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水新规靴子落地,落后产能加速出清 住建部发文批准《建筑与市政工程防水通用规范》发布,自2023年4月1日起实施,为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全文须严格执行。新规在防水设计工作年限、防水材料、工程等级界定、防水层数等多个方面作出了更为规范和科学的界定,在完善行业规范的同时,直接增加了防水材料的使用量,我们测算仅建筑工程的屋面、室内以及地下等部位防水市场空间有望提升65%左右,若考虑外墙和金属屋面新增需求则空间更大。此外新规提高了对于防水产品质量的要求,我们预计行业内落后产能加速淘汰,龙头市占率加速提升,重点推荐东方雨虹、科顺股份、北新建材、三棵树等,建议关注凯伦股份。 防水工程设计工作年限&等级要求提升显著,材料性能提出更高标准 目前房屋建筑防水工程国家的质保仍是5年,新规中对室内防水的要求大幅提升,从征求意见稿的“不低于15年”进一步提升至“不低于25年”;提升屋面防水的设计年限,新规则不分等级统一要求屋面防水不低于20年; 2)未来采用一级工程防水设防的建筑将明显增多:新规中民用建筑全部划为一级防水设防,建筑的各个部位防水等级不会低于二级,从实际考虑,可能最大的影响在于新规实施后民用工程地下工程更多的从原来的二级变成了新规中的一级,专家预计一级工程防水的占比有望从30%-40%提升至80%-85%左右。此外,新规对于防水材料的理化性能测试条件更加严苛,在热老化、耐水性等方面提出更高要求,对供给侧企业提出更高要求,有利于行业进一步出清非标和假冒伪劣产品,加速落后产能出清。 单位防水用量显著提升,民用建筑要求提升显著 新规之后,建筑工程不同部位使用的防水材料的涂刷层数普遍多刷一层,其中主要增量贡献在:1)地下工程:I级地下工程防水至少多刷一道,对连接部分提出更高要求;2)屋面工程:平屋面I、II级防水多刷一道,瓦屋面I级防水多刷一道,金属屋面实现从无到有;3)室内工程:由定性描述转为定量标准,保守预计I、II级室内工程多增一道防水需求,此外,新规新增外墙防水需求,对于民用建筑的防水要求明显提高。 屋面、地下及室内存量市场有望扩容65%,金属屋面&外墙新增空间广阔我们认为新规落地后对于防水行业需求的带动主要有存量和新增两维度,有望释放约1500亿市场空间:1)现有的防水需求中,屋面、地下、室内等不同部位通过增加防水材料的层数带动对应的存量空间扩容,我们测算屋面、地下和室内防水的市场空间新规落地后有望分别扩容391、322、58亿元,提升幅度分别为72%、67%、38%,三者市场空间合计扩容771亿元,提升幅度约为65%;2)在此前较少涉及的金属屋面及外墙部位来说,BIPV带动金属屋面防水快速放量,预计新增厂房类屋顶防水市场25亿元,外墙防水市场空间广阔,市场空间有望逐步释放759亿元。 风险提示:防水新规落地后执行不及预期;市场空间主要基于主观假设,与实际情况有所差异;原材料波动影响实际防水需求。 重点标的推荐 1.核心观点 防水新规靴子落地,落后产能加速出清。住建部发文批准《建筑与市政工程防水通用规范》发布(以下简称新规),编号为GB 55030-2022,自2023年4月1日起实施。新规在防水设计工作年限、防水材料、工程等级界定、防水层数等多个方面作出了更为规范和科学的界定,在完善行业规范的同时,直接增加了防水材料的使用量,我们测算仅建筑工程的屋面、室内以及地下等部位防水市场空间有望提升65%左右,若考虑外墙和金属屋面新增需求则空间更大。此外新规提高了对于防水产品质量的要求,我们预计行业内落后产能加速淘汰,龙头市占率加速提升,重点推荐东方雨虹、科顺股份、北新建材、三棵树等,建议关注凯伦股份。 从和旧规以及征求意见稿的对比的情况来看,新规主要的变化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变化一:新规要求的建筑工程防水设计工作年限总体显著提升。