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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护航黄河治理,节能降碳再迎新机

公用事业2023-04-09杨心成、沈佳纯国盛证券巡***
政策护航黄河治理,节能降碳再迎新机

政策保障黄河流域治理,节能审查推动绿色低碳发展。1、4月1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的通知。《通知》中提出把生态保护与修复放在首位;完善规划与管控制度;强化全流域系统治理、整体治理、协同治理;加强流域污染防治。 此外,《通知》提出全面实施入黄支流消劣整治,深入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推进县级城市和县城黑臭水体治理。严厉打击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和倾倒违法行为,持续推进流域“清废行动”和尾矿库污染治理,着力防范重大生态环境风险。此举进一步深化黄河保护的贯彻落实,有望拓宽污水处理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市场空间。推荐关注价值有望重塑的水务公司洪城环境。2、4月6日,发改委公布《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自2023年6月1日起施行。《办法》中提出要控制化石能源消费,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此外《办法》中强调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积极有序发展核电,加快重大保障性清洁火电建设和抽蓄、新型储能等调节性电源建设,积极推动外来清洁电力入浙,形成以风、光、核、水等清洁能源为主体,传统能源为支撑的清洁低碳能源供应体系。此举涉及能源结构转型,增加新能源消纳能力,有望扩大绿色电力需求。推荐关注:可再生能源装机计划清晰、质地优良的电力运营商。同时,推荐关注CCUS、绿色碳汇、蓝色碳汇等负碳技术能力,及工业、交通领域排放减量替代技术相关投资机会。 当周碳交易行情:当周(4.03-4.07),当周全国碳市场碳排放配额(CEA)总成交量41.02万吨,总成交额0.23亿元。挂牌协议交易周成交量1.02万吨,周成交额51.88万元,最高成交价56.00元/吨,最低成交价50.05元/吨,当周五收盘价为55.40元/吨,较上周五下跌1.07%。大宗协议交易周成交量40万吨,周成交额0.22亿元。截至当周,全国碳市场碳排放配额(CEA)累计成交量2.36亿吨,累计成交额106.85亿元。 景气度向上,关注整体资源回收新机遇。过去三年环保板块表现低迷,估值、持仓等仍均处于低位,当前环保景气度向上,节能降碳目标下资源回收有望加速,再生资源需求释放确定性高,看好细分领域资源回收板块。推荐关注:1、切入危废资源化,业绩望迎拐点的惠城环保;在手项目丰富,危废资源化技术强壁垒高的高能环境。2、检测、磁材并行的中钢天源。 行业新闻:1)4月03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开展环境服务业财务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 2)4月06日,浙江省生态环境厅联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等共14部门联合印发《浙江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办法》。3)4月06日,宁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工业强区五年计划的实施意见。 板块行情回顾:当周环保板块表现较差,跑输大盘,跑输创业板。当周上证综指涨幅为1.67%、创业板指涨幅为1.98%,环保板块(申万)涨幅为0.32%,跑输上证综指1.35%,跑输创业板1.66%;公用事业跌幅为0.39%,跑输上证综指2.07%,跑输创业板2.37%。 监测(-0.40%)、大气(1.17%)、水处理(1.16%)、固废(0.66%)、水务运营(0.20%)、节能(1.79%)。A股环保股涨幅前三的个股为首航高科(7.38%)、碧水源(6.93%)、永清环保(4.74%),周涨幅居后的个股为博天环境(-18.64%)、津膜科技(-7.05%)、易世达(-6.58%)。 风险提示:环保政策及督查力度不及预期、行业需求不及预期。 重点标的 股票代码 1当周投资观点 1.1生态环境部: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 4月1日,为全面深入宣传和贯彻实施黄河保护法,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的通知。 主要内容:把生态保护与修复放在首位,突出“保护优先”的立法定位,专章规定生态保护与修复,明确规定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与修复,实施重大生态修复工程,统筹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与修复。加强生态流量管控,要求分级确定黄河干流、重要支流控制断面生态流量和重要湖泊生态水位的管控指标。 统筹推进黄河流域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 高度重视,深入学习领会。把生态保护与修复放在首位;完善规划与管控制度;强化全流域系统治理、整体治理、协同治理;加强流域污染防治。黄河流域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要提高思想认识,深刻理解黄河保护法出台的重大意义和深远影响,认真学习领会黄河保护法的基本原则和理念,准确理解和把握各项新制度、新措施、新要求。 广泛宣传,积极推动普及。黄河流域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要按照黄河保护法的要求,结合自身职责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际,采取形式多样的宣传手段,对黄河保护法进行宣传普及,提高生态环境系统以及社会各界对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认识,增强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公众等主体的守法意识,自觉履行法定义务。黄河流域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学习和培训计划,加强对执法监管人员的专业培训,全面提升监管水平。 完善配套,保障落地见效。生态环境部将对照黄河保护法规定,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并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统一部署安排,抓紧推动制修订相关配套文件。研究制定流域水环境质量标准制订技术导则。印发实施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黄河流域生态流量保障目标、生态补偿具体办法的制定工作。黄河流域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要结合地方工作实际,积极配合地方人大常委会和政府,做好地方立法和制度配套建设工作。 强化执法,全面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部将按照中央部署适时启动新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持续组织拍摄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深入推进“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专项行动,依法查处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等行为。全面实施入黄支流消劣整治,深入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推进县级城市和县城黑臭水体治理。严厉打击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和倾倒违法行为,持续推进流域“清废行动”和尾矿库污染治理,着力防范重大生态环境风险。 黄河保护意识再深化,污水处理行业拓新机。