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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企业境外投资保护蓝皮书

2023-07-15任清环球律师事务所石***
中国企业境外投资保护蓝皮书

发布机构: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LexisNexis律商联讯支持机构:北京仲裁委员会/北京国际仲裁中心 前言 近年来,中国企业在境外的投资和工程承包快速发展。与此同时,中国企业在境外遭遇东道国政府征收或相似措施以及不公正对待的情况时有发生,境外投资或工程项目因为东道国政府不履行有关承诺或者东道国境内的战乱、动乱等而遭受损失的情况也不断出现。因此,中国企业有必要加强对投资条约和投资仲裁的掌握和运用。 环球律师事务所与律商联讯(LexisNexis)在北京仲裁委员会/北京国际仲裁中心的支持下,于2022年9-11月开展了“中国企业境外投资保护蓝皮书”问卷调研活动。根据收到的企业答卷,我们对中国企业在境外开展投资或工程承包活动中遇到的东道国政府不法/不公措施、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投资争议解决方式的选择、对投资条约和投资仲裁的了解程度以及对仲裁员、代理人和代理方式的选择进行了汇总和分析。 在此基础上,我们撰写了《中国企业境外投资保护蓝皮书》(2022-2023),旨在帮助中国企业提高运用投资条约和投资仲裁维护境外投资合法权益的能力。蓝皮书分五章,分别是:中国企业境外投资保护概述,投资条约的适用(保护)范围,投资条约提供哪些实体保护,如何对东道国提起投资仲裁,与投资保护有关的几个重要问题。蓝皮书还有三个附件,分别是:对调研答卷的分析报告,中国签订的投资条约一览表,中国大陆投资者作为申请人提起的投资仲裁案件一览表。 感谢各界对本次调研活动的支持,希望蓝皮书对中国企业开展境外投资合作有帮助。 2023年6月 目录 第一章中国企业境外投资保护概述1 第一节中国企业境外投资持续快速增长2 第二节中国企业境外投资遭遇政治风险5 第三节投资条约为中国企业提供保护8 第四节投资仲裁是维护合法权益的有效途径11 第二章投资条约的适用(保护)范围15 第一节投资条约适用的时间范围16 第二节投资条约适用的地域范围19 第三节投资条约适用的“投资”范围21 第四节投资条约适用的“投资者”范围26 第三章投资条约提供哪些实体保护31 第一节对东道国征收投资的限制及补偿要求32 第二节要求东道国给予公平和公正待遇39 第三节要求东道国给予国民待遇和最惠国待遇42 第四节要求东道国提供充分保护和安全45 第五节要求东道国在战乱时提供保护或赔偿48 第六节要求东道国履行对投资者的承诺50 第四章如何对东道国提起投资仲裁53 第一节与东道国发生争议后的多种解决方式54 第二节可以提交仲裁的争议范围56 第三节提交仲裁的时效要求59 第四节仲裁与磋商(“冷静期”)、行政复议、法院诉讼的关系60 第五节仲裁机构和仲裁规则63 第六节从提交仲裁申请到仲裁裁决的执行66 第五章与投资保护有关的几个重要问题71 第一节政治风险评估和购买保险72 第二节投资者国籍筹划75 第三节签订“国家合同”的注意事项78 第四节仲裁员的选择80 第五节合理控制投资仲裁的费用83 附件一“中国企业境外投资保护蓝皮书”调研答卷分析报告86 附件二中国签订的投资条约一览表96 附件三中国大陆投资者作为申请人提起的投资仲裁案件一览表100 作者简介102 中国企业境外投资保护蓝皮书 第第一一章章中中国国企企业业境境外外投投资资保保护护概概述述 中国企业境第外一投章资保护概述 中中国国企企业业境境外外投投资资保保护护蓝蓝皮皮书书 中国企业境外投资保护蓝皮书 第一节中国企业境外投资持续快速增长 一、境外投资流量和存量1 近年来,我国对外直接投资持续增长。商务部公布的数据显示,2021年,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净额(即流量)为1,788.2亿美元;截至2021年底,中国2.086万家境内投资者在 境外设立对外直接投资企业4.6万家,分布在全球190个国家和地区,对外直接投资累计 净额(即存量)达累计27,851.5亿美元(其中对外非金融类直接投资24,848亿美元),约 为2002年对外直接投资存量的93.1倍。