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2023年7月7日,生态环境部就《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公开征求社会意见。 《管理办法》明确项目范围,新增节能增效&设置时间限制。1)项目领域:除可再生能源、林业碳汇、甲烷减排外,新增节能增效。具体支持领域将通过发布方法学确定。2)时间限制:项目应于2012年6月13日之后开工建设,减排量的产生应在2020年9月22日之后,并且在项目申请登记之日前5年以内。3)明确禁止类型。 优化管理模式,方法学由申请备案变为统一征集遴选,动态更新&择优发布。1)方法学:不再由各方法学开发者申请备案,由生态环境部统一征集遴选后发布,将持续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并择优发布减排效果明显、社会期待高、技术争议小、数据质量可靠、社会和生态效益兼具的行业和领域方法学。2)审定与核查机构:不再通过备案方式确定,而是由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会同生态环境部进行市场准入的行政审批。3)交易机构:不再通过备案形式确定多家交易机构分散交易,而是组建全国统一的交易机构。4)项目和减排量登记:由项目和减排量备案改为由项目业主和第三方审定与核查机构“双承诺”,政府进行监督检查。 CCER管理办法强化供给侧约束,全国碳市场预计扩容释放需求。 1)供给:存量供应稀缺,CCER重启渐近,管理办法强化供给侧约束,保障供给有序释放。2013-2017年全国CCER减排量备案总计约5000多万吨。全国碳市场第一个履约周期累计使用约3273万吨CCER用于配额清缴抵销,叠加试点碳市场的使用,当前实际供应稀缺。CCER重启渐近,管理办法强化供给侧约束&严格管理监督,保障供给有序释放。 2)需求:初期需求上限2.25亿吨/年,碳市场扩容将带动CCER需求进一步释放。按5%抵消上限,我们测算碳市场初期纳入电力行业CCER需求量上限为2.25亿吨/年,待八大行业全部纳入全国碳市场后,年覆盖温室气体排放量约80亿吨二氧化碳,长期CCER需求上限有望扩容至4亿吨/年。近期钢铁、石化、建材行业纳入全国碳市场工作加速,碳市场预计向水泥、钢铁、铝等欧洲碳关税覆盖的非电领域扩容。 3)价格:从项目申请到减排量交易需一定时间,我们预计短期CCER供不应求价格上行。长期供给侧约束有助于平衡供需,维持合理价格区间。 碳价值增量测算:填埋气资源化、林业碳汇受益CCER弹性大,水泥固碳项目减排碳价值突出。1)受益CCER弹性测算:填埋气资源化经济效益最突出,CCER碳价介于30-100元/吨时,利润弹性102%~339%; 林业碳汇项目利润弹性达67~222%。2)碳市场预计扩容,固碳效益测算:仕净科技年60万吨捕碳钢渣项目可直接减碳3.2万吨,间接综合减碳25万吨,碳配额价格50~100元/吨时,减碳价值弹性60%~119%,水泥、钢铁行业预计纳入全国碳市场,驱动固碳需求释放&碳价值兑现。 对标欧盟:国内碳交易市场总体发展方向相似,总量递减速度预计超海外碳价长期提升。复盘欧盟碳市场4阶段演变,我们认为总量控制和MSR机制为碳价平衡关键,国内市场发展方向相似,已具备两大核心机制雏形。当前我国碳价远低于海外,双碳目标时间紧任务重,预计我国碳排放总量递减速度拟超海外,总量收紧驱动碳配额价格长期上行。 投资建议:CCER重启渐近,关注可再生能源/林业碳汇/甲烷减排/节能增效等领域;碳市场预计扩容,驱动固碳需求释放&碳价值兑现。重点推荐水泥固碳【仕净科技】;建议关注分布式光伏【ST龙净】,林业碳汇【岳阳林纸】,甲烷利用【百川畅银】,高效节能设备【瑞晨环保】等。 风险提示:政策进展不及预期,方法学发布不及预期,CCER碳价下行。 事件:2023年7月7日,生态环境部联合市场监管总局对2012年6月13日发布的《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了修订,编制形成《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并面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1.CCER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明确项目范畴&优化管理模式 《管理办法》明确项目范围,新增节能增效&设置时间限制。