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年度报告 (2023-019) 2023年4月 2022年年度报告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王洪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继武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马莉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本年度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可能面临的风险及应对措施已在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部分进行了详细描述,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内容,并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40,0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 派发现金红利0.5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1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5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9 第四节公司治理34 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63 第六节重要事项65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86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96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97 第十节财务报告98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四)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并盖章的2022年年度报告文本及摘要原件。 (五)其他相关资料。 以上备案文件的备置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释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昆船智能、昆船智能公司、公司、本公司 指 昆船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昆船烟机 指 云南昆船烟草设备有限公司 昆船电子 指 云南昆船电子设备有限公司 昆船智能装备 指 云南昆船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昆船机械 指 云南昆船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欧迈科技 指 昆明欧迈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船舶集团 指 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 昆船物流 指 昆明昆船物流信息产业有限公司 昆船集团 指 昆明船舶设备集团有限公司 中船重工集团 指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昆船研究院 指 云南昆船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国烟草 指 中国烟草机械集团有限公司 华为 指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 指 昆船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股东大会 指 昆船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昆船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昆船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报告期、本期、本报告期 指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期末、本期末、报告期末、本报告期末 指 2022年12月31日 上期、上年同期 指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 昆船智能 股票代码 301311 公司的中文名称 昆船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 昆船智能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KSECIntelligentTechnology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KSECIT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王洪波 注册地址 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经开区昆船工业区401大楼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650051 公司注册地址历史变更情况 无 办公地址 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经开区昆船工业区401大楼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650051 公司国际互联网网址 http://www.ksecit.com/ 电子信箱 db@ksecit.com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姜荣奇 唐英杰 联系地址 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经开区昆船工业区401大楼 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经开区昆船工业区401大楼 电话 0871-63172696 0871-63172696 传真 0871-63172270 0871-63172270 电子信箱 db@ksecit.com db@ksecit.com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 深圳证券交易所:www.szse.cn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签字会计师姓名 吴松林、王红海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适用□不适用 保荐机构名称 保荐机构办公地址 保荐代表人姓名 持续督导期间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2号凯恒中心 田斌、王明超 2022年11月30日-2025年12月31日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适用☑不适用 五、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2022年 2021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 2020年 营业收入(元) 2,063,650,387.64 1,914,680,924.33 7.78% 1,619,489,700.6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06,789,945.49 99,820,019.14 6.98% 90,830,734.2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81,319,270.43 91,249,988.34 -10.88% 78,365,538.9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136,529,858.58 64,484,607.86 -311.72% 113,013,232.78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58 0.55 5.45% 0.5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58 0.55 5.45% 0.5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0.53% 10.77% -0.24% 10.97% 2022年末 2021年末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2020年末 资产总额(元) 4,581,332,934.66 3,315,393,397.17 38.18% 3,233,378,689.6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1,785,974,596.52 896,171,044.40 99.29% 876,840,259.66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是☑否 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 □是☑否 六、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 300,452,526.19 366,158,362.93 391,368,941.55 1,005,670,556.9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4,011,373.43 19,343,317.97 14,423,863.96 49,011,390.1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4,457,767.69 18,676,548.05 9,592,184.27 48,592,770.4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13,686,205.02 -230,366,497.03 -62,293,759.60 569,816,603.07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否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2022年金额 2021年金额 2020年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241,742.79 -86,292.56 -40,216.08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27,517,948.54 10,705,332.78 16,391,597.88 主要系报告期内收到1600万元上市专项补助所致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15,773.45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34,235.09 -536,651.04 -1,702,219.64 减:所得税影响额 1,671,295.60 1,512,358.38 2,199,740.34 合计 25,470,675.06 8,570,030.80 12,465,195.27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1、行业政策释放利好,发展格局开启新篇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智能物流、智能产线方面的规划、研发、设计、生产、实施、运维,主要产品及其利用的技术均隶属于智能物流成套装备领域。公司所处行业近年来受到国家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2020年8月,国家发改委、工信部、财政部等13个部门发布《推动物流业制造业深度融合创新发展实施方案》,鼓励制造业企业适应智能制造发展需要,开展物流智能化改造,推广应用物流机器人、智能仓储、自动分拣等新型物流技术装备,提高生产物流自动化、数字化、智能化水平。2022年1月12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提出大力发展数字商务,全面加快商贸、物流、金融等服务业数字化转型,提高服务业的品质与效益。2022年12月15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 《“十四五”现代物流发展规划》,对未来一段时期物流业发展进行系统谋划、统筹安排,是加快物流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创新发展的纲领性文件。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体制、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对所处行业的支持,营造了有利于公司发展的行业环境,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与未来发展起到了促进与推动作用。 2、拓展应用驱动进步,市场需求趋势可期 近年来,随着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的发展,以及新零售、智能制造等领域对物流的更高要求,智能物流市场规模将持续扩大。伴随着经济发展逐渐步入新常态,国内企业的规模也在发展壮大,规模以上企业的数量不断增加,作为工业4.0重要组成部分的智能物流开始崛起,在人工、成本、仓储租金等不断上升,自动化运输、数字化生产、信息化串联需求加速释放的情况下,物流业作为“第三利润源”的战略地位得以凸显,而智能物流技术和装备的优势也开始逐渐显现,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