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发布的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的三年行动计划,我们认为这个行业的发展才刚刚开始,后续还有很多新的催化剂。今天我们有幸邀请到了国内省会城市的数据数据交易中心的专家,给大家做一个分享。今天的电话会议分为两个环节,第一个环节是请专家为我们解读大家都非常关注的几个问题,包括政务数据怎么去授权运营,怎么保证数据交易合规以及如何对数据资产进行定价。 第二个环节是交流互动环节,下面的时间我们交给专家,您可以开始发言了。好的,我这边就直接开始了。 首先第一个就是想跟大家一起分享的就是政务数据如何进行一个授权运营的这个话题。首先从授权于政务数据授权运营的方式上来看的话,目前国内已经在做探索的这些城市有以省为单位的,也有以地方这种地市为单位的,现在主要是分为两两种授授权方式,第一种是统一授权,也就是说由当地的这样一个数据资源管理局,或者说是一些经信口的这样的部门,然后作为授权方,然后他统一将所有政务数据的这个数据开发利用权和数据产品经营权,然后授权给某一个某一个具体的授权方。 然后第二类是一场景授权,这个一场景授权简单来讲,他不是统一的把所有的这种数据授权给一个授权方,它是根 据比如说金融这样的一个场景,或者说是供供应链的这种金融或者制造业这种一起到细化的场景,然后他要明晰到具体的数据字段,然后把具体的数据字段,然后授权给这样一个主体去做这种运营的最具有代表性的,我这里可以跟大家分享一下。 像北京,然后合肥,然后还有南方,然后像湛江等一些地市,他就是以这种场景来进行授权的。而统一授权的话,其实是大家可能建的比较多的,比如说青岛前段时间刚刚发布,然后像长沙,海南是最有最具有代表性的,包括成都等等,这都是统一授权。从第二个维度来看,就是授权运营的主体来讲的话,基本上全部都是国企,而且这个里面占比非常大的,可能百分之90%以上可能都是有地方城投背景的这样的地方性国企来承接。 也这就充分说明了一个就是地方政府对于数据要素的这种这种价值的认识方面,他其实大家都已经有了这样的认识,可能并没有在操作层面有很具体的这种认识。 但是对于重要性来讲的话,其实大家都达成了一种共识,所以他很多地方政府现在都已经在布局,把这种政务数据授权交给这种有地方城投背景的这种地方性国企来进行运营。然后第三个就是从授权运营的机制上来讲,风险运营 机制,基本上都是以像数据局这样的部门,然后代表政府作为授权方,然后他授权的是按照附加10条来看的话,它其实授权的是数据的开发利用权和数据产品的经营权,也就是说他并没有把数据资源的持有权授权给这样的一个授权主体。 就是说这个数据它的这种存储和和持有实际上还是在政府方。 然后从运营机制上来讲的话,现在很多可能大家设计上的理想的这种运营机制是首先有这样一个授权方,他去做这种数据的需求服务,先从需求的收集,然后包括到数据的申请,然后数据授权的下发,然后由授权主体然后向政府部门去申请数据授权下发,很多都地方都是属于资源局或者数据局的这样一个主体去申请的。 然后然后由授权方进行数据的加工,然后形成一种产品化,这种产品化更多的都是以API或者核验模型的形式,然后对外输出的,然后保证这种数据的安全合规使用,然后由数据的使用方对数据的质量和这种授权服务进行一个评价。然后授权方收到这种质量反馈之后,会同步的将这些反馈的意见反馈给数据局和这种数据提供部门,然后都反向的去推动政府的这种数据,然后进行一种再一次的就 是强化这种提高高高质量的这种数据要素的供给,然后这样就形成一个良好的循环。 然后第三个机制就是监管机制,监管机制主要由授权主体,也就是说比如说像数据资源局这样的一个单位,然后它是主要是作为这种运营工作的这种牵头单位和指导协调方,他主要负责这种政务数据的授权运营的业务流程开展情况去进行监督,然后对重点场景的数据需求进行汇总,然后协调相关政府的数据,然后近期对数据的安全开展可靠性、安全性等风险检查。 