《通知》中提出把生态保护与修复放在首位;完善规划与管控制度;强化全流域系统治理、整体治理、协同治理;加强流域污染防治。此外,《通知》提出全面实施入黄支流消劣整治,深入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推进县级城市和县城黑臭水体治理。严厉打击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和倾倒违法行为,持续推进流域“清废行动”和尾矿库污染治理,着力防范重大生态环境风险。此举进一步深化黄河保护的贯彻落实,有望拓宽污水处理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市场空间。推荐关注(1)价值有望重塑的水务公司洪城环境。 1.2国家发改委发布:《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 4月6日,为完善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调控,促进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科学合理利用能源,加强用能管理,推进能源节约,防止能源浪费,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推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国家发改委公布《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自2023年6月1日起施行。 主要内容: 总则。规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的工作内容和适用范围,明确节能审查意见的作用和效力,以及节能审查相关工作财政经费保障要求。 管理职责。规定国家和地方节能审查工作职责,明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由地方节能审查机关负责,强调要加强部门间工作衔接。明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时序要求,规定省级节能审查项目能耗管理权限,以及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的项目条件。规定区域节能审查实施条件和范围,明确跨区域、打捆等项目节能审查工作要求。 节能审查。规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报告编制内容、节能审查受理和节能评审要求,明确节能报告审查重点。规定项目节能审查意见逾期、通过节能审查的项目发生重大变动等情况的处理方式,规定项目在投入生产、使用前进行节能验收的管理要求。 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和地方节能审查监督管理工作职责,强调节能审查机关应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对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落实、节能验收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要将节能审查实施情况作为节能监察和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重要内容。 法律责任。规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单位、节能服务机构、有关工作人员在节能审查工作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法律责任和处置措施。加强节能审查违法违规行为信用监管,强调对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措施。 为促进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提供重要制度保障: 从源头上促进节能降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意见是项目开工建设、竣工验收和运营管理的重要依据。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单位在报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前,需取得节能审查机关出具的节能审查意见。企业投资项目,建设单位需在开工建设前取得节能审查机关出具的节能审查意见。未按本办法规定进行节能审查,或节能审查未通过的项目,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已经建成的不得投入生产、使用。 落实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调控政策。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应根据本地节能工作实际,对节能审查工作加强总体指导和统筹协调,落实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调控,强化能耗强度降低约束性指标管理,有效增强能源消费总量管理弹性,控制化石能源消费,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 推动构建以清洁低碳能源为主体的能源供应体系。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积极有序发展核电,加快重大保障性清洁火电建设和抽蓄、新型储能等调节性电源建设,积极推动外来清洁电力入浙,形成以风、光、核、水等清洁能源为主体,传统能源为支撑的清洁低碳能源供应体系。 节能审查落地落实,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办法》中提出要控制化石能源消费,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此外《办法》中强调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积极有序发展核电,加快重大保障性清洁火电建设和抽蓄、新型储能等调节性电源建设,积极推动外来清洁电力入浙,形成以风、光、核、水等清洁能源为主体,传统能源为支撑的清洁低碳能源供应体系。此举涉及能源结构转型,增加新能源消纳能力,有望扩大绿色电力需求。推荐关注:可再生能源装机计划清晰、质 地优良的电力运营商。同时,推荐关注CCUS、绿色碳汇、蓝色碳汇等负碳技术能力,及工业、交通领域排放减量替代技术相关投资机会。 1.3持仓、估值处于历史低位,板块反弹望持续 目前环保板块机构持仓、估值均处于历史底部,行业确定性与成长性强,配置性价比较高,我们推荐: 在手项目丰富,技术强壁垒高的危废处置公司: 高能环境:公司土壤修复业务市占率行业领先,在土壤污染防治法、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背景下订单加速释放,同时公司危废、垃圾焚烧在手优质项目多,投产加快。 惠城环保 切入重大危废项目,业绩拐点已至:公司主业为FCC催化剂生产、处理、资源化,并依托技术衍生2021年中标广东石化炼化一体化项目中石油焦制氢灰渣委托处置项目,预计每年可带来处置收入6亿元,并产出副产品增厚利润。业绩拐点已至,财务表现有望大幅改善。 废塑料回收远期空间可期:公司通对技术路线、催化剂、进料系统等技术难题攻克,研发出混合废塑料深度裂解制高端化工原料技术,实现了废塑料裂解制“三烯”、“三苯”,项目进程值得期待。 股权激励+定增,彰显信心:1)2022年4月拟向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张新功先生定增,彰显大股东绝对信心;2)2022年6月发布首次股权激励计划,深度绑定员工利益;3)多个募投项目稳步推进,静候业绩释放。 磁材、检测双驱动的中钢天源: 截至2022H1,公司目前拥有5000吨电池级四氧化三锰(基本处于满产状态),计划新增10000吨电池级四氧化三锰产能,用于满足下游市场增长需求,预计2023年初产能可以释放。同时,公司目前拥有3000吨金属软磁粉末产能和1000吨金属磁粉心产能,拟开展金属磁粉心生产线改扩建,新增产能4000吨/年,同时为新增的金属磁粉心产线配套建设4000吨金属软磁粉末生产线,建成后公司金属磁粉心年产能可达5000吨,气雾化金属软磁粉末年产能可达7000吨。我们认为碳中和背景下,传统家电、新能源车、风电对磁性材料需求迅速攀升。 2板块行情回顾 当周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