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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优集团2023年报

2023-06-29港股财报赵***
比优集团2023年报

(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8053 2023年报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GEM的特色 GEM的定位,乃为中小型公司提供一个上市的市场,此等公司相比起其他在主板上市的公司带有较高投资风险。有意投资的人士应了解投资于该等公司的潜在风险,并应经过审慎周详的考虑后方作出投资决定。 由于GEM上市公司普遍为中小型公司,在GEM买卖的证券可能会较于主板买卖之证券承受较大的市场波动风险,同时无法保证在GEM买卖的证券会有高流通量的市场。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联交所对本报告之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报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本报告的资料乃遵照《联交所GEM证券上市规则》而刊载,旨在提供有关比优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的资料;比优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的董事(“董事”)愿就本报告的资料共同及个别地承担全部责任。各董事在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确认就其所知及所信,本报告所载资料在各重要方面均属准确完备,没有误导或欺诈成分,且并无遗漏任何事项,足以令致本报告或其所载任何陈述产生误导。 1|比优集团控股有限公司2023年报 目录 公司资料主席报告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资源与储备 企业管治报告 董事及高级管理层履历董事会报告 二零二三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独立核数师报告 综合全面收益表综合财务状况表综合现金流量表综合权益变动表综合财务报表附注五年财务概要 页次 2 3 4 8 14 29 33 47 77 84 86 88 90 92 192 公司资料 执行董事 注册办事处 马天逸先生(主席(于二零二三年二月一日获委任)兼行政总裁) 刘发利先生(首席运营官) 秦春红女士 熊泽科先生(于二零二三年二月一日辞任主席,并于二零二三年四月十四日辞任执行董事) 马纲领先生(于二零二三年四月十四日辞任) 马晔女士 马永先生(于二零二三年四月十四日获委任) 独立非执行董事 张敬华女士 哈索库先生 姚芸竹女士(于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日辞任)李煦先生(于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日获委任) 审核委员会 张敬华女士(主席) 哈索库先生 姚芸竹女士(于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日辞任)李煦先生(于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日获委任) 薪酬委员会 张敬华女士(主席) 哈索库先生秦春红女士 姚芸竹女士(于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日辞任)李煦先生(于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日获委任) 提名委员会 哈索库先生(主席) 张敬华女士 姚芸竹女士(于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日辞任)李煦先生(于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日获委任) 公司秘书 沈天蔚女士(MAPAIS,HKICPA,CICPA) 香港上环 干诺道中168至200号信德中心西座21楼07室 遵规主任 秦春红女士 授权代表 熊泽科先生(于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日辞任) 香港上环 干诺道中168至200号信德中心西座21楼07室 马天逸先生(于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日获委任)香港上环 干诺道中168至200号信德中心西座21楼07室 沈天蔚女士(MAPAIS,HKICPA,CICPA) 香港上环 干诺道中168至200号信德中心西座21楼07室 ConyersTrustCompany(Cayman)LimitedCricketSquare HutchinsDrive P.O.Box2681 GrandCayman,KY1-1111CaymanIslands 香港总办事处及主要营业地点 香港上环 干诺道中168至200号信德中心西座21楼07室 公司网址 www.pizugroup.com 独立核数师 香港立信德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执业会计师及注册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香港 干诺道中111号永安中心25楼 开曼群岛股份过户登记处 Suntera(Cayman)Limited Suite3204,Unit2ABlock3,BuildingD P.O.Box1586,GardeniaCourtCamanaBay,GrandCaymanKY1-1100,CaymanIslands 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处 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 香港湾仔 皇后大道东183号 合和中心17楼1712-1716铺 主要往来银行 香港 中国工商银行(亚洲)有限公司香港 中环花园道3号 中国工商银行大厦34楼 中国 中国银行 乌拉特后旗支行中国 内蒙古 巴彦淖尔市巴音镇 股份代号 8053 比优集团控股有限公司2023年报|2 主席报告 比优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于截至二零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年度”),承蒙列位股东及各界的信任、理解及支持,本人藉此机会谨代表董事会(“董事会”)及全体员工向一直关心支持本集团的股东及各界致以衷心感谢! 二零二二╱二零二三年度是本集团业务进行拓展及转型的一年。 本年度内,本集团通过调整销售策略使得民爆产品的销售价格有所上升,从而在销量降低的情况下基本维持了总销售额接近持平;然而因业主原因,本集团在西藏华泰龙项目的业务于本年度第三季度终止,导致本集团爆破及矿山开采工程业务的收入有明显下滑。 本集团相对新的采矿业务于本年度内获得了进一步增长,有效填补了原有民爆业务的收入下滑。除了安徽矿区进一步体现效益,本集团于本年度内完成了对西藏天仁矿业有限公司(“天仁矿业”)的视作收购事项。