然后数据提供部门实际上它是依据重点场景,涉及的数据根据实际业务,然后审核相关的数据需求,也就是说数据提供部门它也是有资格的,他就是要明确数据业务的逻辑,然后还有安全和脱敏的具体要求,然后保障所提供数据的完整性和及时性,这样能够形成一个良好的这种政务数据授权运营的这种监管机制。 然后第四4个就是这种收益分配的机制,收益分配机制目前就是国内很多地市它现在有两两种这种收益分配的机制,进第一种叫是一次性的这种收费机制,比如说海南的这种产品招式,它实际上是授权了一个5年的这种数据开 发利用权和数据产品经营权,然后它是收取了一个固定的费用,由授权运营商自主运营产生的收益。 然后第二种实际上是现在其实很多地方在尝试也是可能是地方政府最为接受的一种方式是什么?就是保本微利的机制,它是一场景,然后是借助于数据产品的成本定价法,然后对具体的场景所涉及的产生的数据产品进行一个成本的定价,然后按照一个收益率来进行一个测算。场所产生的收益是由授权运营方它覆盖数据服务所包含的成本,包括硬件治理开发等等这些工作。 然后剩余的资金由政府部门统筹,用于政府信息化项目的建设。但是目前这种收益分配的方式就是仍存在一个争议,主要是在于什么?这里面所产生的收益用于政府信息化建设的这一部分,这一部分资金的话,他到底应该按照这种数据提供部门,他们的数据贡献度来分配,还是说是由政府部门,然后比如说数据资源局这样的单位,他来根据全市的信息化项目的这种重要程度,或者说是需求来进行一个统筹规划,这个还是有待商榷。 然后从政务数据授权运营的这种使用场景来看的话,目前产生收益或者还有使用频次,最高的还是在金融领域。比如说像这种贷款的授信,然后然后这种模型评估,信用的 这种评估,还有包括一些贷中的一些监测等等,它是最频繁的场景,也是收益最高的一个场景。因为它的一个特点是什么?第一个金融产品它的使用的数据非常的明确,它的需求非常明确。因为金融场景它的比如说它的这种建模授信,它的这种模型实际上是已经很成熟的了,他需要的字段也可以明细到明确到具体的一个字段级的这样这种数据,这样的时候,这样的数据需求其实对于一个授权运营方来说,它是非常欢迎这种数据需求的。 第二种是金融所产生的这种收益,实际上是非常大的。然后从实践上来看的话政务数据这个里面所产生的这种价值,就从数据上来看的话,第一个使用的政务数据来进行这样的一种授信的这种这种实践,比如说在合肥这边,他使用政务数据来进行这样的一个场景的授权的话,它可以把这种授信的时长缩短到三分钟以内,然后贷款的获得率可以提高40%。 这是一个就是有效的推动,比如说普惠金融,还有助力小微企业融资贷款的一个一个社会效益的最直观的体现。然后目前来讲的话,政务数据授权运营还存在有一些问题。 第一个地方的这种政务数据授权运营办法的一个操作的细则。虽然说现在就是说有一些地方已经出了这种政务赋予 授权运营管理办法,或者说在他们的这种公共数据和政务数据管理条例里面是有提到的,但是具体的这种操作是一个比如说像我刚才提到的数据资源局,然后数据提供部门,授权运营方和使用方各方的职责,然后运营机机制、监管机制等等都需要一个非常明确的一一个落地,才能够有效的保障政务数据授权运营这种良好的运转。 第二个就是所谓的这种保本微利的收益模式,到底该如何进行定价,还有包括收益分配机制如何去确定,也就我刚才其实已经提到这个问题了。第三个,其实在真正的实践中,我们发现一个问题,就是地方的政务数据就是一个地级市的政务数据,实际上从它的体的规模上来讲的话,其实价值不高。除了像金融这种场景,具体到比如说一个主体的这样的一些数据,在获得授权的情况下,然后对银行去进行一个开放,是能够产生这种金融属性的这种价值的,但是其他的数据其他的很多产业,比如说像交通,比如说像人工智能,我们现在目前最火的菜的GDP,它就需要大量的这种数据去喂它,然后才能够才能够促进这种人工智能产业更好的发展。 一个地方比如说以合肥的为例,它不到1,000万的这种人口,它所产生的这种数据体量实际上还是不能够满足某些产业的这种发展的。这个时候是只能够去怎么办?就是政 务数据授权运营一定是要向着省级上下的全国级这样的数据去汇总,然后然后统一去做运营,才能产生最高的这种价值。 然后关于如何能够盘活全国的这种政务数据,然后24条里面其实提到了一条,他是提到了一个原则是坚持共享功能,释放价值红利。