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本指南 项目组成员:姚安琪、张圣、郭沛源 研究机构:上海浦东新区思盟企业社会责任促进中心(CCM)、商道纵横 支持机构:福特基金会(美国)北京代表处 致谢: 本指南编写过程还得到了陈鑫悦、吕雪纯、刘译圣与徐心怡的帮助,也得到了北京工商大学国际经管学院郭毅教授、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经济研究院李丽副教授、中国对外承包工程商会战略与咨询部主任尚升平先生、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社会责任办公室首席研究员梁晓晖博士、凤凰卫视《龙行天下》执行主编张洪福先生、责任钴业联盟(RCI)副秘书长周璇女士、可持续棕榈油圆桌倡议组织(RSPO)中国首席代表方立锋先生、万宝矿产缅甸铜业有限公司前党委书记兼副总经理罗大庆先生、中国外文局国际传播发展中心主任黄传斌先生、CDP全球环境信息研究中心副主任李蜚先生、世界自然基金会(瑞士)北京代表处绿色金融项目高级经理杜红霞女士等专家的技术支持,在此一并致谢。 名词解释: 东道国:指接收外来直接投资的国家主体。 中国企业:本指南所指中国企业包括在中国注册的以盈利为目的的法律实体,以及这些法律实体全资所有或控股的境外企业。 生物多样性:指生物及其与环境形成的生态复合体以及与此相关的各种生态过程的总和。 韧性:本指南中的“韧性”,特指企业应对气候风险的能力,和从气候变化带来的负面影响中恢复的能力。 社区发展:社区成员聚集在一起采取集体行动并为共同问题制定解决方案的过程。 目录 关于本指南1 一、背景3 二、目的6 三、适用范围7 四、信息披露原则7 五、实质性议题与披露项9 E-环境11 E01.气候变化11 E02.环境保护与生物多样性12 E03.水资源使用12 E04.能源消耗12 E05.原材料使用13 E06.污染物排放13 E07.环境韧性14 E08.绿色运营14 S-社会15 S01.平等与合规雇佣15 S02.员工发展15 S03.职业安全与健康16 S04.社区发展17 S05.土地权益与原住民18 S06.文化遗产18 G-公司治理19 G01.商业道德19 G02.利益相关方参与19 G03.可持续发展战略20 G04.行业发展与供应链管理20 G05.客户责任21 六、信息披露形式22 附件1、专题简介与案例25 生物多样性25 环境韧性26 社区发展27 附件2、常用信息披露框架28 附件3、分行业实质性议题自查表32 附件4、披露指标自查表33 一、背景 2015年9月25日,联合国193个成员国在可持续发展峰会上正式通过了17项可持续发展目标,目标到2030年前以综合方式彻底解决社会、经济和环境三个维度的发展问题,转向更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2015年,习近平总书记在联合国发展峰会发表重要讲话时表示,中国将继续秉持义利相兼、以义为先的原则,同各国一道为实现2015年后发展议程作出努力,并将继续推进“一带一路”建设。2021年3月,我国将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提出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并作为主办方举办了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COP15),进一步参与全球治理并深化自身实践。 2021年11月13日,联合国第26届气候大会(COP26)闭幕,近200个国家达成《格拉斯哥气候公约》。根据该公约,为了保持将全 球变暖限制在1.5摄氏度的巴黎目标,需要各国决定到2030年共同减排45%、到2050年总体为零的贡献。作为世界上最大发展中国家,中国强化自主贡献目标,加快构建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积极探索低碳发展新模式,为推动全球气候治理、应对气候变化作出了实实在在的贡献,展现大国担当。中国气候变化事务特使解振华在COP26期间指出,面临压低峰值、又要缩短碳达峰时间的挑战,中国将为应对气候变化作出不懈努力。 中国对外投资在全球外国直接投资中的影响力不断扩大。自2003年中国有关部门权威发布年度对外直接投资统计数据以来,中国已连续九年位列全球对外直接投资流量前三,对世界经济的贡献日益凸显。