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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骏控股中期报告2022/2023

2023-04-14港股财报足***
东骏控股中期报告2022/2023

: 中期报告2022/2023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GEM之特色 GEM的定位,乃为中小型公司提供一个上市的市场,此等公司相比起其他在联交所上市的公司带有较高投资风险。有意投资的人士应了解投资于该等公司的潜在风险,并应经过审慎周详的考虑后方作出投资决定。 由于GEM上市公司普遍为中小型公司,在GEM买卖的证券可能会较于主板买卖之证券承受较大的市场波动风险,同时无法保证在GEM买卖的证券会有高流通量市场。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报告之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会就因本报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起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本报告乃遵照联交所GEM证券上市规则(“GEM上市规则”)的规定而提供有关东骏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的资料,本公司各董事(“董事”)愿对此共同及个别地承担全部责任。董事在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确认就彼等所深知及确信,本报告所载资料在各重大方面均准确及完整,并无误导或欺诈成分,且本报告并无遗漏其他事项致使本报告所载任何陈述或本报告有所误导。 财务摘要 •截至2023年2月28日止六个月,本集团总收入约为109.7百万令吉,较2022 年同期减少约17.7%。 •截至2023年2月28日止六个月,毛损约为0.3百万令吉,而截至2022年2月28 日止六个月则录得毛利约25.4百万令吉。 •截至2023年2月28日止六个月,本集团录得净亏损约14.6百万令吉。 •董事会并不建议派付截至2023年2月28日止六个月之中期股息。 财务业绩 董事会(“董事会”)欣然公布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统称为“本集团”)于截至2023年 2月28日止三个月及六个月之未经审核简明综合财务业绩(“中期财务报表”),与 2022年同期之比较数据如下: 简明综合全面收益表 截至2023年2月28日止三个月及六个月 截至2月28日止三个月截至2月28日止六个月 附注 2023年 (未经审核)千令吉 2022年 (未经审核)千令吉 2023年 (未经审核)千令吉 2022年 (未经审核)千令吉 收入 4 41,440 58,267 109,686 133,345 销售成本 (45,719) (48,880) (110,018) (107,914) (毛损)╱毛利 (4,279) 9,387 (332) 25,431 其他经营收入 4,013 1,729 3,318 2,844 分销成本 (2,532) (3,734) (5,282) (7,394) 行政开支 (4,037) (4,625) (8,188) (9,620) 其他经营费用 — — — (5) 经营(亏损)╱溢利 (6,835) 2,757 (10,484) 11,256 融资成本 (1,641) (1,542) (4,140) (3,387) 分占合营企业亏损 — — (4) (4) 除所得税开支前(亏损)╱溢利所得税开支 57 (8,476)— 1,215 (300) (14,628)— 7,865 (1,400) 期间(亏损)╱溢利 (8,476) 915 (14,628) 6,465 其他全面(开支)╱收益(除税后) 随后可能重新分类至损益的项目 —换算汇兑差额 722 260 801 679 期间全面(开支)╱收益总额 (7,754) 1,175 (13,827) 7,144 令吉 令吉 令吉 令吉 每股(亏损)╱盈利每股基本及摊薄(亏损)╱盈利 8 (1.06)仙 0.11仙 (1.83)仙 0.81仙 简明综合财务状况表 于2023年2月28日 附注 于2023年2月28日千令吉 于2022年8月31日千令吉 非流动资产 物业、厂房及设备 9 105,438 102,560 使用权资产 23,686 28,551 于合营企业之权益 162 139 租赁按金 1,514 406 递延税项资产 3,553 3,493 非流动资产总额 134,353 135,149 流动资产 存货 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按金及预付款项 应收一间关联公司款项可收回税项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10 72,283 82,848 57,471 95,958 113 42 3,573 1,851 9,023 11,551 流动资产总额 142,463 192,250 流动负债 贸易及其他应付款项 11 32,795 45,069 银行借款 107,178 122,193 应付关联公司款项 985 1,666 衍生金融工具 1 416 租赁负债 5,336 7,916 应付税项 — — 流动负债总额 146,295 177,260 流动(负债)╱资产净值 (3,832) 14,990 总资产减流动负债 130,521 150,139 财务业绩 附注 于2023年2月28日千令吉 于2022年8月31日千令吉 非流动负债 银行借款 23,899 34,416 租赁负债 12,870 8,143 递延税项负债 5,998 5,999 非流动负债总额 42,767 48,558 资产净值 87,754 101,581 资本及储备 股本 12 4,304 4,304 储备 83,450 97,277 总权益 87,754 101,581 简明综合权益变动表 截至2023年2月28日止六个月 股本股份溢价合并储备汇兑储备保留盈利总计 千令吉千令吉千令吉千令吉千令吉千令吉 于2021年9月1日的结余 (经审核) 4,304 35,967 8,548 (1,864) 48,028 94,983 期间溢利 — — — — 6,465 6,465 其他全面收益 — — — 679 — 679 全面收益总额 — — — 679 6,465 7,144 于2022年2月28日的结余 (未经审核) 4,304 35,967 8,548 (1,185) 54,493 102,127 于2022年9月1日的结余 (经审核) 4,304 35,967 8,548 (1,119) 53,881 101,581 期间亏损 — — — — (14,628) (14,628) 其他全面(开支)╱收益 — — — 801 — 801 全面(开支)╱收益总额 — — — 801 (14,628) (13,827) 于2023年2月28日的结余 (未经审核) 4,304 35,967 8,548 (318) 39,253 87,754 财务业绩 简明综合现金流量表 截至2023年2月28日止六个月 截至2月28日止六个月 2023年 千令吉 2022年 千令吉 自以下各项(所用)╱所得现金净额:经营活动 32,545 14,104 投资活动 (1,756) (2,074) 融资活动 (32,036) (7,56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减少)╱增加净额 (1,247) 4,462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1,281) (1,049) 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11,551 12,143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9,023 15,556 综合财务资料附注 1.