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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简报(第010期)

2022-11-21北京大学羡***
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简报(第010期)

NSD 第010期 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 简报 2022年10月 第010期 目录 本期导读01 学术聚焦02 经济增长的挑战与制度变革的逻辑姚洋02 中国经济绩效的逻辑与体制特征刘守英06 对话:中国经济的挑战与制度变革的逻辑姚洋、刘守英、文钊10 月度精选14 经济学家的时代机遇和授人以渔的经济学教与学之道林毅夫14 细处求精宽处谋局周其仁21 中国经济的韧性姚洋27 伯南克做到了“不浪费一场危机”黄益平33 战略性新兴产业政策能够成功的条件与机制 ——三个典型产业案例的初步研究范保群、陈小洪、刘超36 数字时代的劳动力市场:转型与挑战李力行、莫怡青、周广肃39 学院资讯41 亲爱的读者: 感谢您的订阅,《北大国发院简报》第10期与您见面了。每一期,我们的原则都是一样的,在信息过载、高噪音、碎片化的时代,为您精选高质量的内容,同时也方便您用相对集中的时间深度阅读。 本期简报主要内容仍是“学术聚焦”与“月度精选”两大部分。 “学术聚焦”的内容来自我们9月14日举 办的第6期承泽论坛“中国经济的挑战与制度变革的逻辑”暨《制度与经济增长》新书悦读会。姚洋教授介绍了《制度与经济增长》这本书的出版背景以及诺斯的制度主义学说,梳理了中国制度实践,并提出了经济学者研究中国制度可以努力的方向。刘守英教授详细剖析了制度和体制、微观或宏观制度、行为与经济效果之间的异同和关联。圆桌对话环节,《经济观察报》执行总编辑文钊就一系列重要问题提问,两位学者做深度 解答与讨论。 本期的“月度精选”包含六篇文章,分别是林毅夫教授对经济学教与学之道的分享,周其仁教授对于企业如何在严峻环境中图存的建议,姚洋教授对中国经济中长期增长韧性的判断和对短期挑战的应对建议,黄益平教授为今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伯南克新著《伯南克论大萧条:经济的衰退与复苏》一书所作的推荐序,国发院金光讲席研究员范保群、助理研究员刘超与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陈小洪对战略性新兴产业政策的研究,以及国发院教授李立行、博士研究生莫怡青和人民大学副教授周广肃关于数字时代劳动力市场的观点。 感谢您的阅读,也欢迎您的反馈。在简报最后,我们附有订阅二维码和联系方式。 主编:黄卓执行主编:王贤青2022年10月31日 经济增长的挑战与制度变革的逻辑1 姚洋 北大国发院院长、国发院BiMBA商学院院长南南学院执行院长、中国经济研究中心主任 首先,我想简单介绍一下《制度与经济增长》这本书的缘起。 这本书是《制度与效率——与诺斯对话》一书的修订再版。1998年我博士毕业不久,四川人民出版社正在策划“与当代学术大师的对话”丛书,编辑谢雪找到我,希望我能写一本“与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诺斯对话”一书。我当时非常犹豫,毕竟要拿出那么多的时间来写一本书,需要很大的决心。 后来我为什么答应写这本书?源于一个心结。我在读博期间的专业是制度经济学。博士毕业后我到世界银行应聘,当时的主考官问了我很多新制度经济学的问题,我答不出来,自然也没能获得这份工作。我有些不服气,从此有了一个心结,希望能把新制度经济学弄懂弄通。我花了两三年的时间,投入大量精力,也专门去拜访了诺斯老先生,终于写成这本书。屈指一算,距今已有近20年。如今在贝页图书的策划下,文汇出版社重新出版了这本书,定名《制度与经济增长》。 《制度与经济增长》大体保留了前一版本的主要内容,也做了一些修订,比如删除了一些章节,增加了诺斯老先生晚期两本书的内容。