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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国信:2023年半年度报告

2023-08-25财报-
江苏国信:2023年半年度报告

2023年8月25日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董梁、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顾中林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静宜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在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及应对措施”部分,详细描述了公司经营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内容。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2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7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0第四节公司治理................................................................................................................30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31第六节重要事项................................................................................................................41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63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67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68第十节财务报告................................................................................................................69 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在办公地点备置有完整、齐备的下列文件: 一、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释义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简介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其他情况 1、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是否变化□适用不适用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2年年报。 2、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披露半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媒体名称及网址,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2年年报。 3、其他有关资料 其他有关资料在报告期是否变更情况□适用不适用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对“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和“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作出了规定。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公司对于在首次施行解释第16号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解释第16号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按照解释第16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调增2023年递延所得税资产期初余额763,614.07元,调增递延所得税负债期初余额853,270.28元,调增期初未分配利润262,654.66元,调减期初少数股东权益352,310.87元。 五、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六、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一)公司主要业务 1、能源板块 公司能源板块主要从事电力、热力生产、相关电力服务、煤炭销售业务及售电等业务,并以参股方式投资开发及建设运营新能源项目。所生产的电力主要输入江苏电网,部分输入山西电网,热力主要供给当地企事业单位及居民。公司致力于能源高效利用、清洁能源、现代电力服务业以及循环经济等领域的发展。截至2023年上半年,公司现有控股装机总容量1943.7万千瓦,其中已投产1443.7万千瓦(煤电容量1184.5万千瓦、燃机容量259.2万千瓦),在建500万千瓦机组。公司新增核准200万千瓦机组,其中控股和参股各100万千瓦。 公司能源业务主要经营模式:公司向国家电网公司销售电力,定期进行电费结算。江苏电力市场化交易主要采用中长期交易的模式,山西电力市场化交易主要采用电力现货交易加中长期交易的模式。中长期交易包括双边协商交易、平台竞价交易、挂牌交易和合同转让交易。市场化交易电量以外的上网电量执行国家及省发改委制定的上网电价。公司电力生产的原材料主要为煤炭和天然气,煤炭和天然气均向国内外供应商采购。 2、金融板块 公司金融板块以江苏信托为主,业务分为固有业务和信托业务。固有业务指信托公司运用自有资本开展的业务,主要包括但不限于租赁、投资、存放同业、拆放同业等。江苏信托的固有业务主要为金融股权投资、金融产品投资等。金融股权投资是江苏信托的重要收益来源。信托业务是指公司作为受托人,按照委托人意愿以公司名义对受托的货币资金或其他财产进行管理或处分,并从中收取手续费的业务。信托业务主要包括集合资金信托、单一资金信托、财产权信托等,是江苏信托的主营业务和重要收入来源。公司信托产品主要包括债权投资、股权投资、证券投资类及资产证券化、家族信托等产品,为个人及机构投资者提供资产管理、财富管理、资产配置等单一或综合化信托服务。 江苏信托净资本实力位居行业前列,自有资金股权投资是公司经营特色。公司现为江苏省内最大的法人银行江苏银行的第一大股东、全国性人身保险公司利安人寿的第一大股东,稳定的金融股权投资收益为公司奠定了坚强的展业基础。 (二)公司所属行业的发展状况 1、火电行业概况 火电是我国第一大主力电源,近年来火力发电量保持稳定,受地缘政治冲突影响,能源供应紧张,火电起到确保电力稳定供应,兜底电力供需安全的作用。随着厄尔尼诺现象等极端天气频发,调峰、调频需求激增,在能源保供的背景下,国家政策支持发展先进火电。未来,火电将持续推进高效、清洁、绿色生产方式,优化火电行业结构,满足电网调峰、联合调度等需求。整体来看,火电在当前和今后仍然具有许多独特的优势,这些都是其他能源发电在相当长时期内无法替代的。 2023年上半年,全社会用电量累计4307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全国火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为2142小时,比上年同期增加84小时。全国发电装机容量27.1亿千瓦,其中,火电13.6亿千瓦,同比增长3.8%。2023年上半年,江苏省全社会用电量3600.1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34%。统调电厂累计平均利用小时1966小时,同比增长15小时。2023年上半年,江苏省双边协商电量1763.41亿千瓦时,成交均价466.64元/兆瓦时;月度竞价成交电量216.26亿千瓦时,成交均价469.01元/兆瓦时;月度挂牌成交电量94.11亿千瓦时,成交均价465.26元/兆瓦时。 2、信托行业概况 近年来,随着各项监管新规的出台,信托公司在发挥资产管理业务功能、有效服务实体经济的政策要求驱动下,开始了信托业务转型之路。信托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在着力防范化解风险的同时,信托资产规模企稳回升,资产结构、资金信托的投向和运用方式持续优化,信托业务转型取得一定成效。2023年6月,信托业务三分类新规正式实施,资产管理信托、资产服务信托、公益/慈善信托三足鼎立新分类格局形成,信托行业正式进入新的发展阶段。信托行业立足受托人定位,将以更加规范方式发挥信托制度优势和行业竞争优势,更高效地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和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推动信托业高质量转型。 整体经营情况呈现以下特点:一是信托资产规模企稳回升,结构持续优化。截至2023年1季度末,信托资产规模余额为21.22万亿元,同比增加1.06万亿元,增幅为5.23%,自2022年2季度以来连续4个季度实现同比正增长,企稳势头得到稳固。二是行业经营业绩恢复增长,波动加大。截至2023年1季度末,行业累计实现经营收入279.81亿元,基本回到2021年前的水平,同比上升74.65亿元,增幅36.39%;实现利润总额217.01亿元,同比上升93.16亿元,增幅75.23%;人均利润80.17万元,同比上升37.45万元,增幅87.67%。三是信托资金运用结构持续优化。截至2023年1季度末,资金信托规模为15.27万亿元,同比上升3.52%,2022年四季度以来两个季度实现同比正增长。投资类信托业务发展明显加快,融资类信托规模在监管要求和风险防控压力下持续下降,事务管理类信托规模企稳回升。 (三)公司在所处行业的地位 1、能源板块 公司总装机容量和年发电量均居各发电集团江苏区域第一方阵,现役火电装机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