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德国最新发布的对华战略 研究结论 7月13日,德国政府公布了酝酿已久的“联邦政府对华战略”(后文简称“对华战略”)。“对华战略”契合了上月发布的“德国国家安全战略”以及欧盟的“经济安全战略”,提出了“去风险”(包含在关键供应链上降低对中国依赖、在特定领域进行出口管制和投资限制)的总体目标。在新闻发布会上,德国外交部长贝尔伯 克表示:“对德国来说,中国仍然是一个伙伴、竞争者和系统性对手,但是,系统 性对手这个定位在近年来(的中德关系中)更加凸显。” 报告开篇便表示,“中国变了,因此德国政府对华方针也要做出相应的改变”,报告随后论述了中国在近年来的具体改变,如“越来越多地通过经济手段追求政治目 标”;中国的“自主可控”“国产替代”等政策使得中国对其他国家的依赖性正持 续降低,而德国对中国的依赖却越发明显……贝尔伯克表示:“由于俄乌冲突, (德国)全社会花费了2000亿欧元来摆脱(对俄罗斯化石能源)依赖,我们绝不能重蹈覆辙。”因此,在科技和关键供应链上,必须摆脱对任何与德国价值观不同的国家的依赖。这也点出了“对华战略”出台的背景与根源。 报告随后列举了德国对中国多方面的依赖,包括新冠疫情期间对中国药品和医疗器械的依赖、对中国稀土等原材料以及锂电池、光伏等产品的依赖。台海局势也可能影响半导体供应链的稳定。报告随后给出了相应的对策,鼓励企业进行多元化投资,减少对中国的依赖,并敦促德国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将可能的地缘政治风险考虑在内。与此同时,报告还认为,中国的军民融合政策会将部分先进技术用于军事领域,因此德国将与欧盟合作,加强对中国投资的审查,并考虑建立德国对华投资审查机制,且将进一步完善受出口管制的商品清单。德国还将制定一系列法律,确定哪些行业、公司和设施构成关键基础设施,并将在今年公布关键零部件清单。 经过数月协调后确定的最终文本在对华立场上有所软化。该战略没有对德国企业提出有约束力的要求,也没有针对特定中国企业采取行动。在“对华战略”的草案讨论期间,外长贝尔伯克与同属绿党的经济部长哈贝克均希望对在中国拥有大规模业 务的德企进行“压力测试”,避免在经济上过度依赖中国。但德国商界游说团体及其在政界的盟友对草案内容展开了游说,希望该战略不要效仿美国与中国日益对抗的做法,称应相信企业能够管理好自身在华经营的风险。最后的正式文本中没有出现有关“压力测试”的内容,转而允许企业自行管理风险,德国工业联合会对此表示欢迎。 我们认为,与先前的“德国安全战略”类似,“对华战略”也依旧是“雷声大雨点小”,它更多是一个倡议,在现阶段并无相应的配套政策,也缺乏强制的约束力。报告的开篇还表示,鉴于联邦政府的财政压力已经很大,因此不会有额外的预算资金来推动实施“对华战略”,联邦政府的各部门只会从已有的预算中腾挪出资金来确保“对华战略”的后续推进。在没有资源配套的情况下,该战略在政府层面的后 续推进大大存疑。在出访期间同德国工商界代表座谈交流时,李强总理曾指出:“企业对风险的感受最直接、最敏锐,知道如何规避和应对,应该把防风险的主导权还给企业。”“对华战略”最终呼应了李强总理的观点,将“去风险”的最终决 策权留给了德国企业。 与此同时也应认识到,虽然“对华战略”只是德国政府的“一家之言”,但鉴于德国在欧盟举足轻重的地位和影响力,及其作为欧盟中与中国经贸往来最密切的国家,这一报告或将会对其他欧盟国家起到指引乃至示范作用,可能引导欧盟各国后续的对华政策。 风险提示 地缘政治博弈加剧,德国进一步“去风险”。 宏观经济|动态跟踪 报告发布日期2023年07月23日 证券分析师孙金霞 021-63325888*7590 sunjinxia@orientsec.com.cn 执业证书编号:S0860515070001 证券分析师曹靖楠 021-63325888*3046 caojingnan@orientsec.com.cn 执业证书编号:S0860520010001 证券分析师王仲尧 021-63325888*3267 wangzhongyao1@orientsec.com.cn执业证书编号:S0860518050001香港证监会牌照:BQJ932 6月美国CPI点评:核心通胀超预期走弱,加息终点临近 2023-07-14 《欧盟经济安全战略报告》——欧盟“去 2023-07-14 风险”的具象化表达如何看待德国历史上首份国家安全战略? 2023-07-09 有关分析师的申明,见本报告最后部分。其他重要信息披露见分析师申明之后部分,或请与您的投资代表联系。并请阅读本证券研究报告最后一页的免责申明。 图1:德国对华直接投资情况(2000-2022年) 数据来源:德国中央银行,东方证券研究所 图2:中德双边贸易情况(2000-2022年) 数据来源:Wind,德国统计局,东方证券研究所 分析师申明 每位负责撰写本研究报告全部或部分内容的研究分析师在此作以下声明: 分析师在本报告中对所提及的证券或发行人发表的任何建议和观点均准确地反映了其个人对该证券或发行人的看法和判断;分析师薪酬的任何组成部分无论是在过去、现在及将来,均与其在本研究报告中所表述的具体建议或观点无任何直接或间接的关系。 投资评级和相关定义 报告发布日后的12个月内行业或公司的涨跌幅相对同期相关证券市场代表性指数的涨跌幅为基准 (A股市场基准为沪深300指数,香港市场基准为恒生指数,美国市场基准为标普500指数); 公司投资评级的量化标准 买入:相对强于市场基准指数收益率15%以上;增持:相对强于市场基准指数收益率5%~15%; 中性:相对于市场基准指数收益率在-5%~+5%之间波动;减持:相对弱于市场基准指数收益率在-5%以下。 