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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用事业行业:新型电力系统发展目标明确,风光火储均迎来发展机遇

公用事业2023-01-08梁悠南、严明、陶贻功中国银河温***
公用事业行业:新型电力系统发展目标明确,风光火储均迎来发展机遇

新型电力系统发展目标明确,风光火储均迎来 发展机遇 核心观点: 事件: 1月6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新型电力系统发展蓝皮书(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明确新型电力系统建设“进度条”,当前处于加速转型期 蓝皮书提出新型电力系统“三步走”发展路径,即加速转型期 (当前至2030年)、总体形成期(2030年至2045年)、巩固完善期(2045年至2060年)。 在当前至2030年的加速转型期,新型电力系统发展以支撑实现碳达峰为主要目标,加速推进清洁低碳化转型。从电源端来看,新能源逐步成为装机及发电量增量主体,但煤电将继续发挥主力电源的基础保障作用。此外,储能作为电力系统调节能力的重要支撑,现阶段以满足系统日内平衡调节需求为主,抽水蓄能和新型储能多元化发展。 公用事业 推荐(维持) 分析师陶贻功 :010-80927673 :taoyigong_yj@chinastock.com.cn分析师登记编码:S0130522030001 分析师严明 :010-80927667 :yanming_yj@chinastock.com.cn分析师登记编码:S0130520070002 研究助理梁悠南 :010-80927656 :liangyounan_yj@chinastock.com.cn 火电保供作用仍然重要,容量电价及长协煤履约促进盈利 蓝皮书中强调了现阶段煤电保供的重要作用,并提出2030年前煤电装机和发电量仍将适度增长。进入十四五,火电投资已经重回正增长且增速明显加快,2022年1-11月火电投资736亿元,同比增长38.3%。根据电规总院预测以及国家能源局规划,预计2022-2024年新投产煤电140GW,十四五期间火电灵活性改造 200GW。 为体现火电保供价值,容量电价或将加速推进,2022年以来山东、甘肃、云南已制定容量电价补偿政策。《2023年电煤中长期合同签约履约工作方案》有望推动长协比例提升以及价格下降。我们预计容量电价出台以及长协煤价下降有望明显改善火电盈利能力,推动火电新增装机以及灵活性改造加速。 新能源已成为装机增长主体,后续增长空间广阔 “双碳”目标驱动能源清洁化转型。十四五以来新能源已成为装机增量主体。2022年1-11月新能源新增装机总共88.2GW,占据同期新增装机的61%;截至2022年11月,新能源累计装机达到723GW,占同期累计装机的28.8%。根据蓝皮书规划,到2030年新能源装机占比超过40%,发电量占比超过20%,长期增长空间依然广阔。后续将推动新能源集中与分布并举、陆上与海上并举、就地利用与远距离外送并举,构建新能源多元化开发利用新格局。 随着可再生能源补贴问题的逐步解决、绿电交易规模不断扩大、以及近期光伏组件价格显著下降,都有利于新能源运营商的盈利能力提升,并推动新能源投资加速。 相对沪深300表现图 资料来源:wind,中国银河证券研究院 行业点评报告●公用事业行业 2023年1月8日 www.chinastock.com.cn证券研究报告请务必阅读正文最后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公司免责声明 抽水蓄能与新型储能多元化并举发展 蓝皮书提出现阶段储能多应用场景多技术路线规模化发展,重点满足系统日内平衡调节需求。储能主要分为抽水蓄能和以电化学储能为主的新型储能,根据中关村储能产业技术联盟统计,截至2022年 9月底,全国已投运的储能总装机规模达到50.3GW(其中抽水蓄能43.6GW,新型储能6.7GW)。国家能源局《抽水蓄能中长期发展规划(2021—2035年)》和《“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实施方案》提出,2025年抽水蓄能和新型储能的投产规模将分别达到62GW和30GW,较2022年9月均有20GW左右的增长空间。 建议关注: 《新型电力系统发展蓝皮书(征求意见稿)》,明确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的“进度条”。从电源端来看,火电、水电、新能源、储能等各类电源多能互补协同发展。 我们建议关注:(1)新能源运营商:三峡能源(600905.SH)、龙源电力(001289.SZ)、太阳能(000591.SZ)、中闽能源(600163.SH)、江苏新能(603693.SH);(2)火电+新能源互补发展:华能国际 (600011.SH)、国电电力(600795.SH)、协鑫能科(002015.SZ); (3)水电+新能源互补发展:华能水电(600025.SH)、川投能源 (600674.SH)。 风险提示: 政策支持力度不及预期;经济下行导致用电需求不及预期;行业竞争加剧等。 