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7月24日 证券研究报告·市场日报 北交所日报 南京证券研究所 分析师:韩紫馨执业证书号:S0620522100001 电话:025-58519166 邮箱:zxhan@njzq.com.cn 基础数据 成分个股:210 平均市值(亿元): 12.92 日成交金额(亿元): 12.00 日成交量(万股): 7468.57 日换手率(%): 0.94 市盈率(TTM): 28.91 分析师声明 作者具有中国证券业协会授予的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保证报告所采用的数据均来自合规渠道,分析逻辑基于作者的职业理解,本报告清晰准确地反映了作者的研究观点,力求独立、客观和公正,结论不受任何第三方的授意 或影响,特此声明。 北证50连收6阴,有色金属再次垫底 摘要: 行情回顾:周一(7月24日),北证50指 数小幅下跌,收盘843.75点,跌3.23点, 盘中再创出历史新低点841.85点,跌幅 0.38%,成交12.00亿元,北证50指数已连收6阴。沪深A股三大指数震荡下跌,至收盘,沪市跌0.11%,深市跌0.58%,创业板跌0.75%,沪深总成交额6588亿元,比昨日减少478亿元,沪市成交量连续第四日维 持在8000亿元之下。 要闻及公告:海希通讯(831305.BJ)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孙公司的公告:全资子公 司海希智能(浙江)使用自有资金与山东赫兹合资设立海希储能科技(山东)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海希智能(浙江)出资75%。东方碳素(832175.BJ)签 订重要合同的公告:公司与河南万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年产3万吨高端特种石墨碳材项目的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合同固定总价2.6亿元。 风险提示:资本市场大幅波动,北交所政策执行不及预期。 每日市场综述 周一(7月24日),北证50指数小幅下跌,收盘843.75点,跌3.23 点,盘中再创出历史新低点841.85点,跌幅0.38%,成交12.00亿元,北证50指数已连收6阴。沪深A股三大指数震荡下跌,至收盘,沪市跌0.11%,深市跌0.58%,创业板跌0.75%,沪深总成交额6588亿元,比昨日(7110元)减少478亿元,沪市成交量连续第四日维持在8000亿元之下。从成交金额和成交量 上看,今日北交所成交金额12.00亿元,比前一日(14.39亿元)减少2.39亿 元;成交量7468.57万股,比前一日(9067.58万股)减少1599.01万股。从个股涨跌情况看,跌涨相当,北交所210只个股,67只上涨,23只持平,119只下跌,上涨家数比前一日(83家上涨)小幅减少,天纺标继续停牌中。盘面上,北证所属的23个申万一级行业,6个上涨,16个下跌,其中美容护理 (+3.21%)、建筑装饰(+1.50%)和国防军工(+1.23%)位居涨幅前三,有色金属(-5.63%)、农林牧渔(-1.37%)和通信(-1.19%)位列跌幅前三。 后市来看,北证50成份指数(899050.BJ)从5月下旬开始出现较大回 调,第一波下跌最低至879.89点,之后指数在875-905点区间震荡整理达15个交易日,7月10日开始,市场打破横盘整理的箱体底部再次寻底,期间虽有反弹,但力度有限,近几日连收6根阴线,天天创历史新低,重心不断下移, 今日再创下历史新低点841.85点,从5月23日最高969.76点算起,至最低点 841.85点,北交所指数此波调整13.19%,指数跌幅不小。展望后市,北交所指数目前正处于反复探底中,底部未明,目前沪深市场再次进入大幅回调中,尤其是沪市再次击穿重要的整数关口3200点,在不良的投资背景下,北交所很难不受沪深市场的影响,估计一时很难完全走出独立行情,关注北交所的投资者可耐心等待新的投资机会。 图1.每日行情回顾 数据来源:iFinD、南京证券整理 表1.北交所个股涨跌幅 数据来源:iFinD、南京证券整理 图2.北证A股行业日平均涨跌幅 数据来源:iFinD、南京证券整理 图3.北交所行业平均市盈率(TTM) 数据来源:iFinD、南京证券整理 北交所要闻及公司重要公告 海希通讯(831305.BJ)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孙公司的公告:根据上海海希工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的发展战略和经营需要,为完善和优化公司产业布 局,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希智能科技(浙江)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与山东赫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控股孙公司海希储能科技(山东)有限公司,注册地为山东省菏泽市,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其中海希智能(浙 江)出资人民币3,7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75%;山东赫兹出资人民币1,25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5%。 点评:海希通讯目前主要从事工业无线遥控设备的研发、制造、组装、销售和服务,未来将继续采取与德国HBC公司合作的方式开展高端HBC品牌产品在国内市场的相关业务,以及自有中低端欧姆品牌的相关业务,公司负责该等业务的管理团队保持不变。6月16日,海希通讯发布股权转让公告,实控人拟 2.32亿元向辰隆数字转让其所持19.93%公司股份,辰隆数字拟在成为公司股东后,向海希通讯(包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积极引入碳化硅模组模块、新能源等相关产品及业务,主要应用领域涉及新能源汽车、光伏、储能等新能源产业。海希通讯表示,引入战略股东辰隆数字,能够让公司以辰隆数字为平台,切入目前火热的碳化硅和新能源赛道,公司将持续夯实基本盘,努力实现营收规模新突破。