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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居科技招股说明书

2023-06-28港股招股说明书秋***
慧居科技招股说明书

慧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WiseLivingTechnologyCo.,Ltd (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2481 全球发售 独家保荐人、整体协调人、独家全球协调人、联席账簿管理人及联席牵头经办人 联席账簿管理人及联席牵头经办人 重要提示:阁下如对本招股章程的任何内容有任何疑问,应寻求独立专业意见。 WiseLivingTechnologyCo.,Ltd 慧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全球发售 全球发售的发售股份数目:75,600,000股H股(视乎超额配股权 行使情况而定) 香港发售股份数目:7,560,000股H股(可予重新分配)国际发售股份数目:68,040,000股H股(视乎超额配股权 行使情况而定并可予重新分配) 最高发售价:每股H股4.20港元,另加1%经纪佣金、 0.0027%证监会交易征费、 0.00015%会财局交易征费及 0.00565%联交所交易费 (须于申请时以港元缴足, 多缴股款视乎最终定价可予退还)面值:每股H股人民币1.00元 股份代号:2481 独家保荐人、整体协调人、独家全球协调人、联席账簿管理人及联席牵头经办人 联席账簿管理人及联席牵头经办人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及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对本招股章程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招股章程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依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本招股章程连同“附录八-送呈公司注册处处长及展示文件”所指定的文件已根据香港法例第32章公司(清盘及杂项条文)条例第342C条的规定送呈香港公司注册处处长登记。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及香港公司注册处处长对本招股章程或上述任何其他文件的内容概不负责。 我们在中国注册成立,业务亦全部位于中国。潜在投资者应了解中国与香港在法律、经济及金融制度方面的差异,及投资于中国注册成立的公司所涉及的不同风险。潜在投资者亦应了解中国的监管架构有别于香港的监管架构,并应考虑H股的不同市场性质。有关差异及风险因素载于本招股章程“风险因素”、“附录三-税项及外汇”、“附录五-中国及香港主要法律及监管条文概要”及“附录六-公司章程概要”。 发售价预期将由整体协调人及独家全球协调人(为其本身以及代表包销商及资本市场中介人)与本公司于定价日以协议方式厘定。定价日预期为2023年7月3日(星期一)(香港时间)或前后,但无论如何不迟于2023年7月7日(星期五)(香港时间)。发售价将不会高于4.20港元,且目前预期将不会低于3.00港元。倘整体协调人及独家全球协调人(为其本身以及代表包销商及资本市场中介人)与本公司因任何原因而未能于2023年7月7日(星期五)(香港时间)之前协定发售价,则全球发售将不会进行并将告失效。 整体协调人及独家全球协调人(为其本身以及代表包销商及资本市场中介人)在征得我们同意后,可于递交香港公开发售申请截止日期上午或之前随时将全球发售项下提呈发售的发售股份数目及╱或指示性发售价范围调减至低于本招股章程所列明者。在此情况下,我们将在不迟于递交香港公开发售申请的截止日期上午于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及本公司网站www.hjkj.cn刊发公告。 倘于上市日期上午八时正前出现若干理由,整体协调人及独家全球协调人(为其本身以及代表包销商及资本市场中介人)可终止香港包销商及资本市场中介人于香港包销协议下的责任。请参阅本招股章程“包销-包销安排及开支-香港公开发售-终止理由”。潜在投资者于作出投资决定前,务请审慎考虑本招股章程所载的所有资料,包括本招股章程“风险因素”所载的风险因素。 重要通知 我们已就香港公开发售采取全电子化申请程序。我们不会就香港公开发售向公众人士提供本招股章程的印刷本。本招股章程已于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及本公司网站(www.hjkj.cn)刊发。倘若阁下需要本招股章程印刷本,阁下可从上述网址下载并打印。 发售股份并无亦将不会根据美国证券法或美国任何州证券法登记,且不得在美国境内或向美籍人士(根据S规例的定义)或以其名义或为其利益提呈发售、出售、抵押或转让,但获豁免遵守或无须遵守美国证券法登记规定的交易除外。发售股份仅可根据S规例以离岸交易方式于美国境外提呈发售及出售。 2023年6月28日 致投资者的重要通知:全电子化申请程序 我们已就香港公开发售采取全电子化申请程序。我们不会就香港公开发售向公众人士提供本招股章程的印刷本或任何申请表格的印刷本。 本招股章程已于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披露易>新上市>新上市资料”页面及我们的网站www.hjkj.cn刊发。倘若阁下需要本招股章程印刷本,阁下可从上述网址下载并打印。 阁下可通过以下其中一种方式申请香港发售股份: (1)在网上通过指定网站www.eipo.com.hk使用白表eIPO服务申请,或 (2)通过中央结算系统EIPO服务以电子化方式促使香港结算代理人代表阁下申请,包括通过: (i)指示阁下的经纪或托管商(须为中央结算系统结算参与者或中央结算系统托管商参与者)通过中央结算系统终端机发出电子认购指示代表阁下申请香港发售股份;或 (ii)(倘阁下为现有中央结算系统投资者户口持有人)通过中央结算系统互联网系统(https://ip.ccass.com)或致电+85229797888通过 “结算通”电话系统(根据香港结算不时生效的“投资者户口操作简介”所载程序)发出电子认购指示。