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创业机构调研报告 调研日期:2023-05-16 2023-05-1800:00:00 西部创业党委委员、财务总监唐锋,西部创业经营管理部部长赵敏杰,西部创业法律证券事务部部长陈慧,西部创业法律证券事务部副部长紫小平 2023-05-1600:00:002023-05-1600:00:00 特定对象调研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168号C座四楼会议室、 信达证券 证券公司 资管部权益投资总监王艺默,资管部投资经理李 东方证券 证券公司 交运行业首席分析师刘阳 信达资产宁夏分公司 资产管理公司 业务三处处长熊奕强,业务经理俞伟 公司就特定对象提出的问题进行了回复: 1、四季度资产减值情况及未来计划? 答: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2022年 末,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各子公司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存货、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计提了减值准备23,814,393.54元。按照深交所信息披露相关 要求,公司于2023年3月2日披露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2)。 未来,公司将严格按照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及企业资产实际情况做好资产减值计提相关工作 。 2、近3年宁东铁路运量及收费情况,目前运力使用率可以达到多少?发改委目前的运费指导政策有什么变化? 答:2020年、2021年、2022年宁东铁路运量分别为5366万吨、6227万吨、6748万吨。宁东铁路运营里程300 公里,总延展长581公里,目前运力可满足年度运量6800万吨的货物运输需求,公司将通过铁路电气化改造、技术改造投入,持续 提升铁路运输能力。目前,宁东铁路运价执行《自治区物价局关于西部创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铁路货运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宁价费发 〔2017〕10号)规定,0.19元/吨公里。 3、宁东铁路运费、杂费和代维代管费结构情况?宁东铁路的电气化改造投资情况、运力提升情况? 答:宁东铁路运价执行《自治区物价局关于西部创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铁路货运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宁价费发〔2017〕10号) 规定。代维代管费按照市场化原则,与各铁路专用线产权单位签订合同,按照合同价执行。运费、杂费、代维代管费占宁东铁路整体收入的比例约为7:2:1。 截至2022年末,宁东铁路电气化改造项目完成投资623.84万元,占总投资的0.42%。目前先期开工段已开工建设,公司将 合理安排工期,统筹协调施工进度。项目建成后,将大幅提升宁东铁路装备水平和运输组织能力,增强区域直通运输能力,降低运营成本和机车牵引能耗,打造内联外通、高效便捷的交通运输体系,有效实现高质量与可持续统筹发展。 4、西创运通供应链贸易服务具体的经营模式及收入结构? 答:公司全资子公司宁夏西创运通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创运通”)依托公司铁路运输主业,开展疆煤、蒙煤进宁购销业务。西创运通根据区域煤炭供应变化和客户需求,与客户签订煤炭供应长期协议(框架协议),然后通过签署《量价确认函》确定每批次煤炭的质量、数量和价格,并负责组织煤炭运输事宜。2022年供应链贸易业务实现营业收入64,450.46万元。 5、酒庄公司2022年产销库情况,收入成本和减值情况? 答:2022年,公司葡萄酒及其他业务实现营业收入1,476.61万元,营业成本为1,229.84万元。2022年公司红酒库存销售清零,目前库存仅剩少量蒸馏原酒。 6、大古物流处置情况,不破产清算是否有影响? 答:经2019年10月2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大古物流以严重资不抵债、丧失持续经营能力为由,向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2019年12月末,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 (2019)宁01破申31号《民事裁定书》,以相关部门未作出最终处理前,不宜进入破产程序为由,对大古物流的破产清算申请不 予受理。2020年1月2日,大古物流就申请破产清算事项向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2020)宁破终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目前,大古物流涉税案件已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待该案终结后继续推进有关破产清算工作。 7、公司增资南部铁路计划? 答:2021年2月3日,经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以自有资金2亿元增资入股南部铁路,共同建设 鄂托克前旗至上海庙铁路项目。截止本报告披露之日,受项目征地手续办理进度影响,公司尚未就增资入股事宜签署协议,后期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展情况适时签订协议并进行投资。 8、公司大额货币资金未来投资计划? 答:截止3月31日,公司的货币资金为19.61亿元,主要是协定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等银行产品,无对外理财投资。公司将 持续聚焦“铁路运输、供应链服务”两大核心业务,加强项目投资建设力度,持续提升宁东铁路装备水平和运输能力,实现公司高质量发展。 9、分红及国企改革员工激励计划? 答: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七十四条、第一百七十六条的相关规定,公司实施现金分红应满足累计可分配利润(按母公司报表口径)为正值的条件;在满足现金分红的条件下,才可提出股票股利分配方案。公司虽然连续几年实现盈利,但由于历史原因,截至2022年末 经审计确认母公司2022年末未分配利润为-1,123,565,480.46元,尚不具备利润分配条件。公司将聚焦主责主业,持续提高盈利能力,以持续改善投资者回报能力。 公司目前无国企改革员工激励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