2 对外承包工程是中国企业开展对外经济合作的重要形式。据统计,中国企业2021年全 年对外承包工程业务完成营业额1,549.9亿美元,新签合同额2,584.9亿美元。32020年,中 国企业共在184个国家和地区开展对外承包工程业务,新签订合同9,933份,合同额共计 2,555.4亿美元,完成营业额达到1,559.4亿美元。2020年新签合同额在5,000万美元以上 的大项目共904个,其中1亿美元以上的项目有514个。4二、境外投资地域分布 就对外直接投资而言,我国大部分(63.6%)的投资存量集中在亚洲,主要分布在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国香港”)、新加坡、印度尼西亚等国家和地区,其中中国香港占亚洲存量的87.5%;其次是拉丁美洲(占25%),主要分布在英属维尔京群岛、开曼群岛、巴西、秘鲁和阿根廷,其中英属维尔京群岛和开曼群岛合计存量6,770亿美元,占对拉美地区投资存量的97.6%;随后是欧洲和北美洲,投资存量分别占4.8%和3.6%;排在后两位的是非洲和大洋洲,分别占1.6%和1.4%。5 就对外工程承包而言,我国企业2020年对外承包工程业务主要集中在亚洲和非洲,新签合同额占比分别为56%和26.6%,完成营业额占比分别达57.2%和24.6%。除了亚洲和非洲,同年中国企业外承包工程业务还分布在:欧洲,新签合同额占8.2%,完成营业额占8.9%;拉丁美洲,新签合同额占5.8%,完成营业额占5.1%;大洋洲,新签合同额占3%,完成营业额占3.3%;北美洲,新签合同额占0.4%,完成营业额占0.9%。对外承包工程完 1本蓝皮书中,“境外投资”包括对外直接投资和对外承包工程。 2参见商务部《2021年度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公报》,第4页、第21页。 3参见商务部《2021年我国对外承包工程业务简明统计》。 4参见商务部《2020年度中国对外承包工程统计公报》,第14页、第22页。截至2023年5月28日,商务部暂未发布2021年的中国对外承包工程统计报告。因此,本文沿用了商务部《2020年度中国对外承包工程统计公报》中的地域分布、行业分布、企业分类等相关数据。 5参见商务部《2021年度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公报》,第23页。 中中国国企企业业境境外外投投资资保保护护蓝蓝皮皮书书 中国企业境外投资保护蓝皮书 成营业额前十位的国家和地区是阿联酋、中国香港、巴基斯坦、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沙特阿拉伯、孟加拉国、阿尔及利亚、俄罗斯和澳大利亚。6 三、境外投资行业分布 中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覆盖了国民经济所有行业类别,存量规模超过千亿美元的行业共有六个,依次是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占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存量的40%)、批发和零售业 (占13.3%)、金融业(占10.8%)、制造业(占9.5%)、采矿业(占6.5%)以及信息传输/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占5.8%)。7 中国企业对外承包工程业务行业分布广泛。交通运输建设、一般建筑、电力工程以及石油化工是主要领域,以上行业合计的新签合同额、完成营业额的占比均超过了75%。其他项目分布在通信工程建设(新签合同额、完成营业额分别占6.2%和9.5%)、工业建设 (分别占5.4%和3.9%)、水利建设(分别占3.3%和3.6%)等行业。8 四、投资者分类 国有企业是我国对外直接投资的主力军。2021年末,在对外非金融类直接投资24,848亿美元存量中,国有企业占51.6%;非国有企业占48.4%,其中股份有限公司占10.2%,个体经营占6.1%,私营企业占6.1%。9 国有企业在我国对外承包工程中起着重要作用。2020年中国对外承包工程新签合同额前100家企业累计合同金额达到2,368.4亿美元,占全年总体规模的92.7%。其中,新签合同规模上百亿美元的企业有8家,7家为国有企业,1家为非国有企业。