在这近20年的时间里,新制度经济学慢慢演化成了新政治经济学,这部分内容也做了新增。 今天和大家分享的内容有三个方面:一是诺斯的制度主义学说;二是中国的实践;三是中国的经济学研究。在我看来,诺斯后期的观点不如前期的观点有弹性,如果诺斯有机会仔细研究中国的实践,恐怕会得出一些不同的结论。中国的制度经济学家该如何总结中国?如何贡献自己的思想?我想谈谈我的看法。 诺斯的制度主义学说 诺斯是一位大器晚成的经济学家。他在48岁之前主要研究经济史,48岁之后才转向制度研究。诺斯之所以转变研究方向,主要是因为他在访问欧洲的过程中发现制度是一个重要变量。在 1.本文根据姚洋在2022年9月14日北大国发院承泽论坛第6期上的演讲整理。 与托马斯合著的《西方世界的兴起》一书开篇,诺斯开宗明义地阐明“制度是经济增长的根本原因”。 今天的我们该如何理解诺斯这句话?在我看来,今天人们谈论的所谓“经济增长的动力”,基本都是经济系统本身的内生元素。比如我们常说储蓄、投资、教育很重要,但中长期来看,这些都是内生于经济系统的变量。比如大家都公认“教育水平高的地区,经济增长速度就快”,实际上如果一地的经济水平很低,其教育水平也不可能高。因此这是一组内生的变量。 诺斯通过研究欧洲经济史,发现了一个外生于经济系统的变量——制度。随后,诺斯尝试用制度来解释经济系统的增长过程,把经济学研究一下子推到了一个新领域。事实上诺斯研究的影响非常深远,已经远超经济学范畴,对社会学和政治学也产生巨大影响。诺斯也是极少数影响力超出经济学范围的经济学家之一。 诺斯早期的思想脉络很清楚,就是用经济学的成本-收益方法研究制度的产生、演变及其对经济的作用。他研究的第一个命题是“产权是重要的”。基于其在欧洲的经验,诺斯认为欧洲的兴起主要就是由于建立了产权。如果他有机会研究中国的话,恐怕要修改结论。 中国私有产权的出现时间不晚于北宋。唐朝还有类似“井田制”的做法,即政府掌握了一些公地,给老百姓分。北宋时政府对土地管得很少,甚至像兼并这一类的事情也很少过问,几乎就是土地私有。如果说土地产权是经济增长的一种动力,那从北宋开始,这一动力就已经开始发力。诺斯研究的是欧洲的中世纪,那是真正的封建社会,相当于我们东周的战国时代。在那个时代,欧洲土地还是公有,或者叫三田制。农奴或半农奴给领主们打工,土地属于领主。后来欧洲暴发黑死病,人口数量大幅下降,劳动力价格随之上升。这样一来,土地越发变得私有化,因为农奴开始要求自己的权利。以上是诺斯给出的解释。 诺斯研究的第二个主题是宪政的作用。他和合作者写了一篇非常有影响的文章,把原属于宏观经济学领域的“可信承诺”,移植到制度研究领域,用“可信承诺”来研究英国光荣革命后产生的制度。在诺斯看来,英国光荣革命的一大成就是完成了“可信承诺”。比如《权利法案》的实施让英国国王失去了很多权力,但在让渡权力之后,国王的借款能力反而大增。英国用这些借来的钱打仗,构造出一个现代的英国。诺斯认为,英国国王把一部分权力,比如借款和同意的权力让渡给议会,这意味着国王做出了“可信承诺”,即“我让你们来决定!看看我这个提议是否可信。”议会里都是有钱人,国王实际上就是在向议会议员们借钱,这是诺斯的早期研究成果。当然,诺斯还有许多其他的研究,今天我不再细说。在我看来,诺斯对今天最有意义的研究就是关于土地产权和可信承诺的研究。 诺斯在晚期还写过两本书,其中一本是《暴力与社会秩序》,他和合作者提出用秩序(socialorder)来解释整个人类社会的演进。这是一本雄心勃勃的书,诺斯和他的合作者希望构造一种新的诠释,核心概念就是秩序。诺斯认为国家的任务就是设法克服暴力、控制暴力,然后建立起秩序。起先建立的秩序是限制性秩序。这容易理解,因为要控制暴力,很容易想到的首先是限制权利。但这不是一个好的秩序,好的秩序是开放性秩序。在诺斯看来,一个国家必须要过渡到开放性秩序才能获得发展。 在《暴力与社会秩序》的前言,诺斯认为中国还处于限制性秩序阶段,但与此同时他又似乎认为中国是成功的。诺斯也承认,他的专业并非研究中国,或许值得中国人接下去研究,将来可能打破这套理论。但诺斯并不希望其理论仅被用于解释欧洲,他的一位合作者曾在世行供职,因此诺斯也曾尝试把这套理论用到非洲,推广到其他发展中国家,用他们的理论来指导那里的制度变革。