香港结算亦可通过香港结算客户服务中心(地址为香港中环康乐广场8号交易广场一期及二期1楼)填妥输入请求,为中央结算系统投资者户口持有人输入电子认购指示。 我们不会提供任何实体渠道以接收公众人士的任何香港发售股份认购申请。本招股章程电子版本内容与按照公司(清盘及杂项条文)条例第342C条向香港公司注册处处长登记的文件印刷本内容相同。 倘阁下为中介、经纪或代理,务请阁下提示顾客、客户或委托人(如适用)注意,本招股章程于上述网址可供网上阅览。 关于阁下可以电子方式申请认购香港发售股份的程序的进一步详情,请参阅本招股章程“如何申请香港发售股份”。 阁下通过白表eIPO服务或向香港结算发出电子认购指示申请认购的股数须至少为1,000股香港发售股份,并为下表所列的其中一个数目。阁下应按照所选择的数目旁载明的金额付款。 阁下通过白表eIPO服务或中央结算系统EIPO服务申请认购的股数须至少为1,000股香港发售股份,并为下表所列的其中一个数目。阁下应按照所选择的数目旁载明的金额付款。 慧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每股香港发售股份4.20港元) 可供申请认购的香港发售股份数目及应缴款项 申请认购的香港发售股份数目 申请时应缴款项 申请认购的香港发售股份数目 申请时应缴款项 申请认购的香港发售股份数目 申请时应缴款项 申请认购的香港发售股份数目 申请时应缴款项 港元 港元 港元 港元 1,000 4,242.36 20,000 84,847.15 100,000 424,235.70 800,000 3,393,885.60 2,000 8,484.71 25,000 106,058.93 150,000 636,353.56 900,000 3,818,121.30 3,000 12,727.07 30,000 127,270.71 200,000 848,471.40 1,000,000 4,242,357.00 4,000 16,969.43 35,000 148,482.50 250,000 1,060,589.26 1,500,000 6,363,535.50 5,000 21,211.79 40,000 169,694.28 300,000 1,272,707.10 2,000,000 8,484,714.00 6,000 25,454.14 45,000 190,906.06 350,000 1,484,824.96 2,500,000 10,605,892.50 7,000 29,696.49 50,000 212,117.86 400,000 1,696,942.80 3,000,000 12,727,071.00 8,000 33,938.86 60,000 254,541.42 450,000 1,909,060.66 3,780,000(1) 16,036,109.45 9,000 38,181.22 70,000 296,964.99 500,000 2,121,178.50 10,000 42,423.56 80,000 339,388.55 600,000 2,545,414.20 15,000 63,635.35 90,000 381,812.14 700,000 2,969,649.90 (1)阁下可申请认购的香港发售股份最高数目。 申请认购任何其他数目的香港发售股份将不予考虑,且任何有关申请将不获受 理。 如下列香港公开发售预期时间表有任何变动,我们将通过我们的网站 (www.hjkj.cn)及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于香港刊发公告:(1) 香港公开发售开始2023年6月28日(星期三) 上午九时正 通过指定网站www.eipo.com.hk使用白表eIPO服务 完成电子申请的截止时间(2)2023年7月3日(星期一) 上午十一时三十分 开始办理申请登记(3)2023年7月3日(星期一) 上午十一时四十五分 (1)通过网上银行转账或缴费灵付款转账 完成白表eIPO申请付款;及(2)向香港结算 发出电子认购指示的截止时间(4)2023年7月3日(星期一) 中午十二时正 倘阁下指示阁下的经纪或托管商(须为中央结算系统结算参与者或中央结算系统托管商参与者)通过中央结算系统终端机发出电子认购指示代表阁下申请香港发售股份,则阁下应联络阁下的经纪或托管商,查询作出有关指示的截止时间 (其可能与上文所示截止时间不同)。 截止办理申请登记(3)2023年7月3日(星期一) 中午十二时正预期定价日(5)2023年7月3日(星期一) 有关最终发售价、国际发售的踊跃程度、香港公开发售的申请水平及 香港发售股份分配基准的 公告于我们的网站(www.hjkj.cn)及 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刊发2023年7月7日(星期五) 或之前 香港公开发售的分配结果(连同获接纳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如适用)可通过以下多个渠道获取,包括: (1)分别于我们的网站www.hjkj.cn及联交所 网站www.hkexnews.hk登载的公告自2023年7月7日(星期五)起 (2)香港公开发售的分配结果可于 www.iporesults.com.hk(或者: 英文网站https://www.eipo.com.hk/en/Allotment;中文网站https://www.eipo.com.hk/zh-hk/Allotment) 使用“按身份证号码搜寻”功能查阅2023年7月7日(星期五) 上午八时正至 2023年7月13日(星期四) 午夜十二时正 (3)于上午九时正至下午六时正致电分配 结果电话查询热线+852286285552023年7月7日(星期五)、 2023年7月10日(星期一)、 2023年7月11日(星期二)及 2023年7月12日(星期三) 根据香港公开发售就(i)全部或部分获接纳的申请 (倘最终发售价低于申请时应付的 价格(如适用))及(ii)全部或部分未获接纳的申请寄发╱ 领取白表电子退款指示╱退款支票(7)、(8)2023年7月7日(星期五) 或之前 根据香港公开发售就全部或 部分获接纳申请寄发╱领取H股股票或 将H股股票存入中央结算系统(6)、(8)2023年7月7日(星期五) 或之前 预期H股开始于联交所买卖2023年7月10日(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