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NERGYGROUPLIMITED 升能集团有限公司 (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2459 全球发售 独家保荐人 联席全球协调人、联席账簿管理人及联席牵头经办人 联席账簿管理人及联席牵头经办人 联席牵头经办人 阁下如对本招股章程的任何内容有任何疑问,应征询独立专业意见。 SANERGYGROUPLIMITED 升能集团有限公司 (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发售股份数目 : 172,400,000股股份(视乎超额配股权 行使与否而定) 香港发售股份数目 : 17,240,000股股份(可予重新分配) 国际配售股份数目 : 155,160,000股股份(可予重新分配及视乎超额配股权行使与否而定) 最高发售价 : 每股发售股份2.20港元,另加1%经纪佣金、 0.0027%证监会交易征费、0.00565%联交所交易费及0.00015%会财局交易征费(须于申请时以港元缴足,可予退还) 面值 : 每股股份0.01美元 股份代号 : 2459 全球发售 独家保荐人整体协调人 联席全球协调人、联席账簿管理人及联席牵头经办人联席账簿管理人及联席牵头经办人 联席牵头经办人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及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对本招股章程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招股章程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依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本招股章程连同本招股章程附录五“送呈公司注册处处长及展示文件”一节所指的文件,已经按照香港法例第32章公司(清盘及杂项条文)条例第342C 条的规定送呈香港公司注册处处长登记。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及香港公司注册处处长对本招股章程或上述任何其他文件的内容概不负责。 预期发售价将由整体协调人及联席全球协调人(为其本身及代表包销商)与我们于定价日协议厘定。定价日预期将为二零二三年一月十一日(星期三)或前后,且无论如何,除非另有公布,不迟于二零二三年一月十三日(星期五)。除非另有公布,否则发售价将不会高于2.20港元,且目前预期将不低于1.60港元。申请香港发售股份的投资者必须于申请时缴付最高发售价每股发售股份2.20港元,另加1%经纪佣金、0.0027%证监会交易征费、0.00565%联交所交易费及0.00015%会财局交易征费,倘发售价最终厘定为低于2.20港元,则多缴款项可予退还。倘整体协调人及联席全球协调人(为其本身及代表包销商)与我们因任何理由未能于二零二三年一月十三日(星期五)或之前协定发售价,则除非另有公布,否则全球发售将不会进行及将告失效。 整体协调人及联席全球协调人(为其本身及代表包销商)倘认为合适,可于递交香港公开发售申请截止日期上午或之前,随时将指示性发售价范围调低至低于本招股章程所述者。在此情况下,本公司将不迟于该日(即递交香港公开发售申请截止日期)的上午在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及本公司网站www.sanergygroup.com刊发公告。有关更多资料,请参阅本招股章程“全球发售的架构”及“如何申请香港发售股份”各节。 准投资者在决定投资前,应仔细考虑本招股章程及绿色申请表格所载的所有资料,包括本招股章程“风险因素”一节所载的风险因素。 倘于股份开始在联交所买卖当日上午八时正前出现若干理由,则整体协调人及联席全球协调人(为其本身及代表香港包销商)可终止香港包销商根据香港包销协议认购及促使申请人认购香港发售股份的责任。该等理由载于本招股章程“包销—包销安排及开支—香港公开发售—终止理由”一节。务请阁下阅览该节以瞭解进一步详情。 重要通知 我们已就香港公开发售采取全电子化申请程序。我们不会就香港公开发售向公众人士提供本招股章程或任何申请表格的印刷本。 本招股章程可在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及我们的网站www.sanergygroup.com查阅。倘阁下需要本招股章程的印刷本,可在上述网址下载打印。 发售股份并无亦将不会根据美国证券法或向美国任何州的任何证券监管机构登记,亦不得于美国境内发售或出售,惟根据美国证券法的登记规定获豁免者或毋须遵守有关规定及法例的交易除外。发售股份将仅可依照S规例在美国境外发售及出售。 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日 致投资者的重要通知:全电子化申请程序 我们已就香港公开发售采取全电子化申请程序。我们不会就香港公开发售向公众人士提供本招股章程或任何申请表格的印刷本。 本招股章程可在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披露易>新上市>新上市资料”及我们的网站www.sanergygroup.com查阅。倘阁下需要本招股章程的印刷本,可在上述网址下载打印。 阁下可通过以下任何一种方法申请认购香港发售股份: (1)于www.eipo.com.hk经白表eIPO服务申请; (2)通过中央结算系统EIPO服务以电子化方式促使香港结算代理人代表阁下申请,包括通过: (i)指示阁下的经纪或托管商(须为中央结算系统结算参与者或中央结算系统托管商参与者)通过中央结算系统终端机发出电子认购指示,代表阁下申请香港发售股份;或 (ii)(倘阁下为现有中央结算系统投资者户口持有人)通过中央结算系统互联网系统(https://ip.ccass.com)或致电+85229797888通过“结算通”电话系统(根据香港结算不时生效的“投资者户口操作简介”所载程序)发出电子认购指示。香港结算亦可以通过香港结算客户服务中心(地址为香港中环康乐广场8号交易广场一座及二座1楼)完成发出请求的方式,为中央结算系统投资者户口持有人发出电子认购指示。 我们不会提供任何实体渠道以接收公众的任何香港发售股份认购申请。