从2016年到2021年,中国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对57个国家非金融类直接投资额总体呈上升趋势,占同期投资额比例也逐年上升(见图1)。 250 18.30% 17.90% 20.00%18.00% 200 16.00% 150 12% 13% 13.60% 14.00%12.00% 8.50% 10.00% 100 145.3 143.6 156.4 150.4 177.9 203 8.00%6.00% 50 4.00%2.00% 0 0.00% 201620172018201920202021 非金融类直接投资金额(单位:亿美元)占同期总额比例 图1:2016-2021年中国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对57个国家非金融类直接投资情况1 分行业而言,根据商务部统计,2020年中国对外直接投资集中在公用事业、工业、基础材料和信息技术等行业。具体来说,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投资并购金额居首,达97.5亿美元;制造业项目数量最多,达到152个,投资并购金额69.7亿美元,居第二位;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33.1亿美元,居第三位。 2020年,“一带一路”投资集中在公用事业和工业。具体来说,流向制造业的投资为76.8亿美元,占34.1%;建筑业为37.6亿美元, 占16.7%;电力生产和供应业24.8亿美元,占 11%。 分企业类型而言,参与投资“一带一路”国家项目的主要是中国的国有企业。其中最大的投资方是中国电力建设集团位列第二的是中国交通建设集团。中国设立的对外直接投资企业数量最多的地区是亚洲,占总对外直接投资企业的58%。其次是北美洲和欧洲,分别占13.5%和10.4%2。 随着“一带一路”建设的不断推进,我国中小企业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和广阔发展空 1根据商务部“走出去“公共服务平台2016-2021年“中国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对57个国家非金融类直接投资”整理。http://fec.mofcom.gov.cn/article/fwydyl/tjsj/ 2商务部“走出去“公共服务平台http://fec.mofcom.gov.cn/article/fwydyl/tjsj/ 间。2017年,为加强我国中小企业与“一带一路”沿线各国的经济技术合作和贸易投资往来,支持中小企业“走出去”“引进来”,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出台专项行动,助力中小企业赴沿线国家开展贸易投资。随着投融资规模的扩大,有关境外投资的环境、社会、合规等相关规定和政策指引也在持续更新与不断完善。中国政府、金融机构、投资者和企业对企业信息披露方面的要求与重视程度也在不断提高。 近年来,进行境外投资活动的企业越来越关注其投资和经营行为带来的环境和社会影响,开始主动梳理并披露其投资行为对自身、投资东道国3、投资项目所在地的社区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的潜在影响,良好地识别与管理自身风险,助力推动可持续发展目标的达成。 在目前部分发布国别ESG报告的企业4中,最受关注的议题是社会,社会相关议题在企业披露项中占50%,其次是经济议题(34%)。 3东道国指接收外来直接投资的国家主体。 4选取华电(柬埔寨)、中国电建老挝、中国电建印尼、中国电 最后,在企业披露项中,有16%是环境相关议题。具体来说,企业披露最多的社会议题是当地发展、当地融入、社区沟通和员工发展;而披露最多的经济相关议题是安全生产、可持续发展和合规运营;披露最多的环境议题是环境管理、绿色运营和生态保护。其中,披露较多的议题所对应的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 (SDGs)分别为:SDG8(体面工作和经济增长)、SDG9(产业、创新和基础设施)、SDG10 (减少不平等)、SDG12(负责任的消费和生产)和SDG6(清洁饮水和卫生设施)。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代表国务院向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作政府工作报告。