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 二零二三年四月 2022年年度报告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王战宏、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秦宏武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瑞筠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鉴于国内、国际市场环境的不确定性,本年度报告中涉及的前瞻性陈述,譬如未来的计划和发展战略等,不以任何形式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其他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投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面临的风险见“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相关内容。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2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6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0 第四节 公司治理................................................... 25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45 第六节 重要事项................................................... 48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60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66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67 第十节 财务报告................................................... 68 备查文件目录 1、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财务负责人等签名并盖章的会计报表。 2、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3、报告期内在指定信息披露报纸《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4、其他依法可查阅的文件。 释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公司、本公司、东方钽业 指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 指 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集团公司、中色东方 指 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西材院 指 西北稀有金属材料研究院宁夏有限公司 报告期 指 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元 指 人民币元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 东方钽业 股票代码 000962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的中文名称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NingxiaOrientTantalumIndustry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OTIC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王战宏 注册地址 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冶金路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753000 公司注册地址历史变更情况 无 办公地址 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冶金路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753000 公司网址 http://www.otic.com.cn 电子信箱 zhqb@otic.com.cn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秦宏武 党丽萍 联系地址 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冶金路 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冶金路 电话 0952-2098563 0952-2098563 传真 0952-2098562 0952-2098562 电子信箱 zhqb@otic.com.cn zhqb@otic.com.cn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公司证券部 四、注册变更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400007106545275 公司上市以来主营业务的变化情况(如有) 无变更。 历次控股股东的变更情况(如有) 公司是由宁夏有色金属冶炼厂(以下简称"冶炼厂")作为主发起人,联合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技术开发交流中心、青铜峡铝业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宁夏化工厂、宁夏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四家发起人以发起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5月22日,冶炼厂将持有的本公司 161,533,440股国有法人股(限售流通股)股份过户到宁夏东方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有色集团公司")名下,东方有色集团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161,533,4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5.32%,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2008年1月,东方有色集团公司和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完成资产重组,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成为东方有色集团公司控股股东,东方有色集团公司名称变更为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2011年11月,本公司完成配股,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的股份变更为201,916,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5.80%,仍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五、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签字会计师姓名 崔明、李云英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适用☑不适用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适用☑不适用 六、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会计差错更正 2022年 2021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 2020年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营业收入(元) 986,217,488.92 794,733,397.19 794,733,397.19 24.09% 676,442,241.91 676,442,241.9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70,554,648.43 88,317,740.05 80,810,923.66 111.05% 49,313,340.99 45,933,673.6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120,215,332.21 76,797,287.93 69,290,471.54 73.49% 23,762,537.11 20,382,869.7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60,746,966.26 43,196,551.36 43,196,551.36 40.63% -6,893,503.92 -6,893,503.92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869 0.2003 0.1834 110.96% 0.1119 0.1042 稀释每股收益 0.3869 0.2003 0.1834 110.96% 0.1119 0.1042 (元/股)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2.42% 7.02% 6.47% 5.95% 4.13% 3.86% 2022年末 2021年末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2020年末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总资产(元) 1,999,217,840.55 1,648,378,896.64 1,634,896,319.43 22.28% 1,524,364,598.75 1,518,354,051.6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1,495,654,622.03 1,301,919,802.76 1,288,447,805.33 16.08% 1,214,455,405.93 1,208,490,224.83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2021年12月31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 “解释15号”),解释15号“关于企业将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以下 简称‘试运行销售’)”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在执行15号解释过程中自查发现,研发活动投入的钽、铌原料研发后形成的样品及进一步加工成产品的销售收入计入营业收入,对应材料成本未冲减研发费用,确认营业成本。因公司研发投入原料为稀有金属,价值较高,结合15号解释及同行业上市公司已公开披露采用的会计处理方法,公司对研发项目产生的样品及产品销售的会计处理进行追溯重述。本项差错经公司第八届第二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期采用追溯重述法对该项差错进行了更正。其相关调整影响情况参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中十六、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是☑否 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 □是☑否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 254,054,566.75 236,286,750.59 234,146,881.81 261,729,289.7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9,809,643.58 51,542,333.94 32,522,815.43 36,679,855.4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23,556,270.85 40,576,123.99 29,807,837.71 26,275,099.6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015,076.51 883,219.23 58,131,331.06 -6,282,660.54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否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2022年金额 2021年金额 2020年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32,778,085.40 35,670.90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18,601,016.79 15,276,061.71 24,246,715.17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306,252.86 -3,687,379.70 1,571,449.63 减:所得税影响额 414,772.53 68,253.45 186,901.58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318,760.58 35,647.34 80,459.34 合计 50,339,316.22 1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