这个里面他提到一点,合理降低市场主体获取数据的门槛,增强数据要素的共享性、普惠性,然后强化反垄断和反不当竞竞争。 这个里面他提到有一点很重要,就是合理降低市场主体获取数据的门槛,获取数据的门槛,首当首要的面对的就是政务数据本身,政务数据它就有一个公益性或者普惠性的这种性质。这种时候就是如何能够降低市场主体获取数据的门槛,政务数据的这种门槛。然后比如说我是一个安徽的这种企业,我如果想要获取到上海或者说是广州这样的一个政务数据的话,我认为未来可能会出现它只需要在地方性的去做这种数据的申请,然后由国家税务局去统筹各个地方的这种政务数据的这种共享和开发利用,我认为这其实是一个未来的方向,这是政务数据授权运营的这样一个话题。 第二个就是如何保证数据交易,数据交易的合规。目前来看的话,目前的合规认证模式主要是由交易所或者交易平台联合律所去提供这种数据合规认证的服务。目的有些是数据交易所或者说交易平台,为了是提高这种市场的热度,暂时这种数据合规认证是提供的免费的,但是从未来的一个发展来看的话,合规认证服务一定是一个收费模式,这也是目前有一部分数据交易所,他认为的所梳理出来设计出来一个当前的一个商业模式就是数据交易所的一个经营模式之一。 数据合规,然后遵循的主要的基本原则,第一个是国家法律法规的体系,在围绕着第一个是法律和司法的解释,包括民法典、刑法、反垄断法、个人信息保护法、数据安全法、网络安全法等等这样的一些法律层面。 第二个是行政法规和地方性的这种法规。比如说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条例,然后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等等这样的,还有包括这两年陆续各个地方推出的像这种数据条例,比如说上海市公共数据开放实施细则,浙江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等等。然后第三类第三个是体系是部门规章及规范性的文件,比如说互联网个人信息安全保护指南,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等等。 然后第四个就是国家级行业的一些标准,比如说个人信息安全规范等个人信息安全影响评估指南等等这样的一些行业性的这种专业性的标准。 然后从法律层面我们来看,对数据合规的一个基本要求。第一个就是全流程的数据安全管理,第二个就是数据分类分级管理,个人信息分层管理。第三个是网络及数据安全风险评估风险管理机制。第四个是个人信息的影响评估,第五是网络及数据安全应急预案。然后第六个是网络信息安全投诉举报制度,第七个是数据跨境,然后第八个是网络安全审查,第九个是数据合规审计。 当然这些是一些基本的一种原则要求。然后这个数据安全合规的5个基本原则,第一个赋予交易的合法合规原则。他首先第一个你肯定是数据交易要遵守的是我国关于数据安全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对吧?这样是主体责任共担原则,那就是数据供需双方和数据交易服务机构对数据交易后果要进行一个负责,共同确保这种数据交易的这种安全合规。 第三个是数据安全防护原则,第四个是个人信息保护原则,这两个很简单,就不做赘述了。 然后还有第五个是交易过程可控原则,就是要确保数据交易参与方的这种真实可信,交易对象合法,数据交付和资金交互的过程尽可能的可控,然后做到安全事件可追溯,安全风险可防范。所以这个里面就可以看到各个交易平台交交易所,其实他们在底层都是有建立这样的一个区块链的这样一个基础设施的。 还有这样一个区块链,大家都在希望去推广,就能把整个链可能不能做到一个地方性,或者说一个全国性的这种统统一的这种这样的一个区块链的存证平台,就尽量做到这种安全事件的可追溯,过程的一个可控。然后从面向对象的角度来看,这种合规审查主要有交易主体的这样一个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