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观动态报告 2023年3月18日 收入继续承压、民生支出加力 ——1-2月财政收支分析 核心内容:分析师 3月17日国家统计局发布,2023年1-2月份全国公共财政累计收入45642亿元,同比下降1.2%(前值+0.6%),公共财政累计支出40898亿元,同比增长7%(前值+6.1%)。 一、公共财政收入增速整体平稳,进口与消费税拖累明显。2023年1-2月公共财政收入累计4.56万亿元,累计同比下降1.2%(前值+0.6%)。其中,税收收入3.94 万亿元,同比-3.4%(前值-3.5%),非税收入0.62万亿元,同比+15.6%(前值 +24.4%)。主要税种之中,国内增值税1.58万亿元,同比+6.3%(前值-23.3%); 企业所得税1.02万亿元,同比+11.4%(前值+3.9%);进口环节税0.29万亿元,同比-21.6%(前值+15.4%);国内消费税0.36万亿元,同比-18.4%(前值+20.3%);个人所得税0.39万亿元,同比-4%(前值+6.6%)。 二、公共财政支出保持较高强度,民生等重点领域支出得到有力保障。2023年 1-2月公共财政支出累计4.09万亿元,同比+7%(前值+6.1%)。1-2月的基建投资增速达到12.18%(其中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行业投资达到+25.4%),均较去年有所提速。各项目支出增速依次是:卫生健康+23.2%(前值+17.8%)、农林水事务+11.4%(前值+2.3%)、社会保障和就业+9.8%(前值+8.1%)、科学技术+3.9% (前值+3.8%)、教育+1.4%(前值+5.5%)、城乡社区事务+0.7%(前值-0.2%)、交通运输-0.2%(前值+5.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4.8%(-2.0%)、节能环保-5% (前值-3.2%),以及债务付息+27.3%(前值+8.7%)。 三、政府性基金收入延续下滑态势,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进一步下探。2023年1-2月全国政府性基金收入累计0.7万亿元,同比-24%(前值-20.6%),其中国 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0.56万亿元,同比-29%(前值-23.3%);1-2月,全国政 府性基金支出累计1.25万亿元,同比-11%(前值-2.5%),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支出0.78万亿元,同比下降15.7%。 四、扩大内需是2023年政策首要任务,财政政策正在逐步加力。当前我国经济 仍处于恢复发展过程中,有效需求不足仍是主要矛盾。在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中的“2023年主要收支政策”部分,“发挥财政稳投资促消费作用,着力扩大国内需求”被列在首要位置。1-2月财政支出保持了7.0%的相对较高增速,并支持基本民生、科技攻关等重点领域投资提速。后续关注财政在促销费、稳投资方向的政策举措。 高明 :18510969619 :gaoming_yj@chinastock.com.cn 分析师登记编码:S0130522120001 许冬石 :(8610)83574134 :xudongshi@chinastock.com.cn 分析师登记编码:S0130515030003 詹璐 :(86755)83453719 :zhanlu@chinastock.com.cn 分析师登记编码:0130522110001 特别感谢:于金潼、吕雷 风险提示: 1.全球银行危机; 2.主权信用风险。 图1:公共财政收支累计同比增速图2:政府性基金收支累计同比增速 30 25 20 15 10 5 0 -5 -10 -15 2020-02 2020-04 2020-06 2020-08 2020-10 2020-12 2021-02 2021-04 2021-06 2021-08 2021-10 2021-12 2022-02 2022-04 2022-06 2022-08 2022-10 2022-12 2023-02 -20 公共财政收入:累计同比%公共财政支出:累计同比% 7.0 -1.2 80 60 40 20 0 -20 2020-02 2020-04 2020-06 2020-08 2020-10 2020-12 2021-02 2021-04 2021-06 2021-08 2021-10 2021-12 2022-02 2022-04 2022-06 2022-08 2022-10 2022-12 2023-02 -40 全国政府性基金收入:累计同比% 全国政府性基金支出:累计同比% (11.0) -24.0 资料来源:同花顺,中国银河证券研究院资料来源:同花顺,中国银河证券研究院 图3:土地出让收入收支累计同比增速图4:政府性基金与公共财政账户的相对规模 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累计同比 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安排的支出:累计同比 政府性基金收入/公共财政收入政府性基金支出/公共财政支出 80 30.55% 15.26% 60 40 20 0 -20 -40 -15.7 -29.0 2020-02 2020-04 2020-06 2020-08 2020-10 2020-12 2021-02 2021-04 2021-06 2021-08 2021-10 2021-12 2022-02 2022-04 2022-06 2022-08 2022-10 2022-12 2023-02 -60 20132014201520162017201820192020202120222023 资料来源:同花顺,中国银河证券研究院资料来源:同花顺,中国银河证券研究院 图5:土地出让收入占地方财政收入比重图6:2023年财政赤字上调至3.0%,赤字规模3.88万亿 赤字规模(万亿) 赤字率(%,右轴) 土地出让收入/地方本级财政收入(%) 54 84% 78% 72% 66% 60% 61% 56% 57% 43% 39% 24% 4 3 3 2 2 1 1 2013 2014 2015 2016 2017 2018 2019 2020 2021 2022 2023 00 20102011201220132014201520162017201820192020202120222023 2 资料来源:同花顺,中国银河证券研究院资料来源:同花顺,中国银河证券研究院 请务必阅读正文最后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免责声明。 