结合国家的产业发展趋势及其自身优势,辰隆数字及其关联方已开始积极布局第三代半导体碳化硅材料及新能源产业。辰隆数字拟在成为甲方股东后,向公司(包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积极引入碳化硅模组模块、新能源相关产品等业务,主要应用领域涉及新能源汽车、光伏、储能等新能源产业。此次公司决定对全资子公司海希智能(浙江)增资开展碳化硅模组模块、新能源相关产品等新业务。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需要,为完善和优化公司产业布局,进一步提高综合竞争能力,公司决定在山东投资设立控 股孙公司,在当地开展储能产品生产业务。从长远角度看,本次对外投资有利于公司发展战略的实施,对公司未来发展具有积极影响。 东方碳素(832175.BJ)签订重要合同的公告:平顶山东方碳素股份有限公司与河南万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2023年7月19日签订了平顶山东方碳素股 份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高端特种石墨碳材项目的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该项目已完成有权机关备案手续(工程备案文号:2210-410404-04-01-970613)。合同固定总价26000万元,计划开始工作日期2023年7月20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7月19日。工期总日历天数:730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点评:东方碳素专业从事特种石墨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主要产品广泛用于光伏、半导体、新能源电池、机械、电子、航空航天、军事工业、核工程等领域。东方碳素是工信部第四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在行业内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公司具备年产量10,000吨特种石墨的生产能 力,2019年以来销售规模均位于国内特种石墨行业前列,实现国产替代,产品供不应求。2022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56亿元,同比增长9.72%,净利润 1.01亿元,同比增长122.95%。2022年8月30日,公司发布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司拟与平顶山市石龙区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平顶山东方碳素股份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高端石墨碳材项目投资框架协议书》,拟在平顶山市石龙区内投资建设“年产3万吨高端石墨碳材项目”,项目分期建设,计划建设期36个月,项目计划总投资10.8亿元。该项目建设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9月2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http://www.bse.cn/)发布的《平顶山东方碳素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4)。本项目实施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长期稳定发展。项目投产后可取得较 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从长远来看,可以大幅提升本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力。 风险提示 资本市场大幅波动,北交所政策执行不及预期。 免责声明 本报告仅供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客户使用。本公司不因接收人收到本报告而视其为客户。 本报告基于本公司认为可靠的、已公开的信息编制,但本公司对该等信息的准确性及完整性不作任何保证。本报告所载的意见、评估及预测仅反映报告发布当日的观点和判断。在不同时期,本公司可能会发出与本报告所载意见、评估及预测不一致的研究报告。同时,本报告所指的证券或投资标的的价格、价值及投资收入可能会波动。本公司不保证本报告所含信息保持在最新状态。本公司对本报告所含信息可在不发出通知的情形下做出修改,投资者应当自行关注相应的更新或修改。 本公司力求报告内容客观、公正,但本报告所载的观点、结论和建议仅供参考,不构成所述证券的买卖出价或征价。该等观点、建议并未考虑到个别投资者的具体投资目的、财务状况以及特定需求,在任何时候均不构成对投资者私人投资建议。投资者应当充分考虑自身特定状况,并完整理解和使用本报告内容,不应视本报告为做出投资决策的唯一因素。对依据或者使用本报告所造成的一切后果,本公司及作者均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任何形式的分享证券投资收益或者分担证券投资损失的书面或口头承诺均为无效。 本公司及作者在自身所知情的范围内,与本报告所指的证券或投资标的不存在法律禁止的利害关系。在法律许可的情况下,本公司及其所属关联机构可能会持有报告中提到的公司所发行的证券头寸并进行交易,也可能为之提供或者争取提供投资银行、财务顾问或者金融产品等相关服务。本公司的资产管理部门、自营部门以及其他投资业务部门可能独立做出与本报告中的意见或建议不一致的投资决策。 本报告版权仅为本公司所有。未经本公司书面许可,任何机构或个人不得以翻版、复制、发表、引用或再次分发他人等任何形式侵犯本公司版权。如征得本公司同意进行引用、刊发的,需在允许的范围内使用,并注明出处为“南京证券研究所”,且不得对本报告进行任何有悖原意的引用、删节和修改。本公司保留追究相关责任的权力。所有本报告中使用的商标、服务标记及标记均为本公司的商标、服务标记及标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