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 2023年4月 2022年年度报告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芮益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洪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洪明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本报告中如有涉及未来计划、业绩预测等前瞻性描述,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 公司不存在对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和持续盈利能力有严重影响的重 大风险因素。关于对未来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实现产生不利影响之风险因素,详见第三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之相应内容。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735,269,837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2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6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0 第四节公司治理41 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58 第六节重要事项78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87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92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93 第十节财务报告94 备查文件目录 1、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2、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3、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释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本公司、红宝丽、红宝丽集团公司 指 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会 指 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公司监事会 指 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公司股东大会 指 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硬泡、聚氨酯硬泡 指 聚氨酯硬质泡沫 硬泡组合聚醚 指 聚氨酯硬泡组合聚醚 聚醚 指 硬泡组合聚醚、特种聚醚 环氧丙烷、PO 指 第三大丙烯类衍生物,是硬泡聚醚多元醇、异丙醇胺之主原料 环氧丙烷衍生品 指 硬泡组合聚醚、硬泡聚醚多元醇、特种聚醚、异丙醇胺 DCP 指 过氧化二异丙苯 元 指 人民币元 泰兴化学公司 指 红宝丽集团泰兴化学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醇胺化学公司 指 南京红宝丽醇胺化学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国贸公司 指 南京红宝丽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公司控制100%的子公司 新材料公司 指 南京红宝丽新材料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聚氨酯公司 指 南京红宝丽聚氨酯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聚氨酯销售公司 指 南京红宝丽聚氨酯销售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 红宝丽 股票代码 002165 变更前的股票简称(如有) 无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的中文名称 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 红宝丽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HONGBAOLIGROUPCORPORATION,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HONGBAOLI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芮益民 注册地址 南京市高淳区经济开发区双高路29号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211300 公司注册地址历史变更情况 无 办公地址 南京市高淳区经济开发区双高路29号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211300 公司网址 www.hongbaoli.com 电子信箱 wangys@hongbaoli.com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王玉生 孔德飞 联系地址 南京市高淳区经济开发区双高路29号 南京市高淳区经济开发区双高路29号 电话 025-57350997 025-57350997 传真 025-57350977 025-57350977 电子信箱 wangys@hongbaoli.com kongdf@hongbaoli.com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 证券时报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证券部(董事会办公室) 四、注册变更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无变更。 公司上市以来主营业务的变化情况(如有) 公司主营业务为环氧丙烷衍生品之硬泡组合聚醚、异丙醇胺系列产品等,以及环氧丙烷、聚氨酯保温板生产经营;环氧丙烷主要自用作为生产原料,部分对外销售;新兴材料聚氨酯保温板业务收入占公司总营业收入比重低。 历次控股股东的变更情况(如有) 无变更。 五、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106号万达广场商务楼B座19楼 签字会计师姓名 吕从平、赵晨昱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适用□不适用 保荐机构名称 保荐机构办公地址 保荐代表人姓名 持续督导期间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 郭强、许超 2021年8月23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适用☑不适用 六、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2022年 2021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 2020年 营业收入(元) 2,518,945,805.22 3,428,598,128.22 -26.53% 2,610,810,227.9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78,297,173.14 29,736,821.21 -363.30% 120,194,011.4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67,651,189.35 8,447,824.56 -900.81% 124,519,618.5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443,859,162.75 326,030,842.39 36.14% -94,913,742.97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065 0.0452 -335.62% 0.2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065 0.0452 -335.62% 0.2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76% 1.59% -5.35% 7.46% 2022年末 2021年末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2020年末 总资产(元) 5,603,712,759.11 5,442,459,571.84 2.96% 4,333,408,323.5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2,034,057,232.15 2,132,833,741.80 -4.60% 1,662,637,041.94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是☑否 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 ☑是□否 项目 2022年 2021年 备注 营业收入(元) 2,518,945,805.22 3,428,598,128.22 营业收入合计 营业收入扣除金额(元) 23,085,883.69 4,082,105.12 材料销售收入、出租房产设备收入以及出售排放权收入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元) 2,495,859,921.53 3,424,516,023.10 扣除材料销售收入、出租房产设备收入以及出售排放权收入后的营业收入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 713,741,155.35 617,419,787.76 560,791,884.37 626,992,977.7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0,706,716.86 26,654,477.54 931,642.34 -75,176,576.1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35,563,985.82 29,675,982.31 2,336,518.05 -64,099,703.8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2,760,581.50 216,145,467.24 230,325,404.71 -35,372,290.70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否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2022年金额 2021年金额 2020年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939,094.60 551,386.22 -13,978,351.89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10,307,454.56 48,503,666.74 8,526,966.08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478,424.67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18,933,324.95 336,411.67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104,033.96 212,926.77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229,630.56 1,439,615.42 2,431,444.95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124,129.93 94,721.76 非正常停工损失 -23,599,163.13 减:所得税影响额 75,552.94 6,238,790.25 1,767,081.17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3,999.19 11,778.55 17,009.77 合计 -10,645,983.79 21,288,996.65 -4,325,607.13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化工行业的披露要求 公司主要从事环氧丙烷衍生品,包括聚氨酯硬泡组合聚醚、异丙醇胺系列产品,以及环氧丙烷、过氧化二异丙苯、聚氨酯保温板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属于化学原料及制品制造业,产品应用到节能环保等行业。政策层面:中国政府承诺“2030年实现碳达峰,2060年实现碳中和”以来,政府主管部门引导各个行 业启动了达成“双碳”目标的有效措施,江苏省《碳达峰实施方案》印发,方案指出:“十四五”期间,能 耗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的机制初步建立。重点任务包括推动重点工业行业碳达峰行动,在石油化工行业方面,严控新建氮肥、磷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