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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园美谷:2022年年度报告

2023-04-29财报-
奥园美谷:2022年年度报告

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 2023年4月 2022年年度报告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姓名 职务 内容和原因 班均 董事 基于本次年度董事会完整会议资料在现场开会时收到,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因上述审计报告意见对议案三、议案四、议案六、议案八、议案九、议案十影响较大,本人在短时间内无法判断上述议案内容的表述是否准确、恰当,出于审慎考虑,对本次董事会议案三、议案四、议案六、议案八、议案九、议案十共六项议案投弃权票。 黄卫民 独立董事 本人是2022年1月份起担任独董,公司最近被起诉引起了一些过往事情的判断,加之起诉突然和起诉金额较大,需要更谨慎的判断影响。本人并没有获得充足的信息和资料来对过往事情背景和性质做更准确的判断,故对涉及到的相关会计处理方式无法判断,基于此对定期报告的两议案弃权。 张健伟 董秘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起诉公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除以下存在异议声明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外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司的事项以及其中涉及的过程事项较为复杂,本人已有在年度报告编撰过程中履职,虽已做出一定审慎性的判断,但由于未获得过往充分资料支撑,暂时无法评估和确认上述事项对公司财务造成的影响,包括财务处理以及方式等。 张真 副总裁 本人于2023年4月26日列席参加了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第四十次董事会会议,会议中审议了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基于主审会计师对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无法发表审计意见,因此本人对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涉及财务部分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公平性等,尤其是财务数据、负债计提方式、财务处理等无法评估,因此本人对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无法发表意见。 云松 副总裁 因本人长期被派驻在湖北省襄阳市湖北金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工作,对奥园美谷总部经营管理情况不清楚,不了解一些在总部有影响性重大事件的背景和经过,且没有参加2023年4月26日会议讨论,所以,无法就奥园美谷2022年年报和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做出判断。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的风险提示:董事班均先生、独立董事黄卫民先生、董秘张健伟先生、副总裁张真先生、副总裁云松先生对本报告提出了异议,敬请投资者关注,请详见以上异议声明。 公司负责人范时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江永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江永标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审计了公司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该报告鉴证了公司在内部控制方面存在重大缺陷。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阅读。 本报告涉及的未来发展展望、经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应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公司在本报告“第三节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部分中详细阐述了公司经营中可能面对的“风险因素”,敬请广大投资者高度关注相关内容,注意投资风险。 特别提示: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负值、2022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条的相关规定,本报告披露后深圳证券 交易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因公司2022年被出具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最近三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2022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的相关规定,本报告披露后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行“其他风险警示”。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2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9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3 第四节公司治理30 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46 第六节重要事项53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72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79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80 第十节财务报告81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会计报表。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释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公司、本公司、奥园美谷 指 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连天美 指 浙江连天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 湖北金环 指 湖北金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京汉置业 指 京汉置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养嘉 指 北京养嘉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蓬莱养老 指 蓬莱华录京汉养老服务有限公司 奥园广东 指 奥园集团(广东)有限公司 奥园科星 指 深圳奥园科星投资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 凯弦投资 指 深圳市凯弦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化妆品 指 以涂擦、喷洒或者其他类似的方法,散布于人体表面任何部位(皮肤、毛发、指甲、口唇等)以达到清洁、消除不良气味、护肤、美容和修饰目的的日用化学品。 医疗器械 指 直接或者间接用于人体的仪器、设备、器具、体外诊断试剂及校准物、材料以及其他类似或者相关的物品。公司已推出的械字号产品富勒烯联名医用冷敷贴等。 医疗美容、医美 指 医美一般指医疗美容。根据《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医疗美容是指运用手术、药物、医疗器械以及其他具有创伤性或者侵入性的医学技术方法对人的容貌和人体各部位形态进行的修复与再塑。 轻医美 指 通过各种非手术医学手段来补充完善传统的手术项目,实现紧肤除皱、面部微整形、面部年轻化、瘦身美体及皮肤等问题治疗。与手术整形相比,轻医美操作手段灵活、创伤小、恢复期短、风险低。 莱赛尔(Lyocell)纤维 指 以天然植物纤维为原料,兼具天然纤维和合成纤维的多种优良性能,莱赛尔是绿色纤维,其原料是自然界中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纤维素,生产过程无化学反应,所用溶剂无毒。 生物基纤维 指 生物基纤维是指利用可再生的生物体或生物提取物制成的纤维,以区别于用煤、石油等不可再生石化资源为原料生产的化学纤维,根据生产过程生物基纤维可分为三大类,生物基原生纤维、生物基再生纤维、生物基合成纤维。公司生产经营的生物基纤维专指生物基再生纤维,以天然植物为原料,经过物理或化学方法溶解改性制成纺丝溶液,而后通过适当的纺丝工艺制备而成的纤维。包括了粘胶长丝、莱赛尔纤维和纤维素纤维膜。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报告期、本期 指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 奥园美谷 股票代码 000615 变更前的股票简称(如有) 京汉股份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的中文名称 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 奥园美谷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AoyuanBeautyValleyTechnology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AoyuanBeautyValley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范时杰 注册地址 湖北省襄阳市樊城区陈家湖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441133 公司注册地址历史变更情况 无 办公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万惠一路48号奥园集团大厦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511442 公司网址 https://www.000615.com.cn 电子信箱 investors@aoyuanbeauty.com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张健伟 联系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万惠一路48号奥园集团大厦 电话 020-84506752 传真 020-84506752 电子信箱 investors@aoyuanbeauty.com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 深圳证券交易所(www.szse.cn)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注册变更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00007070951895 公司上市以来主营业务的变化情况(如有) 报告期内无变化。 历次控股股东的变更情况(如有) 报告期内无变化。 五、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69号2-9层 签字会计师姓名 王明璀、何嘉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适用☑不适用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适用☑不适用 六、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会计政策变更 2022年 2021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 2020年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营业收入(元) 1,356,121,942.01 1,538,671,099.98 1,589,144,209.57 -14.66% 1,987,344,106.08 1,987,344,106.0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583,465,345.52 -253,372,268.49 -283,779,100.11 -457.99% -134,749,413.30 -134,749,413.3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210,961,656.71 -671,499,977.70 -701,906,809.32 69.94% -201,040,667.81 -201,040,667.8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64,722,556.29 -114,257,637.01 -114,257,637.01 156.65% -382,582,581.94 -382,582,581.94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2.08 -0.32 -0.36 -477.78% -0.17 -0.1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2.08 -0.32 -0.36 -477.78% -0.17 -0.1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48.59% -15.55% -17.05% -1,357.97% -7.59% -7.59% 2022年末 2021年末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2020年末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总资产(元) 3,738,743,925.45 4,321,165,848.01 4,269,011,273.98 -12.42% 9,453,174,039.62 9,453,174,039.6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161,383,279.76 1,465,748,897.38 1,435,342,065.76 -111.24% 1,713,888,194.85 1,713,888,194.85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财政部于2021年12月30日发布《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通知》(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 “准则解释第15号”),就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