102020年中国对外承包工程完成营业额前100家企业的累计营业额达到1,233.6亿美元,占全年总体业务规模 的79.1%。其中,完成营业额在10亿美元以上的企业有26家,20亿美元以上的有12家 (11家为国有企业,1家为非国有企业)。11五、省市分布 就我国对外直接投资而言,2021年,在京中央企业和单位对外非金融类直接投资流量为642.9亿美元,占非金融类流量的42.3%;地方企业的投资流量为877.3亿美元,占57.7%。在地方企业中,东部地区企业的对外直接投资遥遥领先。2021年末,地方企业对外非金融类直接投资存量达到8,504.5亿美元,其中东部地区6,996.9亿美元(占82.3%), 6参见商务部《2020年度中国对外承包工程统计公报》,第14页、第15页。 7参见商务部《2021年度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公报》,第26页。 8参见商务部《2020年度中国对外承包工程统计公报》,第16页。 9参见商务部《2021年度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公报》,第30页。 10参见商务部《2020年度中国对外承包工程统计公报》,第22页。 11参见商务部《2020年度中国对外承包工程统计公报》,第22页、第23页。 中中国国企企业业境境外外投投资资保保护护蓝蓝皮皮书书 中国企业境外投资保护蓝皮书 西部地区671.1亿美元,中部地区638.6亿美元,东北三省197.9亿美元。广东以1,657.2亿美元的存量位列地方对外直接投资存量之首,其次为上海(1,515亿美元)、北京、浙江、江苏、山东、福建等省市。12 就我国对外承包工程而言,2020年在京中央企业新签对外承包合同金额1,354.4亿美元,占全年新签合同总额的53%;完成营业额597.6亿美元,占全年完成营业总额的38.3%。地方企业新签合同金额1,201亿美元,占47%;完成营业额961.8亿美元,占 61.7%。在地方企业中,东部地区新签合同额居于首位,达到651.5亿美元,占地方的 54.2%;完成营业额608.3亿美元,占地方的63.2%。中部地区合计新签合同金额359.1亿美元,占地方的30%;完成营业额198.7亿美元,占地方的20.7%。西部地区新签合同金额147亿美元,占地方的12.2%;完成营业额126.2亿美元,占地方的13.1%。东北三省新签合同金额43.4亿美元,占地方的3.6%;完成营业额28.6亿美元,占地方的3%。广东以 187.3亿美元的新签合同额位列地方对外承包工程之首,其次为湖北和山东。完成营业额前五位的省市分别是广东、上海、山东、浙江和湖北。13 12参见商务部《2021年度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公报》,第19页。 13参见商务部《2020年度中国对外承包工程统计公报》,第21页。 中中国国企企业业境境外外投投资资保保护护蓝蓝皮皮书书 中国企业境外投资保护蓝皮书 第二节中国企业境外投资遭遇政治风险 一、东道国政治风险概述 中国企业“走出去”面临多重风险,包括商业风险、政治风险、法律风险等。相较于商业风险和法律风险,政治风险具有突发性、破坏性和全局性的特点,造成的后果往往更为严重,可能导致投资失败或遭受严重损失。政治风险已成为我国企业“走出去”面临的首要风险。14 按照海外投资保险机构的分类标准,东道国政治风险一般分为征收、汇兑限制、战争及政治暴乱、违约等几类。其中,征收是指东道国采取国有化、没收、征用等方式,剥夺投资项目的所有权和经营权,或投资项目资金、资产的使用权或控制权;汇兑限制是指东道国阻碍、限制投资者换汇自由,或抬高换汇成本,以及阻止货币汇出该国;战争及政治暴乱是指东道国发生革命、骚乱、政变、内战、叛乱、恐怖活动以及其他类似战争的行为,导致投资企业资产损失或永久无法经营;违约是指东道国政府或经保险人认可的其他主体违反或不履行与投资项目有关的协议,且拒绝赔偿。15 按照投资条约中的实体保护条款,可以将企业遭遇的东道国政治风险分为国有化/直接征收、间接征收、不给予公平公正对待、不提供充分保护和安全、不给予战乱损失赔偿、不给予最惠国待遇或国民待遇、不履行协议或其他承诺等几类。每一类的具体含义请见下文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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