图表目录 图1:公共财政收支累计同比增速2 图2:政府性基金收支累计同比增速2 图3:土地出让收入收支累计同比增速2 图4:政府性基金与公共财政账户的相对规模2 图5:土地出让收入占地方财政收入比重2 图6:2023年财政赤字上调至3.0%,赤字规模3.88万亿2 分析师承诺及简介 本人承诺,以勤勉的执业态度,独立、客观地出具本报告,本报告清晰准确地反映本人的研究观点。本人薪酬的任何部分过去不曾与、现在不与、未来也将不会与本报告的具体推荐或观点直接或间接相关。 高明:宏观经济分析师,中国人民大学国民经济学博士,2015至2017年招商证券与中国人民大学联合培养应用经济学博士后。 2018至2022年招商证券宏观分析师;2022年11月加入中国银河证券,重点关注“经济结构—产业政策—资产轮动”的联动分析。 许冬石:宏观经济分析师,英国邓迪大学金融学博士,2010年11月加入中国银河证券研究部,新财富宏观团队成员,主要从事数据分析和预测工作。2014年获得第13届“远见杯”中国经济预测第一名,2015、2016年获得第14、15届“远见杯”中国经济预测第二名。 詹璐:宏观经济分析师,厦门大学工商管理硕士,2022年11月加入中国银河证券研究部。主要从事国内宏观经济研究工作。评级标准 行业评级体系 未来6-12个月,行业指数(或分析师团队所覆盖公司组成的行业指数)相对于基准指数(交易所指数或市场中主要的指数) 推荐:行业指数超越基准指数平均回报20%及以上。谨慎推荐:行业指数超越基准指数平均回报。 中性:行业指数与基准指数平均回报相当。 回避:行业指数低于基准指数平均回报10%及以上。 公司评级体系 推荐:指未来6-12个月,公司股价超越分析师(或分析师团队)所覆盖股票平均回报20%及以上。 谨慎推荐:指未来6-12个月,公司股价超越分析师(或分析师团队)所覆盖股票平均回报10%-20%。中性:指未来6-12个月,公司股价与分析师(或分析师团队)所覆盖股票平均回报相当。 回避:指未来6-12个月,公司股价低于分析师(或分析师团队)所覆盖股票平均回报10%及以上。免责声明 本报告由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向其客户提供。银河证券无需因接收人收到本报告而视其为客户。若您并非银河证券客户中的专业投资者,为保证服务质量、控制投资风险、应首先联系银河证券机构销售部门或客户经理,完成投资者适当性匹配,并充分了解该项服务的性质、特点、使用的注意事项以及若不当使用可能带来的风险或损失。 本报告所载的全部内容只提供给客户做参考之用,并不构成对客户的投资咨询建议,并非作为买卖、认购证券或其它金融工具的邀请或保证。客户不应单纯依靠本报告而取代自我独立判断。银河证券认为本报告资料来源是可靠的,所载内容及观点客观公正,但不担保其准确性或完整性。本报告所载内容反映的是银河证券在最初发表本报告日期当日的判断,银河证券可发出其它与本报告所载内容不一致或有不同结论的报告,但银河证券没有义务和责任去及时更新本报告涉及的内容并通知客户。银河证券不对因客户使用本报告而导致的损失负任何责任。 本报告可能附带其它网站的地址或超级链接,对于可能涉及的银河证券网站以外的地址或超级链接,银河证券不对其内容负责。链接网站的内容不构成本报告的任何部分,客户需自行承担浏览这些网站的费用或风险。 银河证券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可参与、投资或持有本报告涉及的证券或进行证券交易,或向本报告涉及的公司提供或争取提供包括投资银行业务在内的服务或业务支持。银河证券可能与本报告涉及的公司之间存在业务关系,并无需事先或在获得业务关系后通知客户。 银河证券已具备中国证监会批复的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除非另有说明,所有本报告的版权属于银河证券。未经银河证券书面授权许可,任何机构或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发、转载、翻版或传播本报告。特提醒公众投资者慎重使用未经授权刊载或者转发的本公司证券研究报告。 本报告版权归银河证券所有并保留最终解释权。联系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院机构请致电: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3088号中洲大厦20层深广地区:苏一耘0755-83479312suyiyun_yj@chinastock.com.cn 程曦0755-83471683chengxi_yj@chinastock.com.cn 上海浦东新区富城路99号震旦大厦31层上海地区:何婷婷021-20252612hetingting@chinastock.com.cn 陆韵如021-60387901luyunru_yj@chinastock.com.cn 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8号院1号楼青海金融大厦北京地区:唐嫚羚010-80927722tangmanling_bj@chinastock.com.cn 公司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请务必阅读正文最后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免责声明。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