本招股章程电子版本内容与按照《公司(清盘及杂项条文)条例》第342C条向香港公司注册处处长登记的招股章程印刷本内容相同。 倘阁下为中介公司、经纪或代理,务请提示顾客、客户或主事人(如适用)注意,本招股章程可在上述网址查阅。 关于阁下可通过电子方式申请认购香港发售股份的程序更多详情,请参阅本招股章程“如何申请香港发售股份”一节。 阁下透过白表eIPO服务或中央结算系统EIPO服务必须申请认购最少2,000股香港发售股份,并按照下表所列数目认购。阁下须按照所选择数目旁列明的金额付款。 升能集团有限公司 (每股香港发售股份2.20港元) 可供申请认购的香港发售股份数目及应缴款项 (1)阁下可申请认购的香港发售股份最高数目。 申请认购任何其他数目的香港发售股份将不予考虑,有关申请概不受理。 申请认购的香港发售股份数目 申请时应缴款项 港元 申请认购的香港发售股份数目 申请时应缴款项 港元 申请认购的香港发售股份数目 申请时应缴款项 港元 申请认购的香港发售股份数目 申请时应缴款项 港元 2,000 4,444.38 40,000 88,887.48 350,000 777,765.46 2,500,000 5,555,467.50 4,000 8,888.75 50,000 111,109.36 400,000 888,874.80 3,000,000 6,666,561.00 6,000 13,333.13 60,000 133,331.22 450,000 999,984.16 3,500,000 7,777,654.50 8,000 17,777.50 70,000 155,553.09 500,000 1,111,093.50 4,000,000 8,888,748.00 10,000 22,221.86 80,000 177,774.95 600,000 1,333,312.20 4,500,000 9,999,841.50 12,000 26,666.24 90,000 199,996.84 700,000 1,555,530.90 5,000,000 11,110,935.00 14,000 31,110.62 100,000 222,218.70 800,000 1,777,749.60 6,000,000 13,333,122.00 16,000 35,554.99 150,000 333,328.06 900,000 1,999,968.30 7,000,000 15,555,309.00 18,000 39,999.37 200,000 444,437.40 1,000,000 2,222,187.00 8,620,000(1) 19,155,251.95 20,000 44,443.75 250,000 555,546.76 1,500,000 3,333,280.50 30,000 66,665.61 300,000 666,656.10 2,000,000 4,444,374.00 倘以下预期时间表有任何变动,本公司将于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及本公司网站(www.sanergygroup.com)刊发独立公告。 日期(1) 香港公开发售开始(1)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日(星期五) 上午九时正 透过指定网站www.eipo.com.hk使用白表eIPO服务 完成办理电子认购申请的截止时间(2)二零二三年一月十日(星期二) 上午十一时三十分 开始办理认购申请登记(3)二零二三年一月十日(星期二) 上午十一时四十五分 (a)通过缴费灵付款转账完成白表eIPO 申请付款及(b)向香港结算发出 电子认购指示(4)的截止时间二零二三年一月十日(星期二) 中午十二时正 倘阁下指示经纪或托管商(须为中央结算系统结算参与者或中央结算系统托管商参与者)通过中央结算系统终端机发出电子认购指示,代表阁下申请香港发售股份,建议阁下联系经纪或托管商以了解发出上述指示的截止时间,该截止时间可能与上文所述截止时间不同。 截止办理认购申请登记(3)二零二三年一月十日(星期二) 中午十二时正预期定价日(5)二零二三年一月十一日(星期三) 于(i)本公司网站www.sanergygroup.com(7);及(ii)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6)刊登有关最终发售价、国际配售的踊跃程度、香港公开发售的申请结果及香港公开发售 的配发基准的公告二零二三年一月十六日(星期一) 或之前 日期(1) 透过“如何申请香港发售股份—D.公布结果”一节所述多种渠道公布香港公开发售分配结果 (连同获接纳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号码 (如适用),包括: (1)于本公司网站www.sanergygroup.com(7)及 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6)上发布的公告二零二三年一月十六日 (星期一) (2)香港公开发售的分配结果可于www.iporesults.com.hk (或https://www.eipo.com.hk/en/Allotmen(thttps://www.eipo.com.hk/zh-hk/Allotmen(t 英文);中文) 使用“按身份证搜索”功能查询二零二三年一月十六日(星期一) 上午八时正至二零二三年一月二十二日(星期日) 午夜十二时正 (3)由上午九时正至下午六时正致电分配结果 查询热线+85228628555二零二三年一月十六日(星期一)至 二零二三年一月十九日(星期四) (不包括星期六及星期日) 就全部或部分获接纳香港公开发售申请 发送╱领取发售股份股票或将发售股份股票 存入中央结算系统(8)二零二三年一月十六日(星期一) 或之前 就全部获接纳(倘最终发售价低于于申请时应付的每股香港发售股份初始价)及全部或部分 不获接纳香港公开发售申请发送╱ 领取白表电子退款指示╱退款支票(8)(9)二零二三年一月十六日(星期一) 或之前 预期股份于上午九时正开始在联交所买卖二零二三年一月十七日(星期二) 香港公开发售及香港发售股份申请期将于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日(星期五)开始直至二零二三年一月十日(星期二)止,较正常市场惯例的三日半长。截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