1)项目要求:来自于可再生能源、林业碳汇、甲烷减排、节能增效等有利于减碳增汇的领域,能够避免、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或者实现温室气体的清除。相较于暂停前的项目类型新增节能增效,具体支持领域将通过发布的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确定。2)时间要求:申请登记的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应于2012年6月13日之后开工建设,减排量的产生时间应在2020年9月22日之后,并且在项目申请登记之日前5年以内。对于2017年3月14日前已经获得备案的减排量,由注册登记机构在注册登记系统中继续予以登记,并可以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使用。3)禁止项目:①属于法律法规、国家政策规定有温室气体减排义务的项目;②纳入国家或者地方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配额管理的项目;③不具唯一性的项目。 优化对原有备案事项的管理模式,方法学由申请备案变为统一征集遴选,动态更新&择优发布。《管理办法》明确,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主管部门由国家发改委转为生态环境部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同时对原温室气体自愿减排方法学、项目、减排量、审定与核证机构、交易机构五个备案事项的管理方式进行了优化,1)方法学:由生态环境部统一征集遴选后发布,不再由各方法学开发者申请备案。方法学动态更新,成熟一批发布一批。考虑到自愿减排项目种类繁多,新的减排技术不断涌现,生态环境部将持续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建议,并择优发布减排效果明显、社会期待高、技术争议小、数据质量可靠、社会和生态效益兼具的行业和领域方法学,逐步扩大自愿减排市场支持领域。2)审定与核查机构:不再通过备案方式确定第三方审定与核查机构,而是由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会同生态环境部按照《认证认可条例》规定,对审定与核查机构进行市场准入的行政审批。3)交易机构:不再通过备案形式确定多家交易机构分散交易,而是组建全国统一的交易机构,开展集中统一交易。4)项目和减排量登记:由原来的项目和减排量备案改为由项目业主和第三方审定与核查机构对相关项目和减排量材料真实性、合规性“双承诺”,政府进行监督检查。 表1:CCER管理办法对比 2.CCER管理办法强化供给侧约束,全国碳市场扩容在即释放需 求 CCER供给端: 前期减排量备案总计约5000万吨,历经试点及全国碳市场抵消,实际供应稀缺。 2013-2017年全国CCER审定项目的减排量备案总计约5000多万吨。全国碳市场第一个履约周期累计使用约3273万吨CCER用于配额清缴抵销,叠加试点碳市场的使用,当前实际供应稀缺。 CCER重启渐近,管理办法强化供给侧约束&严格管理监督,保障供给有序释放。 2022年10月27日,生态环境部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明积极推动全国统一的自愿减排交易市场顶层的制度设计,力争尽早启动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2023年4月初,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公开征集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建议的函》,向全社会公开征集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建议。2023年5月30日,生态环境部气候司司长李高表示,争取今年内重启CCER。2023年6月29日,生态环境部表示全国统一的自愿减排注册登记系统和交易系统已完成初步验收,具备了上线运行的基本条件。2023年7月7日,生态环境部就《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公开征求社会意见,标志着CCER重启步伐渐近。新版管理办法强化供给侧约束&严格管理监督,通过发布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确定具体支持领域,且方法学动态更新择优发布,运用市场机制推动监督责任和主体责任落实,压实项目业主、第三方审定与核查机构主体责任,强化政府部门事中事后监管。