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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信托案例集

绿色信托案例集

目录 前言 第一章总章 第二章绿色信托业务第三章绿色组织架构第四章环境信息披露 第五章信托行业绿色展望 附录一:信托业协会《绿色信托指引》 附录二:信托公司环境、社会 与公司治理披露报告框架 前言 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必须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发展。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强调“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 路”,将生态优先作为前置条件和价值导向,将绿色发展作为实现路径和目标结果,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将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和自觉行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实现“双碳”目标是我国走绿色可持续发展道路的重要战略决策,金融体系在其中需承担资源配置和气候风险管理等重要功能,是推动绿色发展的重要支柱。当前,各金融机构在创新绿色金融产品及服务的实践中进行了积极有效的探索,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理念深入人心。作为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信托业应充分把握碳减碳达峰带来的机遇,统筹规划绿色发展,为构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提供有力支持,为我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行业贡献。 近年来,我国绿色金融的支持体系不断完善,绿色金融、绿色信托发展的政策环境日益成熟。2016年8月,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等七部委联合发布《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明确绿色金融体系构建的基本理念、主要目的、主要途径、核心内容等;2019年3月,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联合印发《绿色产业指导目录(2019年版)》,划定了绿色产业的边界;2019年,在中 国人民银行协会研究局及中国银保监会政研局指导下,协会组织制定并发布了《绿色信托指引》;2022年,银保监会发布了《银行业保险业绿色金融指引》,进一步推动金融机构从战略层面推进绿色金融发展。 在信托行业转型的重要节点,绿色信托已成为信托公司的重点业务发展方向,迎来重大发展机遇。在政策的有力支持下,信托业在绿色金融方面的实践不断拓展深化,取得了积极成效。信托业通过深化支持清洁能源产业、基础设施绿色升级产业和节能环保产业等绿色产业的重点领域,不断满足重点领域、重点项目的资金需求,综合运用绿色信托贷款、绿色股权投资、绿色债券投资、绿色资产证券化、绿色产业基金、绿色公益(慈善)信托等多种方式为绿色环保产业提供综合的金融服务,有效地促进绿色产业、新能源产业、绿色金融等领域的蓬勃发展,支持了国家绿色发展战略。截至2021年末,信托业存续绿色信托项目665个,存续规模3318亿元,项目数量和总额逐年稳步增长。 为展现信托业支持实体经济、履行社会及环境责任,积极开展支持节能减排、生态保护、环境污染治理、清洁能源、循环经济等绿色产业发展的创新实践,中国信托业协会组织编制《绿色信托案例集》。该案例集共六部分内容,包括总章、绿色信托业务、绿色组织架构、环境信息披露、信托行业绿色展望及附录。该案例集旨在为行业绿色信托后续发展提供实务参考,引导信托公司将绿色转型理念引入企业治理及市场拓展规划,鼓励社会资本向绿色领域倾斜,提高信托业服务社会、生态效益,为实体经济增长提供新动能。 本书编写过程中,得到了各方的大力支持,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负责牵头编纂工作,百瑞信托、渤海信托、光大信托、国投泰康信托、平安信托、山东信托、五矿信托、英大信托、中海信托、中航信托、中融信托、紫金信托等公司提供了丰富详实的案例资料,在此一并表示衷心的感谢。 中国信托业协会 第一章总章 一、气候变化成为全球面临新挑战 人类活动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引发全球气候变化,已成为全球共同面临的严峻挑战。