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年业绩实现反转,新签订单增量可观上海建工(600170.SH) 推荐维持评级 核心观点: 事件:7月14日,公司发布2023半年度业绩预告。 2023H1业绩符合预期实现反转,新签订单额增量显著。公司2023H1归母净利预计在6-8亿元间,同比去年-9.63亿元,实现扭亏为盈。此业绩预盈主因系受疫情影响的上海地区业务回归正常经营,行业复苏,应对停工等费用支出同比减少,利润增加。2023H1新签合同金额2053.75亿元, 同增25.66%。分业务看,建筑施工新签合同额1660.08亿元,同增25.84%;建材工业新签合同额147.73,同增7.93%;房产开发新签合同额62.72,同增34.42%;设计咨询和城建投资业务新签合同额分别同降4.5%、85.85%。2023Q2总体业务情况相较Q1更胜一筹,在房产开发及城建投资业务上体现尤为明显。 响应国企改革,创新转型持续推进。国资委副主任翁杰明在2023年2月23日的“权威部门话开局”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上提出,加快健全有利于国有企业科技创新的体制机制,加快打造创新型国有企业,是新一轮国企改革深化提 升行动的三大重点面之一。在科技创新上,公司对接国家战略和行业发展,强化“国家队”意识,以国家企业技术 分析师龙天光 :021-20252646 :longtianguang_yj@chinastock.com.cn分析师登记编码:S0130519060004 股价表现2023-7-24 中心为平台,大力实施科技创新驱动战略。旗下子公司上 海建工四建集团先后承担了“绿色宜居村镇技术创新”领域的多项国家级课题,并在上海、广州等地承建乡村振兴 10% 5% 0% 沪深300上海建工 公司点评●建筑行业 2023年7月24日 项目,获得一批先进科技与项目成果,未来还将继续发挥数字建造技术优势,建立乡村基础设施全生命周期数字化服务技术体系,助力美丽乡村建设。同时,长三角一体化绿色科技示范楼建成,也能充分展示集团在高标准绿色碳中和建筑方面的技术和能力。 属地优势明显,“中特估”助力高质量发展。公司作为上海六家入围“世界500强”地方国企中唯一的建筑集团并位列“ENR全球最大250家工程承包商”第8位,其规模和影响力在上海乃至全球都十分瞩目。公司在上海地方重大项目的竞标上竞争力强劲,2023H1新中标71个5亿以上重大 工程项目,总金额达850.63亿元,公司下半年有望继续充分发挥属地优势达成更多重大项目合作,国内业绩有望迎来进一步突破。2022年11月21日,证监会主席易会满提 出“探索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估值体系”,同时2023年新一轮国企改革加速推进,在国资委“一利五率”考核指标下,公司作为建筑行业地方龙头企业预计经营情况持续向好,有望受益于中特估实现高质量发展。 投资建议:预计公司2023年营收为3123.51亿元,同比增长9.20%,归母净利润为28.93亿元,同比增长113.45%,EPS为0.32元/股,对应当前股价的PE为8.35倍,维持“推荐”评级。 风险提示:项目施工不及预期风险;宏观经济下行风险。 22/0122/0322/0522/0722/0922/1123/0123/0323/0523/07 -5% -10% -15% -20% -25% -30% -35% 资料来源:Wind,中国银河证券研究院 相关研究 公司点评/建筑行业 分析师简介及承诺 分析师:龙天光,建筑、通信行业分析师。本科和研究生均毕业于复旦大学。2014年就职于中国航空电子研究所。2016-2018年就职于长江证券研究所。2018年加入银河证券,担任通信、建筑行业组长。团队获2017年新财富第七名,Wind最受欢迎分析师第五名。2018年担任中央电视台财经频道节目录制嘉宾。2019年获财经最佳选股分析师第一名。2021年获东方财富最佳选股分析师建筑行业第三名。2022年获东方财富Choice最佳分析师建筑行业第一名及分析师个人奖。 本人承诺,以勤勉的执业态度,独立、客观地出具本报告,本报告清晰准确地反映本人的研究观点。本人薪酬的任何部分过 去不曾与、现在不与、未来也将不会与本报告的具体推荐或观点直接或间接相关。评级标准 行业评级体系 未来6-12个月,行业指数相对于基准指数(沪深300指数) 推荐:预计超越基准指数平均回报20%及以上。谨慎推荐:预计超越基准指数平均回报。 中性:预计与基准指数平均回报相当。回避:预计低于基准指数。 公司评级体系 未来6-12个月,公司股价相对于基准指数(沪深300指数) 推荐:预计超越基准指数平均回报20%及以上。谨慎推荐:预计超越基准指数平均回报。 中性:预计与基准指数平均回报相当。回避:预计低于基准指数。 免责声明 本报告由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向其客户提供。银河证券无需因接收人收到本报告而视其为客户。若您并非银河证券客户中的专业投资者,为保证服务质量、控制投资风险、应首先联系银河证券机构销售部门或客户经理,完成投资者适当性匹配,并充分了解该项服务的性质、特点、使用的注意事项以及若不当使用可能带来的风险或损失。 本报告所载的全部内容只提供给客户做参考之用,并不构成对客户的投资咨询建议,并非作为买卖、认购证券或其它金融工具的邀请或保证。客户不应单纯依靠本报告而取代自我独立判断。银河证券认为本报告资料来源是可靠的,所载内容及观点客观公正,但不担保其准确性或完整性。本报告所载内容反映的是银河证券在最初发表本报告日期当日的判断,银河证券可发出其它与本报告所载内容不一致或有不同结论的报告,但银河证券没有义务和责任去及时更新本报告涉及的内容并通知客户。银河证券不对因客户使用本报告而导致的损失负任何责任。 本报告可能附带其它网站的地址或超级链接,对于可能涉及的银河证券网站以外的地址或超级链接,银河证券不对其内容负责。链接网站的内容不构成本报告的任何部分,客户需自行承担浏览这些网站的费用或风险。 银河证券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可参与、投资或持有本报告涉及的证券或进行证券交易,或向本报告涉及的公司提供或争取提供包括投资银行业务在内的服务或业务支持。银河证券可能与本报告涉及的公司之间存在业务关系,并无需事先或在获得业务关系后通知客户。 银河证券已具备中国证监会批复的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除非另有说明,所有本报告的版权属于银河证券。未经银河证券书面授权许可,任何机构或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发、转载、翻版或传播本报告。特提醒公众投资者慎重使用未经授权刊载或者转发的本公司证券研究报告。 本报告版权归银河证券所有并保留最终解释权。联系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院机构请致电: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3088号中洲大厦20层深广地区:苏一耘0755-83479312suyiyun_yj@chinastock.com.cn 程曦0755-83471683chengxi_yj@chinastock.com.cn 上海浦东新区富城路99号震旦大厦31层上海地区:李洋洋021-20252671liyangyang_yj@chinastock.com.cn 陆韵如021-60387901luyunru_yj@chinastock.com.cn 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8号院1号楼青海金融大厦北京地区:田薇010-80927721tianwei@chinastock.com.cn 唐嫚羚010-80927722tangmanling_bj@chinastock.com.cn 公司网址:www.chinastock.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