表1:重点公司盈利预测与估值 代码 简称 股价 EPS PE 2021A 2022E 2023E 2024E 2021A 2022E 2023E 2024E 600905.SH 三峡能源 5.97 0.20 0.29 0.34 0.40 30.3 20.6 17.6 14.9 001289.SZ 龙源电力 19.60 0.76 0.93 1.10 1.34 25.7 21.1 17.8 14.6 000591.SZ 太阳能 7.88 0.30 0.38 0.50 0.62 26.1 20.7 15.8 12.7 600163.SH 中闽能源 5.46 0.34 0.44 0.52 0.65 15.8 12.4 10.5 8.4 603693.SH 江苏新能 13.08 0.34 0.65 0.80 1.15 38.0 20.1 16.4 11.4 600011.SH 华能国际 7.83 -0.79 -0.25 0.40 0.60 -9.9 -31.3 19.6 13.1 600795.SH 国电电力 4.34 -0.10 0.35 0.41 0.51 -41.9 12.4 10.6 8.5 002015.SZ 协鑫能科 13.14 0.62 0.56 0.87 1.14 21.2 23.5 15.1 11.5 600025.SH 华能水电 6.77 0.32 0.37 0.46 0.51 20.9 18.3 14.7 13.4 600674.SH 川投能源 12.23 0.69 0.75 0.91 0.96 17.7 16.3 13.4 12.7 资料来源:wind,中国银河证券研究院。收盘价为2023年1月6日。 www.chinastock.com.cn证券研究报告请务必阅读正文最后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公司免责声明 分析师承诺及简介 陶贻功,毕业于中国矿业大学(北京),超过10年行业研究经验,长期从事环保公用及产业链上下游研究工作。曾就职于民 生证券、太平洋证券,2022年1月加入中国银河证券。 严明,北京化工大学硕士,2018年加入银河证券研究院,从事环保公用行业研究。 本人承诺,以勤勉的执业态度,独立、客观地出具本报告,本报告清晰准确地反映本人的研究观点。本人薪酬的任何部分过去不曾与、现在不与、未来也将不会与本报告的具体推荐或观点直接或间接相关。 评级标准 行业评级体系 未来6-12个月,行业指数(或分析师团队所覆盖公司组成的行业指数)相对于基准指数(交易所指数或市场中主要的指数) 推荐:行业指数超越基准指数平均回报20%及以上。谨慎推荐:行业指数超越基准指数平均回报。 中性:行业指数与基准指数平均回报相当。 回避:行业指数低于基准指数平均回报10%及以上。公司评级体系 推荐:指未来6-12个月,公司股价超越分析师(或分析师团队)所覆盖股票平均回报20%及以上。 谨慎推荐:指未来6-12个月,公司股价超越分析师(或分析师团队)所覆盖股票平均回报10%-20%。中性:指未来6-12个月,公司股价与分析师(或分析师团队)所覆盖股票平均回报相当。 回避:指未来6-12个月,公司股价低于分析师(或分析师团队)所覆盖股票平均回报10%及以上。免责声明 报告由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向其客户提供。银河证券无需因接收人收到本报告而视其为客户。若您并非银河证券客户中的专业投资者,为保证服务质量、控制投资风险、应首先联系银河证券机构销售部门或客户经理,完成投资者适当性匹配,并充分了解该项服务的性质、特点、使用的注意事项以及若不当使用可能带来的风险或损失。 本报告所载的全部内容只提供给客户做参考之用,并不构成对客户的投资咨询建议,并非作为买卖、认购证券或其它金融工具的邀请或保证。客户不应单纯依靠本报告而取代自我独立判断。银河证券认为本报告资料来源是可靠的,所载内容及观点客观公正,但不担保其准确性或完整性。本报告所载内容反映的是银河证券在最初发表本报告日期当日的判断,银河证券可发出其它与本报告所载内容不一致或有不同结论的报告,但银河证券没有义务和责任去及时更新本报告涉及的内容并通知客户。银河证券不对因客户使用本报告而导致的损失负任何责任。 本报告可能附带其它网站的地址或超级链接,对于可能涉及的银河证券网站以外的地址或超级链接,银河证券不对其内容负责。链接网站的内容不构成本报告的任何部分,客户需自行承担浏览这些网站的费用或风险。 银河证券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可参与、投资或持有本报告涉及的证券或进行证券交易,或向本报告涉及的公司提供或争取提供包括投资银行业务在内的服务或业务支持。银河证券可能与本报告涉及的公司之间存在业务关系,并无需事先或在获得业务关系后通知客户。 银河证券已具备中国证监会批复的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除非另有说明,所有本报告的版权属于银河证券。未经银河证券书面授权许可,任何机构或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发、转载、翻版或传播本报告。特提醒公众投资者慎重使用未经授权刊载或者转发的本公司证券研究报告。 本报告版权归银河证券所有并保留最终解释权。 联系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院机构请致电: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3088号中洲大厦20层深广地区:苏一耘0755-83479312suyiyun_yj@chinastock.com.cn 崔香兰0755-83471963cuixianglan@chinastock.com.cn 上海浦东新区富城路99号震旦大厦31层上海地区:何婷婷021-20252612hetingting@chinastock.com.cn 陆韵如021-60387901luyunru_yj@chinastock.com.cn 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8号院1号楼青海金融大厦北京地区:唐嫚羚010-80927722tangmanling_bj@chinastock.com.cn 公司网址:www.chinastock.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