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09证券简称:华安证券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章宏韬、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龚胜昔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许琼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报告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变动幅度(%) 营业收入 1,034,524,655.46 97.7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64,221,044.69 242.3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354,522,621.14 252.3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218,885,828.82 不适用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8 300.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7 250.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79 增加1.25个百分点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变动幅度 (%) 总资产 81,318,338,430.81 73,888,903,664.86 10.0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20,529,572,253.91 20,126,323,002.95 2.00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85,132.04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991,681.35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7,531,384.52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4,334,774.63 减:所得税影响额 -3,244,548.99 合计 9,698,423.55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不适用 项目名称 变动比例 (%) 主要原因 其他债权投资 54.65 主要系债券投资规模变动所致 拆入资金 204.12 主要系本期拆入资金规模增长所致 交易性金融负债 60.08 主要系本期交易性金融负债规模增长所致 应交税费 79.34 主要系本期应交限售股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增加所致 递延所得税负债 33.19 主要系本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增加所致 其他综合收益 不适用 主要系本期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所致 少数股东权益 38.98 主要系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损益增加所致 投资收益 45.07 主要系本期对联营企业的投资收益增加所致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不适用 主要系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金额较大所致 汇兑收益 不适用 主要系本期汇率变动所致 其他业务收入 35.39 主要系现货销售收入增长所致 资产处置收益 478.76 主要系处置资产收益增长所致 信用减值损失 不适用 主要系本期信用减值损失转回所致 其他业务成本 32.90 主要系现货销售成本增加所致 营业外收入 -63.89 主要系本期营业外收入减少所致 营业外支出 266.08 主要系本期营业外支出增长所致 所得税费用 619.24 主要系本期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增加所致 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不适用 主要系本期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不适用 主要系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增加额和融出资金净增加额较上期规模增加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不适用 主要系投资支付的现金减少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83.71 主要系本期发行债券收到现金增长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130,635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 数量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 数量 安徽省国有资本运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1,131,727,143 24.09 0 无 0 安徽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国有法人 579,873,297 12.34 0 无 0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231,541,527 4.93 0 无 0 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213,023,389 4.53 0 无 0 安徽交控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166,853,203 3.55 0 无 0 安徽古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国有法人 130,000,000 2.77 0 无 0 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125,476,294 2.67 0 无 0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93,600,000 1.99 0 无 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中证全指证券公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 60,100,163 1.28 0 无 0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50,908,700 1.08 0 无 0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股份种类及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安徽省国有资本运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131,727,143 人民币普通股 1,131,727,143 安徽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579,873,297 人民币普通股 579,873,297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231,541,527 人民币普通股 231,541,527 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 213,023,389 人民币普通股 213,023,389 安徽交控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66,853,203 人民币普通股 166,853,203 安徽古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30,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30,000,000 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125,476,294 人民币普通股 125,476,294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93,6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93,600,00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中证全指证券公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60,100,163 人民币普通股 60,100,163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0,908,700 人民币普通股 50,908,7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1、安徽省能源集团是皖能电力的控股股东;2、安徽国控集团与安徽省能源集团、安徽交控资本于2020年6月28日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且由于皖能电力为安徽省能源集团控股子公司,因此前述四家股东单位为一致行动人。3、公司未知其他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股东参与融资融券及转融通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截至2023年3月末,公司股东安徽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通过转融通业务对外借出华安证券A股股票10万股。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不适用 1、监事会主席辞职 2023年1月,公司监事会收到监事会主席徐强先生提交的书面辞呈,徐强先生因个人到龄退 休原因辞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及监事职务。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徐强先 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也不影响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上述辞职事项自辞职报告送达监事会之日起生效。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7日披露的《关于监事会主席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 2、分支机构撤销 为提升公司整体经营效率,优化分支机构网点布局,公司决定撤销普宁万泰大厦证券营业部和泰安泰山大街证券营业部。 公司将按照《证券法》和《关于取消或调整证券公司部分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公告》(证监会公告〔2020〕18号)等相关要求,妥善处理客户资产,结清证券业务并终止营业活动,办理工商注销等相关手续,并向证券营业部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 4日披露的《关于撤销普宁万泰大厦证券营业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2)、于2023年1 月19日披露的《关于撤销泰安泰山大街证券营业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 3、利润分配方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相关规定,结合股东利益和公司发展等综合因素,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司拟以本次分红派息的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 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因公司于2020年3月发行的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2020年9月 18日进入转股期,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时公司的总股本目前尚无法确定。按照公司截至2022年 12月31日总股本4,697,662,644股为基数计算,共计派发现金红利469,766,264.4元,占2022年度合并口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9.77%。如在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利润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 4、董事会、监事会换届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和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按程序稳步推进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 2023年3月,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职工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公司相关股东提名章宏韬、陈蓓、胡凌飞、徐义明、舒根荣、李捷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职工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郑振龙、李晓玲、曹啸、刘培林为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相关股东提名马军伟、方达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前述董事、监事候选人需经股东大会审议并选举。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披露的 《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 2023年4月,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会议选举龚胜昔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将与公司股东大会另行选举产生的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会议选举张海峰先生、盛靖先生、李赞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股东大会另行选举产生的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前述职工代表董事、职工代表监事的任期分别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一致。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披露的《职工代表董事、职工代表监事选举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7)。 5、会计政策变更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 〔2022〕31号)(以下简称“《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要求,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对原会计政策作相应变更,即“关于单项交易产 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