供给侧约束下有助于保障CCER供给有序释放,保持市场供需有度稳定运行。 CCER需求端: 全国碳市场初期CCER需求上限约2.25亿吨/年。2021年7月16日正式启动全国碳市场,第一个履约周期共纳入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2162家,年覆盖温室气体排放量约45亿吨二氧化碳。根据《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CCER抵销比例不得超过应清缴碳排放配额的5%,我们测算碳市场初期纳入电力行业CCER需求量上限为2.25亿吨/年。全国碳市场第二个履约期覆盖2021-2022年两年的碳排放,控排企业需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履约,预计年末将迎来CCER需求高峰期。 全国碳市场预计向水泥、钢铁、铝等欧洲碳关税覆盖的非电领域扩容,带动CCER需求释放,长期有望扩至4亿吨/年。据国家部署,“十四五”期间将逐步推动电力、石化、化工、建材、钢铁、有色、造纸、航空八大行业有序纳入碳市场。待八大行业全部纳入全国碳市场后,年覆盖温室气体排放量约80亿吨二氧化碳,长期CCER需求有望扩容至4亿吨/年。近期钢铁、石化、建材行业纳入碳市场工作加速,1)钢铁:2023年6月30日,钢铁行业纳入全国碳市场专项研究第二次工作会议顺利召开。会议提出尽快确定钢铁企业碳配额分配的主要工序、分配基准线及排放量核算方法,完成钢铁行业纳入全国碳市场初步方案。2)石化:2023年7月3日,石化行业纳入全国碳市场专项研究第二次工作会议顺利召开,会议提出结合国内外实践经验,抓紧研究分工序分配原油加工及乙烯企业碳配额的主要装置、核定方法,提出与配额管理需求相一致的排放量核算指南及数据报送表,完成石化行业纳入全国碳市场初步方案。3)建材:水泥将是建材行业纳入全国碳市场的首个领域。2023年6月27日,建材行业纳入全国碳市场专项研究第一次工作会议上,围绕水泥行业配额分配方案、核算报告、核查技术要点、国内外碳市场情况、历史数据评估及结构化录入、关键参数及排放边界等内容交流了主要研究思路和要点。全国碳市场预计加速向水泥、钢铁、铝等欧洲碳关税覆盖的非电领域扩容。 图1:碳市场扩容工作持续推进 CCER短期供求紧张推动价格上行,供给侧约束下长期有助于维持供需平衡。CCER存量供应稀缺,从项目申请到减排量挂牌交易之间需要一定的时间周期。2023年末第二个履约周期来临,将迎来CCER需求高峰期。我们预计短期内CCER市场仍将维持供不应求的局面,供需关系变动推动CCER价格上行;长期来看,CCER管理办法突出供给端约束,有助于平衡供需,促进市场良性发展维持合理价格区间。 3.减碳价值:甲烷利用、林业碳汇受益CCER弹性大,碳市场扩 容带动固碳项目价值兑现 受益CCER经济效益测算:填埋气资源化、林业碳汇减排经济效益突出。依据中国自愿减排交易信息平台,我们选取了前期CCER自愿减排机制下主要鼓励的可再生能源、甲烷利用及林业碳汇三类项目中6种细分类型进行了减碳量及经济效益测算。在CCER碳价介于30-100元/吨时,填埋气资源化减排及经济效益最为突出,度电减碳量可达0.00578吨,度电增收0.17元,利润弹性102%~339%。此外,林业碳汇项目每亩储碳量0.90tCO2,每亩林增收27元,利润弹性达67~222%。 表2:CCER项目碳减排量及经济敏感性测算表 控排行业固碳经济效益测算:碳配额50~100元/吨时,水泥固碳项目碳价值弹性60%~119%,全国碳市场预计扩容,驱动固碳需求释放&碳价值兑现。长期碳市场向非电扩容,非电碳减排价值显现。仕净科技固碳项目利用钢渣等非碳原料低成本原位捕集烟气 CO2 ,捕碳后的钢渣可作为优质水泥混合材,制备低碳水泥;也可与矿粉、粉煤灰等其他材料混合制备超细高活性优质复合矿粉,应用于水泥、混凝土及其他相关产业。 产品销售价格低于市场价,可有效节省水泥企业生产成本。同时捕捉水泥窑烟气中的CO2 实现减排,预计年60万吨捕碳钢渣可以直接减排3.2万吨,通过减少水泥中熟料用量和混凝土中水泥用量综合减碳25万吨。2023/1/1-2023/7/6,全国碳市场配额均价56元/吨,按照碳配额价格50-100元/吨计算,公司固碳项目综合减碳价值为1250-2500万元/年,考虑25%所得税率,综合减碳价值量对应当年固碳项目净利润1575万元弹性达60%~119%。 表3:仕净科技固碳项目技术与其他碳捕集技术比较 表4: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