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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认证:2022年年度报告

2023-03-31财报-
数字认证:2022年年度报告

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 2023-010 【2023年3月】 2022年年度报告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詹榜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雪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高青山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本报告中涉及的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4号——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中“网络安全相关业务”等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公司经营可能面对的风险详见本报告中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部分,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内容。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7,000万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 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2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6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9 第四节公司治理27 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40 第六节重要事项42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53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58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59 第十节财务报告60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释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公司、本公司、数字认证、北京CA 指 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 本集团 指 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北京国资公司、国资公司 指 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首信股份 指 首都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安信天行 指 北京安信天行科技有限公司 数字医信 指 北京数字医信科技有限公司 数字认证(武汉) 指 数字认证(武汉)有限责任公司 南京信创 指 南京信创数字认证有限责任公司 广西数字认证 指 广西数字认证有限公司 中天信安 指 北京中天信安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版信通 指 北京版信通技术有限公司 中科鼎智 指 深圳中科鼎智科技有限公司 报告期 指 2022年度,即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公司章程 指 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网络安全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电子签名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 《密码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 《数据安全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 《个人信息保护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 数字认证 股票代码 300579 公司的中文名称 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 数字认证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BEIJINGCERTIFICATEAUTHORITY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BJCA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詹榜华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68号1501号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100080 公司注册地址历史变更情况 无 办公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68号1501号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100080 公司国际互联网网址 https://www.bjca.cn 电子信箱 dongban@bjca.org.cn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齐秀彬 杨萍 联系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68号1501号 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68号1501号 电话 010-58045602 010-58045602 传真 010-58045678 010-58045678 电子信箱 dongban@bjca.org.cn dongban@bjca.org.cn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 深圳证券交易所(http://www.szse.cn)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媒体名称: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中国北京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 签字会计师姓名 郑建彪、于莹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适用☑不适用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适用☑不适用 五、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2022年 2021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 2020年 营业收入(元) 1,099,414,587.12 1,026,272,769.66 7.13% 857,963,126.2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01,369,088.73 116,027,936.86 -12.63% 102,975,019.2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95,706,811.38 103,526,558.57 -7.55% 88,747,270.2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18,655,229.02 2,593,471.36 -819.32% 83,671,963.60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754 0.4297 -12.64% 0.381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3754 0.4297 -12.64% 0.381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1.34% 14.45% -3.11% 14.49% 2022年末 2021年末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2020年末 资产总额(元) 1,578,422,207.43 1,615,781,397.94 -2.31% 1,493,100,666.5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937,532,656.81 853,398,227.41 9.86% 755,235,984.81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是☑否 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 □是☑否 六、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 141,752,921.17 182,670,023.48 245,312,986.78 529,678,655.6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091,295.70 2,870,543.49 17,176,083.24 79,231,166.3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663,611.84 2,376,921.12 14,957,126.84 79,036,375.2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0,359,909.01 2,469,284.34 -22,233,533.34 141,468,928.99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否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2022年金额 2021年金额 2020年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113,565.03 -27,276.10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2,681,305.32 7,776,413.45 10,558,951.26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0,198.69 -299,656.45 -1,163,781.46 理财收益 2,955,212.33 4,964,689.04 5,699,309.37 增值税加计扣除及手续费返还 1,042,357.28 2,400,868.51 1,809,500.84 减:所得税影响额 1,049,522.14 2,222,255.77 2,535,877.32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70,441.78 91,404.39 140,353.70 合计 5,662,277.35 12,501,378.29 14,227,748.99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的“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的披露要求 公司所处行业为网络安全行业,网络安全产业作为新兴数字产业,是维护国家网络空间安全和发展利益的网络安全技术、产品生产和服务活动,是建设制造强国和网络强国的基础保障。近年来,我国网络安全产业取得积极进展,随着我国数字经济发展的推行,以及5G、大数据、人工智能、车联网、工业互联网、物联网等新技术新业务新模式快速发展,网络安全行业也迎来蓬勃发展时期。 随着网络安全行业的快速发展,国家对于网络安全的重视也达到新高度。我国先后颁布或修订了 《网络安全法》《电子签名法》《密码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其中《网络安全法》是我国第一部全面规范网络空间安全管理方面问题的基础性法律,《电子签名法》是我国第一部确认电子签名合法性的基础性法律,《密码法》是我国密码领域的综合性、基础性法律,全面提升了密码工作法治化水平。近年来国家更是密集出台多项网络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网络安全法规体系进一步充实和完善:2021年6月,《数据安全法》作为我国数据安全领域的基础性法律正式出台,其聚焦数据安全领域的风险隐患,加强国家数据安全工作的统筹协调,确立了数据分类分级管理,数据安全审查,数据安全风险评估、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等基本制度。2022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提出构建数据产权制度,强化数据安全保障体系建设。2021年8月,《个人信息保护法》出台,将个人信息保护提升到全新高度。2021年8月,国务院公布《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国令第745号),为我国深入开展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工作提供有力法治保障。202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