尽管新的投资对本集团于矿区开发阶段的财务表现会造成一定影响,董事会相信本集团可以在矿产资源开发方面取得重要突破,为集团未来的长远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董事会将继续坚持稳健发展的经营方针,在积极寻求业务拓展和投资机会的同时维持稳定的管理与健康的现金流,为股东创造持续收益。 本公司建议派付期末股息每股0.01港元,与全体股东分享本集团稳定发展的收益。 主席 马天逸 二零二三年六月二十八日 3|比优集团控股有限公司2023年报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业务回顾及前景2022-2023 业务回顾 于本年度内,本集团的主要收入来源于民用爆炸物品贸易以及提供爆破服务,还有本集团近年开始的采矿经营业务有关的销售有色金属及贵金属。 本集团通过调整民用爆炸物品价格的方式维持了本年度内销售额与去年基本持平,但是在爆破业务的收入因下游煤炭行业治理和基于矿场业主原因而终止西藏的爆破及采矿项目而有明显下滑。同时内地民爆行业竞争越发激烈,本集团有信心保持业务规模稳定,但寻求该行业内的进一步发展存在较大阻力。 与之相对的是,本集团在安徽的采矿业务有进一步增长,同时集团致力于推进西藏天仁项目的进展。董事会对上述两个矿场的矿产资源储备情况持乐观态度,同时对集团在专业技术与管理能力方面充满信心。 综合来看,本集团的业务重心在本年度内有所转移,董事会认为这样的业务调整有助于应对全球经济环境变化带来的挑战,也能最大程度兑现本集团的发展潜力。 业务展望 随着中国内地煤炭市场行情走低,本集团一直以来主要经营的民用爆炸物品贸易和爆破服务业务很可能在来年面临更大挑战,好在以硝酸铵为主的原材料价格同步有所降低,有利于本集团在该业务上的利润率提升。本集团将充分利用长久以来积累的经验,积极调整策略以应对各种市场变化,最大程度维持民爆业务的收益。同时,本集团将继续稳步推进矿场开发业务,利用技术和管理上的优势,积极寻求新的业务增长机会。 比优集团控股有限公司2023年报|4 财务回顾 收入 本集团录得经营业务之综合收入约人民币14.95亿元,较截至二零二二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减少约8.73%。下表为本年度收益之明细: 人民币千元 占本集团营业额之概约百分比 销售爆炸物品 743,605 49.76% 提供爆破作业 380,910 25.49% 销售精矿 369,944 24.75% 1,494,459 100.00% 每股盈利 本集团之每股盈利载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13。 分部资料 本集团之分部资料已详列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14。 资本架构 本集团于本年度之资本架构变动载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27、33及34。本集团资本由权益加本集团筹借的债务(扣除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组成。 重大投资 于本年度内,本集团并无任何重大投资(二零二二年:无)。 重大收购及出售 于二零二二年十一月十一日(交易时间后),西藏福德圆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西藏福德圆”)与四川宏达(集团)有限公司(“四川宏达”)就其于西藏天仁之一致行动安排订立一致行动协议。根据一致行动协议,西藏福德圆及四川宏达同意(其中包括)于西藏天仁之所有股东大会上就其于西藏天仁之73%总股权一致行使投票权。 5|比优集团控股有限公司2023年报 根据一致行动协议,西藏福德圆有权向西藏天仁董事会提名董事,以代表西藏福德圆及四川宏达合计持 有西藏天仁之73%股权。于西藏福德圆提名西藏天仁的董事后,本集团将控制西藏天仁董事会多数成员,而西藏天仁将根据《GEM上市规则》成为本公司之占多数控制权的公司。因此,西藏天仁已经成为本公司之一间附属公司,而西藏天仁之财务业绩已经与本集团之财务报表合并入账。将西藏天仁作为一间附属公司并入本集团,应为本公司的一项视作收购(“视作收购”)。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于本年度内,本集团并无任何重大收购及出售。 流动资金及财务资源 于二零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之权益约为人民币164,581万元(二零二二年:人民币143,660万元)。流动资产约为人民币133,221万元(二零二二年:人民币149,358万元),其中约人民币58,663万元(二零二二年:人民币62,340万元)为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以及约人民币26,203万元(二零二二年:人民币30,106万元)则为存货以及其他应收账款、预付款项及按金。本集团的流动负债约为人民币222,633万元(二零二二年:人民币126,799万元)。 资产负债比率 于二零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之资产负债比率(债务总额约人民币86,331万元(二零二二年:人民币100,124万元)除以总资产约人民币416,605万元(二零二二年:人民币329,439万元))为20.72%(二零二二年:30.39%)。 资产抵押 本集团之借款以分别为人民币142,218,000元(二零二二年:人民币193,778,000元)的若干合约资产及应收贸易账款、使用权资产以及物业、厂房及设备;人民币5,000,000元(二零二二年:无)的应收票据;及人民币149,295,000元(二零二二年:人民币145,743,000元)的采矿权的质押;附属公司若干股东、股东联属人士、董事及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资本承担 于二零二三年及二零二二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之资本承担载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36。 外汇风险及对冲政策 由于本集团大部分收入及开支以及资产及负债均以人民币计值,以及少部分以塔吉克斯坦索莫尼及蒙古图格里克计值,董事会认为本集团并无重大的外汇风险,因此没有采取对冲政策。 或然负债 于二零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并无任何重大或然负债。 比优集团控股有限公司2023年报|6 股息 本年度,并无宣布派发任何中期股息(二零二二年:每股0.010港元)。 董事会建议派发本年度末期股息每股0.010港元(二零二二年:0.010港元),其须待股东于即将召开的股东大会上批准。 人力资源 于二零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在中国、塔吉克斯坦斯坦、蒙古及香港共聘用1,253名(二零二二年:1,343名)全职雇员。人数减少乃由于矿场业主原因,本集团在西藏提供爆破服务的爆破及矿山工程项目已经在第三季度终止所致。员工薪酬组合乃按现行市场价格厘定。员工福利包括为香港雇员设立强制性公积金退休福利计划,并且按中国、塔吉克斯坦斯坦及蒙古的适用法律及法规为其中国、塔吉克斯坦斯坦及蒙古雇员提供福利计划、个人保险及酌情花红,乃按彼等于本集团之表现及对本集团之贡献而定。本公司已经采纳股份奖励计划(“股份奖励计划”),以为本集团之雇员及董事提供报酬,其在本公司日期为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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