在过往的规范和标准中,明确对于防水层用使用年限做出规定的并不多,目前防水工程国家的质保还是5年,而在新规中除了明确设计工作年限之外,防水年限对室内、屋面和蓄水工程内部三个应用场景进行了提升,具体来看:1)室内防水的要求大幅提升:正式出台的防水通用规范对于室内防水的要求从征求意见稿的“不低于15年”进一步提升至“不低于25年”;2)提升II级屋面防水的设计年限:此前使用的《坡屋面工程技术规范》相关规定中指出,“I级不低于20年,II级不低于10年”,新规则不分等级统一要求屋面防水不低于20年;3)蓄水工程内壁的防水工作年限首次给予明确规定,不低于10年。此外,相较于征求意见稿,新规中删除了外墙工程防水年限的界定,此前在征求意见稿中的规定“外墙工程防水设计工作年限不应低于25年”,而在最终落地的规范中删除相关表述,体现出新规对于室内和屋面防水工程的侧重。 变化二:未来采用一级工程防水设防的建筑将明显增多。新规中对于防水等级的划分需结合建筑工程分类和防水环境分类来确定。新规之后,一级工程防水为甲类+I类、甲类+II类、乙类+I类,二级工程防水为甲类+III类、乙类II类、丙类+I类,与征求意见稿的等级划分基本一致。旧规中对于一般建筑的屋面防水要求是二级防水,地下防水等级为二级。 新规中将民用建筑全部划为一级防水设防,民用建筑中的地下工程防水全部采用一级防水设防,这就意味着建筑的各个部位防水等级不会低于二级,从实际考虑,可能最大的影响在于新规实施后民用工程地下工程更多的从原来的二级变成了新规中的一级。根据中国建筑防水协会秘书长朱冬青教授发言指出,中国大概80~85%以上的建筑都可能会被列为建筑防水的一级防水设防的要求。目前现行旧规下一级工程防水的占比约在30%-40%,未来需要采用一级防水设防的建筑有望显著增加。 变化三:建筑工程不同部位使用的防水材料的涂刷层数普遍多刷一层。除了采用一级工程防水设防的建筑比例将明显增加之外,新规对于防水层数的使用也发生明显的变化。通常,提高防水设计使用年限的方法是通过多层涂刷的方式增加单位面积防水材料的使用量,从而延长防水的使用寿命,通过对比老规范和新规范,其中主要增量贡献在:1)地下工程:I级地下工程防水至少多刷一道,对连接部分提出更高要求;2)屋面工程:平屋面I、II级防水多刷一道,瓦屋面I级防水多刷一道,金属屋面实现从无到有;3)室内工程:由定性描述转为定量标准,保守预计I、II级室内工程多增一道防水需求,此外,新规新增外墙防水需求。 新规落地后对于防水行业需求的带动主要有存量和新增两维度,有望释放约1500亿左右市场空间:1)现有的防水需求中,屋面、地下、室内等不同部位通过增加防水材料的层数带动对应的存量空间扩容。我们测算屋面、地下和室内防水的市场空间新规落地后分别有望扩容391、322、58亿元,提升幅度分别为72%、67%、38%,新规后三者市场空间合计扩容771亿元,提升幅度约为65%;2)新增的外墙和金属屋面的防水需求。我们认为BIPV带动金属屋面防水快速放量,预计新增厂房类屋顶防水市场25亿元。外墙防水市场空间广阔,预计新增防水市场759亿元。 2.防水新规主要的变化是什么? 防水新规正式落地,顶层设计利好行业规范发展。10月24日,住建部发文批准《建筑与市政工程防水通用规范》发布(以下简称新规),编号为GB 55030-2022,自2023年4月1日起实施。该规范为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全部条文必须严格执行。现行工程建设标准中有关规定与本规范不一致的,以本规范的规定为准。同时废止《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屋面工程技术规范》、《住宅室内防水工程技术规范》等十项工程建设标准相关强制性条文。新规作为行业纲领性文件,从2019年2月新规征求意见稿首次出台至今历时近3年左右的时间,全面涵盖了建筑工程(地下、屋面、外墙和室内)和市政工程(地下、道桥、蓄水类)两大建筑类型的不同部位防水工程,从材料、设计、施工、验收和运行维护不同环节对防水做出规定和要求,利好行业规范发展。 我们详细梳理了现行的防水规范、防水征求意见稿和后续执行的防水新规,从对比的情况来看,新规变化主要体现在防水设计工作年限、防水材料、工程等级界定、防水层数等多个方面作出了更为规范和科学的界定,在完善行业规范的同时,直接增加了防水材料的使用量以及提高了对于防水产品质量的要求,我们认为将加速落后产能淘汰,龙头市占率加速提升。 