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2023年4月11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生成式人工智能 服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后称“办法”),对生成式AI的生成 内容、主体责任、数据使用等提供管理方法,实现了监管与技术发展和应 用态势的同步推动。 强调信息与数据安全、生成内容合规等,促进产业规范健康发展。办法强 调:1)生成内容或服务应遵守法律法规,尊重社会公德、公序良俗;2) 提供者承担产品生成内容生产者责任,涉及个人信息则需依法履行个人信 息保护义务。3)提供者对预训练数据、优化训练数据来源的合法性负责。 4)提供者应依法要求用户提供真实身份信息,且需对用户输入信息和使 用记录承担保护义务。5)提供者应按《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 定》对生成的图片、视频等进行标识。6)违反规定的,按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予以处罚。法律、行政法规没有规定的,由网信部门等依据职责给 予警告、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责令暂停 或终止其利用生成式人工智能提供服务,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 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 法追究刑事责任。 AI厂商可通过多种途径实现安全与合规要求。AI厂商可通过下列途径保 障AI安全性:1)首先要保障数据隐私,包括训练数据来源应公开合法, 使用下游应用提供的数据做微调时应限定数据使用范围。2)通过人类反 馈强化学习等手段让AI与人类价值观对齐,遵循人类意图。3)还可向用 户提供内容审查工具如OpenAI的moderationendpoint等,帮助用户判 断内容是否违规。 技术手段反制AI滥用,保障数据隐私。监管与审核需要安全技术保障: AIGC的发展可能带来大量恶意生成的虚假信息,需要类似换脸甄别的技 术来鉴别图像等信息是否由AI生成;在数据隐私方面,隐私计算可在不 暴露数据的情况下进行计算和分析,以实现数据隐私的保护。我们认为, 在人工智能带来巨大想象空间的同时,安全问题值得进一步关注,看好AI 安全行业的发展潜力。 建议关注:电科网安、人民网、安恒信息、奇安信、深信服、美亚柏科、 启明星辰、格尔软件。 风险提示:AI技术迭代不及预期;经济下行超预期;行业竞争加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