公司资料 本公司于2017年4月13日根据开曼群岛法律第22章公司法(1961年第3号法例,经综合及修订)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为有限公司。本公司的注册办事处地址为CricketSquare,HutchinsDrive,P.O.Box2681,GrandCaymanKY1-1111,CaymanIslands。其于香港及马来西亚的主要营业地点分别位于香港 干诺道中168至200号信德中心西座13楼1302室及Lot1769,JalanBelati,OffJalanKempasLama,TamanPerindustrianMajuJaya,81300JohorBahru,JohorDarulTakzim,Malaysia。 本公司股份(“股份”)于2017年9月15日以股份发售(“股份发售”)方式于GEM上市(“上市”)。本集团为一间总部位于马来西亚、发展成熟、集柯式印刷及包装为一体的解决方案供应商。 2.编制基准及主要会计政策 该等未经审核简明综合财务报表乃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所有适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及GEM上市规则之适用披露要求编制。该等财务报表乃根据历史成本法编制,惟在每个报告期末以公平值计量的若干金融工具则除外。 于2023年2月28日,本集团流动负债超过其流动资产约3.8百万令吉,包括短期银行借款约107.2百万令吉,仅保留可用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约9.0百万令吉。该等情况可能令人对本集团持续经营的能力产生重大疑问。本集团管理层已编制涵盖报告期末起计12个月期间的现金流预测。董事于进行适当查询及考虑管理层预测并计及以下各项后相信将有足够财政资源继续其业务,并于2023年2月28日起未来12个月内履行其到期的财务责任。 i.于批准该等未经审核简明综合财务报表的日期,可供提取的未使用银行融资约为41.3百万令吉;及 ii.本集团管理层一直致力于通过各种方式改善本集团的经营业绩及现金流,例如发展优质客户网络及提供优质产品,以加强其品牌声誉并促进其包装产品持续增长及提高盈利能力。 因此,董事认为,以持续经营基准编制未经审核简明综合财务报表乃适当。 2.编制基准及主要会计政策(续) 本公司之功能货币为港元(“港元”),而未经审核简明综合财务报表乃以本公司主要附属公司之功能货币马来西亚令吉(“令吉”)呈列。由于本集团主要在马来西亚营运,董事认为,采纳令吉为本集团及本公司的呈列货币更为恰当。除另有指明外,所有数值均凑整至最接近千位数。 集团内公司间交易及结余以及未变现溢利于编制综合财务报表时悉数对销。未变现亏损亦予以对销,除非交易有证据显示所转让资产出现减值,而在此情况下亏损则于损益内确认。 未经审核简明综合财务报表并不包括年度财务报表的所有资料及披露要求,因此,须与根据符合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的会计政策编制之截至2022年8月31日止年度的年度财务报表(“2022年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采纳新订或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于本期间,本集团已应用所有香港会计师公会所颁布有关其营运之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修订本,并自2022年9月1日开始之本集团财政期间生效。采纳该等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修订本并无对本集团的业绩及财务状况及╱或本期间及╱或前会计期间该等未经审核简明综合财务报表所载披露造成重大影响。 采纳新订或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续) 已颁布但尚未生效的新订或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下列可能有关本集团财务报表的新订╱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已经颁布但尚未生效,亦未获本集团提早采纳。 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及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实务报告第2号(修订本) 会计政策披露1 香港会计准则第8号(修订本)会计估计定义1 香港会计准则第12号(修订本)与单一交易产生之资产及负债相关之 递延税项1 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修订本)及香港诠释第5号(经修订)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及香港会计准则第28号(修订本) 将负债分类为流动或非流动及财务报表之呈列—借款人对载有按要求偿还条文之定期贷款之分类2 投资者与其联营公司或合营企业之间的资产出售或注入3 1于2023年1月1日或之后开始之年度期间生效。 2于2024年1月1日或之后开始之年度期间生效。 3该等修订本将前瞻性应用于待厘定日期或之后开始之年度期间所发生之资产出售或注入。 董事目前正评估该等新订或经修订准则于首年应用时对本集团之业绩及财务状况可能造成之影响。 编制财务报表时乃使用会计估计及假设。尽管该等估计乃由管理层根据其对现时事件及行动的最佳认识及判断而作出,惟实际结果最终可能与该等估计及假设有所不同。编制该等未经审核简明综合财务报表过程中,管理层于应用本集团会计政策所作出之重大判断及估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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