2.1.防水工程设计工作年限提升显著,材料性能提升加速市场出清 新规要求的建筑工程防水设计工作年限总体显著提升。在过往的规范和标准中,明确对于防水层用使用年限做出规定的并不多,目前房屋建筑防水工程国家的质保还是5年,而在新规中除了明确设计工作年限之外,防水年限对室内、屋面和蓄水工程内部三个应用场景进行了提升,具体来看:1)室内防水的要求大幅提升:正式出台的防水通用规范对于室内防水的要求从征求意见稿的“不低于15年”进一步提升至“不低于25年”;2)提升II级屋面防水的设计年限:此前使用的《坡屋面工程技术规范》相关规定中指出,“I级不低于20年,II级不低于10年”,新规则不分等级统一要求屋面防水不低于20年;3)蓄水工程内壁的防水工作年限首次给予明确规定,不低于10年。此外,相较于征求意见稿,新规中删除了外墙工程防水年限的界定,此前在征求意见稿中的规定“外墙工程防水设计工作年限不应低于25年”,而在最终落地的规范中删除相关表述,体现出新规对于室内和屋面防水工程的侧重。 表1:防水新规、征求意见稿以及老版本规则中关于防水年限的界定 当前防水行业产品质量较差,新规落地加速品质迭代。根据《2021年建筑材料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情况通报》,在28个省(区、市)267家企业生产的275批次建筑防水卷材产品中,发现45批次防水材料产品不合格,抽查不合格率为16.4%,较上一年抽查上升5.3个百分点,该产品近3年抽查不合格率分别为13.9%、11.1%、16.4%。根据技术机构分析,建筑防水卷材产品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企业质量意识较弱,质量控制手段不完备,生产流程控制不严,或为降低生产成本偷工减料。我们预计,新规的颁布将加速市场出清,净化市场环境。防水行业国标产品覆盖率大幅上升,公开招投标市场基本灭绝以非标产品为标的招投标行为,五年公开数据显示,打击无证生产企业500余家,淘汰落后产能和非标产品。我们认为新规对于防水产品品质作出更高的要求,也是对供给侧提出更高要求,防水材料企业需要加大研发投入,为市场提供与设计工作年限相适应的防水材料,进一步出清非标和假冒伪劣产品、净化市场,确保防水产品品质的提升。 图1:2017-2021年防水卷材产品抽检不合格率 具体来看,新规对于防水材料的理化性能测试条件更加严苛。从理化性能测试条件来看,新规在耐水性和人工加速老化试验方面的条件有所提高。例如,在征求意见稿中,关于热老化的表述是“热老化应在80℃×10d的条件下检测,试验后材料的低温柔性或低温弯折性指标温度升高不超2℃,自粘聚合物改性沥青类防水卷材及橡胶沥青类防水涂料热老化试验温度条件应为70℃”,而在新规中则规定“沥青类材料的热老化测试试验应按不低于70℃×14d的条件进行,高分子类材料的热老化测试试验应按不低于80℃×14d的条件进行”,天数的延长意味着对于防水卷材热老化的要求进一步提高。 表2:新规中对于防水材料的理化性能测试条件更为严苛 防水材料的厚度角度而言,新规不再区分工程类型,对于一道防水层统一做出具体规定。 以往防水行业由于没有统一的通用规范,在现行的规范中,是分屋面、地下、道桥等不同的工程类型分别规定,地下部分的卷材厚度和等级无关,而屋面由于不同级别的卷材层数不同,对于厚度要求也有所不同,II级少一层卷材,则厚度会相应地更厚,例如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中,聚酯胎、自粘聚酯胎和自粘无胎中,I级屋面工程对于防水卷材的厚度要求分别是3.0、2.0、1.5mm,II级防水对于防水卷材的厚度要求是4.0、3.0、2.0mm。 新规对于一道防水卷材的厚度要求上不再区分工程类型,进行统一规定。 图2:卷材防水层新规、旧规中一道最小厚度(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