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 2023年04月 2022年年度报告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仲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程相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马筱萌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在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十一、公司未来发展展望”部分,描述了公司经营中可能存在的风险,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内容。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15,375,000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 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2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6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0 第四节公司治理28 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46 第六节重要事项47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58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65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66 第十节财务报告67 备查文件目录 备查文件目录 1、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2、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公司盖章的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原文; 3、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2022年度审计报告; 4、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以上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释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公司、本公司、青岛食品 指 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指 青岛华通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于2022年2月25日完成更名,原名“青岛华通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 指 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青食有限 指 青岛青食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 益青公司 指 青岛益青国有资产控股公司 经开投 指 青岛市经济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天源科贸 指 青岛天源科贸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报告期 指 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 青岛食品 股票代码 001219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的中文名称 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 青岛食品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QingdaoFoodsCo.,Ltd.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仲明 注册地址 青岛市李沧区四流中支路2号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266041 公司注册地址历史变更情况 2007年10月,公司注册地址由“青岛市市南区云南路127号”变更为“青岛市李沧区四流中支路2号” 办公地址 青岛市李沧区四流中支路2号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266041 公司网址 https://www.qdfood.com 电子信箱 ir@qdfood.com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张松涛 李春宏 联系地址 青岛市李沧区四流中支路2号 青岛市李沧区四流中支路2号 电话 0532-84633589 0532-84633589 传真 0532-84669955 0532-84669955 电子信箱 ir@qdfood.com ir@qdfood.com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 深圳证券交易所http://www.szse.cn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青岛市李沧区四流中支路2号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注册变更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2002646273174 公司上市以来主营业务的变化情况(如有) 无变更 历次控股股东的变更情况(如有) 2020年5月19日,公司原控股股东益青公司及一致行动人经开投通过 特定事项协议转让方式分别将公司60.35%、1.98%的股权无偿转让给华通集团并完成证券过户登记,华通集团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五、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座办公楼8层 签字会计师姓名 王婷、张杨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适用□不适用 保荐机构名称 保荐机构办公地址 保荐代表人姓名 持续督导期间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朝阳区天泽路16号润世中心B座19层 李建、吴建龙 2021年10月21日-2023年12月31日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适用☑不适用 六、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2022年 2021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 2020年 营业收入(元) 493,808,620.33 434,049,777.18 13.77% 480,442,705.3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91,429,460.78 68,035,820.39 34.38% 79,095,186.7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71,832,084.47 60,074,360.54 19.57% 66,404,097.1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98,473,583.48 63,461,846.61 55.17% 73,579,518.41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79 0.74 6.76% 0.9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79 0.74 6.76% 0.9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0.30% 12.67% -2.37% 17.98% 2022年末 2021年末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2020年末 总资产(元) 1,018,178,710.81 934,225,019.25 8.99% 546,154,503.8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923,105,193.28 857,748,231.71 7.62% 465,660,487.29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是☑否 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 □是☑否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 115,456,915.65 130,255,623.48 126,181,967.42 121,914,113.7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0,604,279.98 27,000,832.85 27,177,129.43 16,647,218.5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15,476,877.10 21,331,551.80 22,737,045.98 12,286,609.5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9,799,463.96 26,343,105.00 21,487,788.12 30,843,226.40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否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2022年金额 2021年金额 2020年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15,388.78 -3,952.33 -88,480.81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5,200,331.55 2,208,792.36 631,518.34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 20,192,712.31 8,277,958.89 17,546,258.87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752,180.00 132,480.88 -1,167,843.62 减:所得税影响额 6,532,458.77 2,653,819.95 4,230,363.20 合计 19,597,376.31 7,961,459.85 12,691,089.58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公司所处行业为食品制造业—饼干及其他焙烤食品制造,主要产品饼干作为日常消费品,其市场需求与国家经济发展和居民收入消费水平息息相关。近年来,我国宏观经济保持稳定增长。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2年国内生产总值达到121万亿元,增长3.0%。伴随着国内生产总值的增长,我国居民消费水平也在稳步提升。2022年,全国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4538元,比上年名义增长1.8%,扣除价格因素影响,实际下降0.2%。分城乡看,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30391元,名义增长0.3%,扣除价格因素,实际下降1.7%;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6632元,名义增长4.5%,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2.5%。 根据艾媒咨询《2023年中国烘焙食品行业现状及趋势研究报告》数据显示,2022年中国烘焙食品行业市场规模达2853亿元,同比增长9.7%。2021年中国人均烘焙食品消费量为7.7千克,市场需求有所增长,对比全球主要国家或地区,中国人均烘焙食品消费量远低于饮食习惯相似国日本。艾媒咨询分析师认为,随着人均消费水平的增长及餐饮消费结构调整,中国烘焙食品行业消费需求旺盛,上下游产业快速发展,市场将进一步扩容,预计2025年市场规模将达 3518亿元。调研数据显示,67.1%的消费者将烘焙食品作为零食。如今烘焙食品零食化和正餐化趋势明显,烘焙食品已不限于单一节日场景,其在生活中的消费场景日益丰富,送礼也逐渐成为烘焙食品的重要消费场景之一。调研数据显示,92.7%的消费者更倾向购买有品牌的烘焙食品,81%的消费者对部分品牌有明显偏好,其中11.5%的受访消费者表示只购买一个品牌。购买选择方面,专卖店、线下商超成为主要渠道,而品牌烘焙食品成为消费者首选。虽然消费者对单一品牌的忠诚度仍有提升空间,但大部分消费者都会选择知名度较高、品质更好的品牌。 我国饼干行业经营主体数量众多,行业集中度较低,市场竞争较为充分,行业内仍存在较多生产加工规模小、技术装备水平落后、产品标准和质量控制体系不完善的小微型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