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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临运业:2023年半年度报告

2023-08-24财报-
富临运业:2023年半年度报告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 2023-027 二〇二三年八月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李元鹏、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卫国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韩雪涛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可能存在安全风险、主营业务持续下滑的风险、转型不及预期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详细内容见本报告“第三节十、公司面临的 风险和应对措施”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2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6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9 第四节公司治理17 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18 第六节重要事项19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25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29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30 第十节财务报告31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报告期内,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三、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的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文本。四、以上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公司证券部。 释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控股股东、永锋集团 指 永锋集团有限公司 富临运业、公司、本公司、本集团 指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富临集团 指 四川富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信永中和、审计机构 指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大成、大成律所、律师、法律顾问 指 北京大成(成都)律师事务所 成都股份 指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成都股份有限公司 站北运业 指 成都站北运业有限责任公司 富临遂宁运业 指 遂宁富临运业有限公司 富临射洪运业 指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射洪有限公司 富临长运 指 成都富临长运集团有限公司 兆益科技 指 成都兆益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富临科技 指 四川富临蜜蜂出行科技有限公司 富临环能、环能公司 指 四川富临环能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富临江油运业 指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江油运输有限公司 彤熙商贸 指 四川彤熙商贸有限公司 东宸客运公司 指 成都东宸客运有限公司 南阳宛运集团 指 南阳宛运集团有限公司 川能投 指 四川能投物资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绵阳商行 指 绵阳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三台农商行 指 四川三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 指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富临运业 股票代码 002357 变更前的股票简称(如有) 无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的中文名称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如有) 富临运业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SichuanFulinTransportationGroup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FulinTransportation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李元鹏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曹洪 李艺蕾 联系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广富路239号N区29栋 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广富路239号N区29栋 电话 028-83262759 028-83262759 传真 028-83251560 028-83251560 电子信箱 zhengquan@scflyy.cn zhengquan@scflyy.cn 三、其他情况 1、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不适用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2年年报。 2、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披露半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媒体名称及网址,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2年年报。 3、其他有关资料 其他有关资料在报告期是否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会计政策变更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营业收入(元) 406,937,811.96 359,767,700.87 359,767,700.87 13.1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18,018,878.67 67,197,622.20 67,197,622.20 75.6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80,202,597.71 46,661,907.84 46,661,907.84 71.8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46,533,426.59 6,201,392.37 6,201,392.37 650.37%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765 0.2144 0.2144 75.6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3765 0.2144 0.2144 75.6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8.66% 5.12% 5.12% 上涨3.54个百分点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总资产(元) 2,773,973,036.16 2,719,489,129.87 2,719,563,534.17 2.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1,416,204,666.22 1,307,856,594.67 1,307,774,736.87 8.29%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 解释第16号规定了“对于在首次施行本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本解释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本解释的单项交易,企业应当按照本解释的规定进行调整。对于在首次施行本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本解释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企业应当按照本解释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 表项目。”该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对于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2023年1月1日之间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进行追溯调整。 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五、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六、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18,228,040.69 主要包含长期资产处置损益。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9,590,446.04 主要包含运营补贴等政府补助。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11,714,000.00 主要包含已单项计提坏账的应收账款减值准备转回。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2,044,269.70 减:所得税影响额 3,499,008.06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261,467.41 合计 37,816,280.96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项目 涉及金额(元) 原因 公交车综合补贴 741,818.19 连续获取,非偶发事项。 购买电动汽车补助 62,733.34 每辆汽车固定金额,连续获取,非偶发事项。 新能源出租车补贴 677,368.17 每台充电桩固定金额,非偶发事项。 个税手续费返还 68,948.89 按税法规定,连续获取,非偶发事项。 增值税等税收减免 2,024,431.23 按税法规定,暂按三年连续获取,非偶发事项。 停产停业经济损失补偿 21,595,429.56 每月按照固定金额计算,在停产期间持续获取。 小计 25,170,729.38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一)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主要产品及其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主营业务为汽车客运服务和汽车客运站经营,其他业务包括汽车后服、汽车租赁、物流、网约车、商贸等。 1.汽车客运业务 汽车客运是公司的核心业务之一。公司的汽车客运业务主要包含两类,一类是由公司提供客运车辆在各客运站承运旅客,向旅客收取承运费用;另一类是公司提供车辆给有旅游、通勤、包车等需求的单位、企业或个人,为其提供运输服务并收取运输服务费。 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已具备班车客运、旅游包车、通勤客运、出租客运、租赁客运和定制客运、网约出行等多方位的道路客运经营范围和服务能力。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拥有各类营运车辆6,167辆, 较2022年年末减少97辆;客运线路765条,较2022年年末减少14条。2.汽车客运站经营 汽车客运站经营是公司的另一核心业务。各汽车客运站根据站级,按照交通及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向营运车辆收取费用,主要包括客运代理费、站务费、安检费等。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拥有客运站27个,其中一级客运站9个,主要分布在成都、绵阳、遂宁和眉山等地,在我省道路运输业中发挥着重要的枢纽作用。 3.其他业务 公司依托传统客运产业优势,开展定制客运、网约出行、汽车后服、汽车租赁等协同业务,并积极发展商贸物流产业,上述业务已成为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 二、核心竞争力分析 (一)行业内领先的规模优势和管理能力 公司专注道路运输二十余年,已成为中国道路旅客运输一级资质企业、交通运输部重点联系道路运 输企业,连续十多年入选中国道路运输百强诚信企业,位居2022年中国道路运输百强诚信企业第22位,在规模实力等方面多年位居四川省道路运输行业首位。 (二)特许经营领先优势 公司从事的汽车客运及客运站服务、城际出行、保险代理、汽车检测等业务,均需取得特许经营许可方可经营,公司目前已取得的前述特许经营权和资质有利于稳固公司行业地位,保障生产经营的持续稳定。 (三)定制客运平台优势 定制客运作为道路客运行业重要的转型方向,是业内企业近年来持续探索的重要课题。公司自主研发的天府行平台日均客流量1.8万余人次,用户注册数量超290万人,在技术能力、订单规模等方面位居国内定制客运平台前列,品牌影响力持续增强,为公司客运主业的提档升级及产业延伸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0,693.78万元,比上年同期上升13.1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801.89万元,比上年同期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