报告指出,要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坚持共商共建共享,遵循市场原则和国际通行规则,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开展互惠互利合作。引导对外投资健康发展,“绿色”和“可持续”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涵。 建赞比亚、中石油缅甸、中石油伊拉克等公司近年发布的社会 责任报告 总体来看,中国企业对外投资前景向好,但机遇与挑战并存,中企在面临对外投资发展机遇的同时,境外业务也可能面临着比境内更为复杂、陌生和脆弱的环境。近年来,新型冠状病毒引发的肺炎疫情给世界经济发展带来了严重的直接人力和经济成本,导致多年来世界各国在减少贫困和不平等方面取得的进展 面临着倒退的风险。同时,疫情也在一定程度上削弱社会凝聚力和全球合作。在中国对外投资在全球外国直接投资中的影响力不断扩大,全球合作面临挑战的背景下,中企应更加有效地管理海外投资活动涉及的环境、社会风险,并更好地树立中国企业的负责任形象。 二、目的 在国际合作不断深化、全球可持续发展持续推进的背景下,涉及复杂的气候、环境、社会和企业公司治理等议题影响的境外投资主体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和监督。进行境外投资活动的企业应主动梳理并披露其投资行为对自身、投资东道国、投资项目所在地的社区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潜在影响,良好地识别与管 理自身风险,助力推动可持续发展目标的达成。本《指南》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指引性文 件、ESG标准以及国际倡议等内容,提出中国企业5境外投资的ESG信息披露原则、内容以及披露渠道方面的建议与指引,为各行业在境外开展投资与经营活动的中企提供通识参考。 5本《指南》所指中国企业包括在中国注册的以盈利为目的的法律实体,以及这些法律实体全资所有或控股的境外企业。 三、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在境外开展投资与经营行为的中企,并针对其ESG信息披露提供通用性指南。 本《指南》未穷举企业可能面临的所有ESG方面的要求和内容,在满足相关监管方强制性披露要求之上,鼓励企业披露近年来受国内外广泛关注的、与东道国利益相关方密切相关的ESG信息。 企业应注意到因其自身性质、细分行业、投资项目和项目所在东道国的特殊要求,可能面临在本《指南》范围外特定的环境、社会与公司治理的合规风险。同时,企业也应注意到不同国家、不同社会、不同人群对ESG信息披露的态度认知、名词认知、行动方式认知等可能有所不同。企业还应识别其特定的利益相关方并及时展开相关沟通,以更加定制与本地化的方式开展ESG信息披露的工作。 四、信息披露原则 原则1:遵循法律法规及国际惯例 中企作为信息披露主体的企业,应依据中国相关法律法规、东道国法律法规要求和国际通用的相关原则、标准和惯例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原则2:顺应可持续发展趋势 企业应阐明其披露的行动、事件和数据的变化趋势与国际可持续发展大势的关联。SDGs作为全球可持续发展的蓝图,可衡量中国企业实现与东道国互利共赢的成果指标,企业可将其披露绩效与推动实现SDGs的贡献联系起来,尤其是推动其项目所在东道国或地区实现SDGs方面。 原则3:回应利益相关方关切 企业的境外投资项目涉及不同社会与文化背景的利益相关方,应定义和披露其在境外投资项项目所在国或地区的利益相关方的组成,以及对其预期与利益的考虑与回应。 原则4:保障高质量披露信息 在可操作基础上,企业应保障披露内容的“六个特性”,即: 重要性——企业应选择对其境外投资经营业务最重要的,且被利益相关方认为最重要的议题进行优先披露。 平衡性——披露信息应尽可能客观,让读者看到逐年绩效的正负走向,此外报告的详略程度、内容篇幅等方面也应与议题的重要程度成正比。 可比性——披露信息应具备横向与纵向可比性。横向可比性意味着信息披露方应采用通用的计算方法和行业权威基准;纵向可比意味着企业应在不同披露时期使用一致的口径和计算方法,以便展示长期变化趋势、目标完成情况等,如计算方法有所不同,应做出注释。 准确性——披露信息应保证定性信息与定量数据的准确与详尽,注明定性信息的来源并披露定量信息所适用的标准、方法、假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