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概述:2023年8月21日,财政部印发了《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明确了企业数据资源会计处理适用范围。政策明确了会计处理适用范围,即适用于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可确认为相关资产的数据资源,以及不满足资产确认条件而未予确认的数据资源的相关会计处理。后续随着未来数据资源相关理论和实务的发展,可及时跟进调整。政策将有助于进一步推动和规范数据相关企业执行会计准则,准确反映数据相关业务和经济实质,有助于在国际会计准则相关研究制订等工作中产生更大影响力。 明确了数据资源会计处理适用的准则。根据政策,未来数据要素会按照会计上的经济利益实现方式,根据企业使用、对外提供服务、日常持有以备出售等不同业务模式,明确相关会计处理适用的具体准则,同时,对实务反映的一些重点问题,结合数据资源业务等实际情况予以细化。 依法依规并且务实有效,解决资产“入表”的疑虑。政策强调,在充分论证基础上,明确企业数据资源适用于现行企业会计准则,不改变现行准则的会计确认计量要求。通过针对数据资源制定专门统一规定,解决实务中对数据资源能否作为会计上的资产确认、作为哪类资产“入表”的疑虑,并明确计量基础。 聚焦会计实务,有针对性地加强指引。政策强调,充分采纳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专题调研当中有关各方提出的合理建议,结合当前企业数据资源特点和业务流程等,对实务中反映的成本构成、使用寿命估计等重点问题细化指引,规范和推动企业准确执行相关具体会计准则。 加强创新的同时确保积极稳妥,引导企业。政策强调,要围绕各方的信息需求重点,一方面细化会计准则要求披露的信息,另一方面鼓励引导企业持续加强自愿披露,向利益相关方提供更多与发挥数据资源价值有关的信息。 明确了列示和披露要求,引导企业进行数据资源相关信息的披露。政策要求企业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并结合实际情况增设报表子项目,通过表格方式细化披露,并规定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自愿披露数据资源(含未作为无形资产或存货确认的数据资源)的应用场景或业务模式、原始数据类型来源、加工维护和安全保护情况、涉及的重大交易事项、相关权利失效和受限等相关信息,引导企业主动加强数据资源相关信息披露。 投资建议:此次政策落地有望推动行业加速发展,在会计准则上明确了数据是一种“资产”并存在自身的明确价值。数据对外交易的会计基础不断完善,为打开数据要素交易市场奠定了非常重要的基础。同时,可以看到,数据作为一种资产,计入资产负债表的同时也需要披露大量相关信息,说明数据安全仍是重中之重,数据的合规性将成为发展过程中的重点。后续随着数据确权等工作的逐步推进,行业有望迎来加速发展期。 我们在《英雄的黎明:计算机的“股权分置改革”》、《再谈数据资产重估的“股权分置改革”》中提出:股权分置改革本质上解决了分置股权的流通问题和双轨市场问题,而这与统筹全国数据要素市场体系需要解决的数据产权、流通交易、收益分配等问题极为相似,也是《国务院关于数字经济发展情况的报告》提出的下一步任务中明确加快出台数据要素基础制度及配套政策核心方向,下一步有望迎来数据确权、交易等具体产业政策的持续落地。 我们在之前在报告中提出,六月开始或将进入数据要素政策加速催化期。从6月份开始,广东数据交易所(湛江)服务基地揭牌成立,《深圳市数据产权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关于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进一步加快发展数字经济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政策发布,验证了我们之前的判断。随着我国数据要素市场的建设和发展有望持续加速,国家数据局的成立、首任数据局局长的正式任命以及各地数据集团的落地,有望进一步推进产业发展。随着政策的持续推进,未来数据治理、确权及使用原则、公共数据授权运营、重点行业数据要素运营等方面有望迎来更多政策利好,数据要素产业进入加速发展期。 建议重点关注: 1.数据要素“国家队”:建议重点关注太极股份、深桑达、易华录等 2.网络可视化:数据要素领域预期差较大的方向,建议重点关注恒为科技、太极股份、浩瀚深度、中新赛克、美亚柏科、迪普科技等 3.有望最先商业落地的医保数据要素领域:久远银海、创业慧康、卫宁健康、东软集团、嘉和美康、山大地纬等 4.参与各地数据体系建设的本土政务IT龙头:太极股份、创意信息、科大讯飞、电科数字、云赛智联、数字政通、博思软件、易联众、榕基软件、南威软件、德生科技等 5.参股国内地方数据交易所/交易中心的公司:浙数文化、安恒信息、每日互动、易华录、广电运通、东方国信、东华软件、浪潮软件、零点有数、万达信息等6.数据要素安全领军企业:吉大正元、电科网安、四维图新等 7.重点细分行业数据要素领军企业:捷顺科技、超图软件、千方科技、上海钢联等 风险提示:政策落地不及预期;行业竞争加剧;行业技术路线变化导致行业格局存在波动可能。 重点公司盈利预测、估值与评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