温室气体的排放自�二次工业革命以来迅速累积,新冠疫情带来的部分生产停滞和经济滞缓也未能抑制气候变化的影响,二氧化碳作为主要的温室气体其大气中含量平均值仍创历史新高。二氧化碳浓度升高导致捕获的热量加剧,将进一步导致极端天气与自然灾害的加剧、生物多样性的丧失及许多直接和间接影响社会、经济的“绿天鹅”事件频发。 环境治理成为全球共识,实现《巴黎协定》设定的气候目标任重道远。2015年《巴黎协定》确立了以“国家自主贡献” (NationallyDeterminedContributions,NDC)为主体的全球气候变化治理体系,推动形成了应对气候治理的全球合作共识。 《巴黎协定》的内涵包括缔约国家对减排和努力适应气候变化的承诺,明确发达国家为发展中国家提供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的实现路径协助,以及通过构建透明监测和报告气候目标框架进而推动减排降碳和适应气候变化的路线图的落地实践。截至2021年9月,《巴黎协定》共有120个国家(121个缔约方,包括欧盟及其21个成员国)通报并更新了国家自主贡献信息,为预估全球每年温室气体排放总值、气候变暖控制的可能性提供了重要的碳预算基础。相较于欧美主要国家通过启用清洁能源替代化石能源等方式已初步实现经济增长的碳排放脱钩,碳排放逐渐呈负增速态势;我国经济发展仍显现出以化石能源为主的高碳增长特征。其 中我国温室气体排放受电力行业影响最大。据我国当前经济和技术而言,减排降碳的执行和适宜气候变化任重道远。 中国作为全球碳中和目标实现的重要执行国,2020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联合国大会上首次提出“2030碳达峰·2060碳中和”的远景目标,并在随后多个国内外重要讲话中反复提及“3060目标”,彰显出我国应对气候治理的大国责任。面对2030年碳达峰和2060年碳中和的双重挑战,我国积极开展“双碳”相关的工作部署。自2021年起,国内多次重要会议和文件中均把“3060目标”作为当年乃至“十四五”时期重要工作任务之一。习主席提出将“双碳”目标纳入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和“十四五规划”中,明确将从“体系建设、能力建设、落地实践”三个方面推动“双碳”目标的全局谋划,并提出制定以优化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为目标的行动方案。2021年7月,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启动,以我国温室气体排放量首位的电力行业先试先行。2022年,中央人民银行设立支持碳减排支持工具和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关于完善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的意见》等有利于推进“双碳”目标的文件也相继出台。目前,我国在促进能源高质量发展和经济社会绿色转型方面已有较为完善的顶层实际,碳达峰和碳中和拥有了较为夯实的政策基础。 二、中国提出“30.60”双碳目标 中国作为全球碳中和目标实现的重要执行国,2020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联合国大会上首次提出“2030碳达峰·2060碳中和” 的远景目标,并在随后多个国内外重要讲话中反复提及“3060目标”,彰显出我国应对气候治理的大国责任。面对2030年碳达峰和2060年碳中和的双重挑战,我国积极开展“双碳”相关的工作部署。自2021年起,国内多次重要会议和文件中均把“3060目标”作为当年乃至“十四五”时期重要工作任务之一。习主席提出将“双碳”目标纳入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和“十四五规划”中,明确将从“体系建设、能力建设、落地实践”三个方面推动“双碳”目标的全局谋划,并提出制定以优化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为目标的行动方案。2021年7月,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启动,以我国温室气体排放量首位的电力行业先试先行。2022年,中央人民银行设立支持碳减排支持工具和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关于完善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的意见》等有利于推进“双碳”目标的文件也相继出台。目前,我国在促进能源高质量发展和经济社会绿色转型方面已有较为完善的顶层实际,碳达峰和碳中和拥有了较为夯实的政策基础。 从国际影响来看,中国目前是全球温室气体排放量最大的经济体之一,“双碳”目标的承诺体现了中国主动承担应对全球气候变化责任、推动人类命运共同体发展的大国担当,为国际社会有效落实《巴黎协定》注入强大动力。