不过看起来该理论似乎更适合解释欧洲。 诺斯的理论使用的工具是新古典经济学的比 较成本-收益分析。这种方法难以研究制度变迁的过程。诺斯不懂博弈论,这是他无法研究制度变迁过程的一个重要原因。我在早期做过一些博弈论工作,后来是阿西莫格鲁把博弈论方法发扬光大。他用动态博弈的方法研究制度变迁,这是其主要学术贡献。但从思想层面来说,阿西莫格鲁没有太多理论创新。他认为制度是经济增长的根本原因,这一点诺斯早就说过。后来他和罗宾逊提出包容性制度和排他性制度,这与诺斯所说的开放性制度和限制性制度基本一致。我曾与诺斯讨论过这个问题,诺斯表示自己已老,对于其他学者的模仿行为也不去管了。阿西莫格鲁当然很有名,我觉得他的奋斗目标是奔着诺贝尔奖去的。他能否如愿以偿?这要看世人如何评价他的理论贡献。在我看来,阿西莫格鲁的贡献主要是方法论贡献,而非思想层面的贡献;在思想层面,他基本上是在重复诺斯的主要思想。 中国的实践 我认为中国的实践既不符合诺斯的制度两分法,也不符合阿西莫格鲁的两分法。换句话说,中国的实践既不是开放vs限制,也不是包容vs排他。中国的实践是让这个两分法失效的案例。 回顾一下改革的历程,中国的实践在很多情况下是有意地模糊制度,而不是把它搞清楚。上世纪80年代的乡镇企业是最好的例子。当时我们去乡镇企业调研,企业老板认为企业说到底是自己的,只不过在乡里戴了顶“红帽子”,因为那时候政策不允许私人办企业。不过乡政府则认为企业是乡里的。在实际操作中,大家都是心知肚明,但却都在有意模糊这个概念,因为只要能把事情做了就行。很明显,诺斯和阿西莫格鲁的两分法在这里失灵了。这种情况是包容性还是排他性?诺斯可能会说,这至少是一个限制性进入的秩序,前面说过,他曾明确表示中国的实践是一种限制性的制度或秩序。 然而中国的实践成功了。我们不断地摸着石头过河,经过多年积累,付出了较小的牺牲改革了制度。相比之下,苏联和东欧那种快速地、一清二白地过渡到所谓开放性秩序的方法,成本极为高昂。 我认为诺斯提出的二分法最终没有逃出福山“历史终结论”的范畴。无论是诺斯还是阿西莫格鲁,他们的倾向很明显——开放性的制度优于限制性的制度,包容性制度优于排他性制度。诺斯在《暴力与社会秩序》一书中明确表示,从限制性制度转化到开放性制度,这是一个直线进步的过程,那些不发达国家之所以不发达,主要因为它们还停留在限制性制度阶段。 我认为这种分法有很大的问题。好多发展中国家所谓的限制性秩序,比如劳动用工制度都是殖民者的遗留,并不是一开始就有。印度有很多法律都源于殖民者,现在印度也在考虑改掉这些法律,这一过程显然不是直线型的,而是混杂在一起。在我看来,这种大笔一挥的两分法会遮盖很多有用的东西,也会阻碍知识的获取和进步。 按照两分法的逻辑,肯定是开放的政治制度更好,包容性的制度更好。什么叫开放的制度?就是完全民主,每个人都可以参与进来。这听起来好像很有感召力,但不妨看看美国的情况。特朗普犹如一匹黑马杀入政坛,但他却不具备治国理政的能力。这足以引起反思,从中国的角度,特别是从儒家的角度来看,中国的实践可能得出不同的结论,抽象的政治平等也许是一剂毒药。 西方的政治哲学从来不谈层级,只提等级,而等级是受批判的。整个西方现代化的历程,就是一个推翻等级制度的过程。然而一个国家的治理如果不存在一定的政治层级是不可能的。除了小国寡民,比如只有几千雅典自由民的古雅典,喊一嗓子大家都能听见,在这样的地方才有可能实施直接民主。除此之外,没有哪个国家敢说自己实行的是直接民主,因此治理国家所以必须要有政治层级。 然而现代西方政治哲学理论没有为层级做出辩护。我们的儒家理论则不然,儒家相信每个人的天资不同,努力程度也不同,最终,有些人更加符合圣人的标准,有些人则距离圣人的标准相去甚远。很明显,前者更应身居高位,管理更大的事务。这就是选贤任能。所以在中国古代,选贤任能是个宪法原则。不符合某一层级资质的人,可能压根无法进入这个层级。 尽管中国的实践与西方那一套并不相同,但中国的实践已经在古代有过成功的案例。现在中国共产党的选人用人方法,也体现了选贤任能的原则。在我看来,这都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