未评级——由于在报告发出之时该股票不在本公司研究覆盖范围内,分析师基于当时对该股票的研究状况,未给予投资评级相关信息。 暂停评级——根据监管制度及本公司相关规定,研究报告发布之时该投资对象可能与本公司存在潜在的利益冲突情形;亦或是研究报告发布当时该股票的价值和价格分析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缺乏足够的研究依据支持分析师给出明确投资评级;分析师在上述情况下暂停对该股票给予投资评级等信息,投资者需要注意在此报告发布之前曾给予该股票的投资评级、盈利预测及目标价格等信息不再有效。 行业投资评级的量化标准: 看好:相对强于市场基准指数收益率5%以上; 中性:相对于市场基准指数收益率在-5%~+5%之间波动;看淡:相对于市场基准指数收益率在-5%以下。 未评级:由于在报告发出之时该行业不在本公司研究覆盖范围内,分析师基于当时对该行业的研究状况,未给予投资评级等相关信息。 暂停评级:由于研究报告发布当时该行业的投资价值分析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缺乏足够的研究依据支持分析师给出明确行业投资评级;分析师在上述情况下暂停对该行业给予投资评级信息,投资者需要注意在此报告发布之前曾给予该行业的投资评级信息不再有效。 免责声明 本证券研究报告(以下简称“本报告”)由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制作及发布。 本报告仅供本公司的客户使用。本公司不会因接收人收到本报告而视其为本公司的当然客户。本报告的全体接收人应当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本报告被转发给他人。 本报告是基于本公司认为可靠的且目前已公开的信息撰写,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该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客户也不应该认为该信息是准确和完整的。同时,本公司不保证文中观点或陈述不会发生任何变更,在不同时期,本公司可发出与本报告所载资料、意见及推测不一致的证券研究报告。本公司会适时更新我们的研究,但可能会因某些规定而无法做到。除了一些定期出版的证券研究报告之外,绝大多数证券研究报告是在分析师认为适当的时候不定期地发布。 在任何情况下,本报告中的信息或所表述的意见并不构成对任何人的投资建议,也没有考虑到个别客户特殊的投资目标、财务状况或需求。客户应考虑本报告中的任何意见或建议是否符合其特定状况,若有必要应寻求专家意见。本报告所载的资料、工具、意见及推测只提供给客户作参考之用,并非作为或被视为出售或购买证券或其他投资标的的邀请或向人作出邀请。 本报告中提及的投资价格和价值以及这些投资带来的收入可能会波动。过去的表现并不代表未来的表现,未来的回报也无法保证,投资者可能会损失本金。外汇汇率波动有可能对某些投资的价值或价格或来自这一投资的收入产生不良影响。那些涉及期货、期权及其它衍生工具的交易,因其包括重大的市场风险,因此并不适合所有投资者。 在任何情况下,本公司不对任何人因使用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所引致的任何损失负任何责任,投资者自主作出投资决策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任何形式的分享证券投资收益或者分担证券投资损失的书面或口头承诺均为无效。 本报告主要以电子版形式分发,间或也会辅以印刷品形式分发,所有报告版权均归本公司所有。未经本公司事先书面协议授权,任何机构或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发或公开传播本报告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不得将报告内容作为诉讼、仲裁、传媒所引用之证明或依据,不得用于营利或用于未经允许的其它用途。 经本公司事先书面协议授权刊载或转发的,被授权机构承担相关刊载或者转发责任。不得对本报告进行任何有悖原意的引用、删节和修改。 提示客户及公众投资者慎重使用未经授权刊载或者转发的本公司证券研究报告,慎重使用公众媒体刊载的证券研究报告。 东方证券研究所 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东方国际金融广场26楼 电话:021-63325888 传真:021-63326786 网址:www.dfzq.com.cn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相关主管机关核准具备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据此开展发布证券研究报告业务。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机构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正在或将要与本研究报告所分析的企业发展业务关系。因此,投资者应当考虑到本公司可能存在对报告的客观性产生影响的利益冲突,不应视本证券研究报告为作出投资决策的唯一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