -0.62%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56.44% 45.85% - 资产负债率%(合并) 56.45% 45.86% - 流动比率 1.55 1.70 - 利息保障倍数 4.69 5.01 - (三)营运情况 单位:元 本期 上年同期 增减比例%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60,025,025.35 -86,454,063.56 -85.10% 应收账款周转率 1.48 1.39 - 存货周转率 3.44 2.92 - (四)成长情况 本期 上年同期 增减比例% 总资产增长率% 23.73% 9.89% - 营业收入增长率% 15.32% 1.55% - 净利润增长率% 36.16% 28.69%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68,785.39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3,243,359.78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129,345.53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72,940.27 非经常性损益合计 3,514,430.97 减:所得税影响数 507,762.82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3,006,668.15 三、补充财务指标 □适用√不适用 四、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差错更正等情况 (一)会计数据追溯调整或重述情况 □会计政策变更□会计差错更正□其他原因√不适用 (二)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及影响 √适用□不适用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公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 称“解释第16号”)。 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解释第16号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单项交易),不适用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在交易发生时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该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2022年度提前执行。对于在首次施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以及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企业应当按照该规定进行调整。 本公司自2023年1月1日执行该规定,并对相关事项进行追溯调整列报,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 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五、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不适用 六、业务概要 本公司处于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公司所属行业为制造业(C)—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C38)—电线、电缆、光缆及电工器材制造(C383)—电线电缆制造(C3831)。 本公司是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公司拥有电线电缆生产许可证等经营资质,公司主要产品为500kV及以下电线电缆,包括电力电缆系列产品,电气装备用电线电缆产品,裸电线类产品三个大类。公司产品广泛应用于电力、能源、交通、智能装备、石化、冶金、工矿、通讯、建筑工程等多个领域。为国家电网和南方电网及其附属电力公司、工矿企业、各类用户建设工程及经销商提供优质高效的电线电缆产品及工程服务。公司采用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一体化经营模式。采购环节“以销定采”同时保有安全库存;研发环节“自主为主,合作为辅”,生产环节“以销定产”的同时结合备库生产。销售模式上通过以直销为主,辅之以经销商方式开拓业务。公司收入来源于电线电缆产品的销售。 报告期内,公司的商业模式较上年度未发生变化。报告期后至报告披露日,公司的商业模式也未发生变化。 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在技术工艺、品质品牌、客户基础、营销网络、区域及管理等方面在国内电力电缆制造行业中已形成了一定的竞争优势,为公司保持长期稳定增长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1、技术研发优势 公司是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截至报告期末,拥有电线电缆相关发明专利12项,实用新型专利31项。公司技术中心被认定为“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拥有省级“高压特种电缆研究院”。公司曾参与国家科技部863计划和宁波市重大技术攻关专项,完成多项市级新产品和国家火炬计划,曾获得宁波市科技进步奖,浙江省首台套产品证书。 公司用于生产220kV及以下电线电缆的技术在国内属于先进水平,公司是目前国内少数具备500kV超高压、大截面电力电缆生产能力的企业之一;公司参与承接的国家863计划项目“320kV超高压直流电缆用聚合物基纳米复合绝缘材料及电缆和附件的研制”成功,是公司在国内首次实现了超高压直流电缆制造领域完整的技术突破,实现了聚合物基超高压直流电缆的完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