从国内影响来看,“双碳”目标的实现对于中国经济社会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引领性、系统性变革。我国力争“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提出,是基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统筹战略下新时代推进的重大决策,是事关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关键。我国工业化以来能源密集型的经济发展模式在带动GDP高速发展的同时也给生态环境承载力 带来极大的挑战,“双碳”目标的提出是生态环境建设上的大步迈进,是全面均衡经济、社会、环境共发展的重要转型。从社会民生来看,贯彻落实“双碳”目标,有利于提高气候风险韧性、完善气候风险应对机制,减缓气候变化对民众生活的影响,是保障人民福祉的核心,是影响现代化建设的关键。从经济结构优化来看,指引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发展路径,以金融机构为端口持续推动经济和产业的绿色低碳转型和可持续发展尤为紧要。通过引导资本支持绿色产业创新与传统产业绿色转型,将绿色金融与转型金融相结合,对着力构建可持续发展蓝图、加速建设美丽中国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三、绿色信托的发展背景 在“双碳”目标的压力下,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进入“以降碳 为重点战略方向”的新阶段,以“绿色”为底色、以“低碳”为主旋律的转型发展成为各领域在新时代、新征程下工作推进的核心,绿色金融被正式纳入国家“双碳”工作的顶层设计。过去五年间,绿色金融充分发挥“资源配置”、“风险管理”与“市场定价”三大功能,在我国各地各领域全面开枝散叶并取得可喜成效,为地方行业绿色低碳发展注入绿色特色,并在支持生态保护与污染防治、应对气候变化风险、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提供并引导绿色资金支持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在此背景下,金融业深耕绿色业务领域,摸索拓展出多种创新形式,包括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基金等,并业已形成一个较为完善的绿色金融体 系。截至2022年三季度末,我国本外币绿色信贷余额已达20.9万亿元,同比增长41.4%,规模稳居世界�一,直接或间接投向碳减排效益项目占66.4%。绿色债券位居世界�二,但发行势头呈爆发式增长,截至2022年6月末,我国绿色债券存量规模达1.2万亿元,碳中和债券等品种表现突出并逐步获得市场青睐。绿色保险、绿色基金、环境权益交易等产品创新层出不穷并与科技化、数字化有机结合,为应对气候与转型风险、支持生物多样性、挖掘生态产品价值保驾护航,共同夯实绿色金融体系的建成。未来随着“双碳”目标深入以及绿色发展任务升级,行业推进绿色建设、产业结构持续升级、绿色技术研发推广仍需巨额资金,绿色金融扩容空间巨大将提供更多资金与资源倾斜帮助。信托业方面,自资管新规及《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发布以来,信托业逐步压缩融资类和通道类业务,提高投资类业务规模占比,绿色转型与创新成为信托业发展主基调。“十四五”期间,在资管新规强调“机构监管与功能监管相结合”的基本原则下,信托业将面临更加严格的监管环境,回归信托本源、开展绿色转型业务将成为信托公司重要的工作方向,“绿色信托”业务拓展开始起步。 目前,国内外关于“绿色信托”已形成初步研究成果。在国外,关于绿色信托的研究与应用主要集中在环境信托和环境公共信托两个方面。环境信托起源于英国,早在1907年通过国家信托法案授权成立,准许民众或机关团体委托或捐赠历史袭产、土地、房地产等与信托组织经营管理。而公共信托则是对英国信托制度的继承发展,由美国于20世纪60年代末提出并运用到自然资源领域,最终形成了环境公共信托制度,为保护公民的环境权利 提供理论基础,对政府环境权力的限制提供理论依据。在国内,少数学者及机构虽针对绿色信托开展探索研究,但也尚未形成关于绿色信托概念的统一定论。2019年,中国信托业协会发布行业内首份《绿色信托指引》,对绿色信托给出明确定义与产品类型,为引导绿色信托业务向绿色经济和环境发展提供产品和服务,推进信托业标准化、规范化和可持续提供理论指导。 随着我国绿色金融开始向深水区迈进与绿色金融体系逐渐完善健全的趋势发展,信托业发展迎来新契机。双碳目标指引及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开启可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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