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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技产业集团2022 中期报告

2022-11-11港股财报枕***
中国科技产业集团2022 中期报告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GEM之特色 GEM之定位,乃为相比起其他在联交所上市之公司带有较高投资风险之中小型公司提供一个上市之市场。有意投资之人士应了解投资于该等公司之潜在风险,并应经过审慎周详之考虑后方作出投资决定。 由于GEM上市公司普遍为中小型公司,在GEM买卖之证券可能会较于主板买卖之证券承受较大之市场波动风险,同时无法保证在GEM买卖之证券会有高流通量之市场。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联交所对本报告之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报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本报告(中国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各董事(“董事”)共同及个别对此负全责)乃遵照联交所GEM证券上市规则(“GEM上市规则”)之规定而提供有关本公司之资料。各董事经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确认就彼等所知及所信:本报告所载资料在各重大方面均属准确及完整,且无误导或虚假成分;亦并无遗漏任何其他事实致使本报告所载任何声明或本报告产生误导。 1中国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中期业绩概要 于截至二零二二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二零二二年上半年”),本公司拥有人应占亏损约为人民币7,200,000元(截至二零二一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二零二一年上半年”)之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约人民币5,500,000元)。 于二零二二年上半年,本集团之收入约为人民币42,500,000元,与二零二一年上半年录得约人民币47,900,000元比较减少约11.3%。 于二零二二年上半年,本集团之毛利率约为5.2%,而二零二一年上半年之毛利率则约为23.7%。 于二零二二年上半年之每股基本亏损约为人民币1.61分(二零二一年上半年:每股基本盈利约人民币1.28分)。董事不建议派付二零二二年上半年之股息(二零二一年上半年:无)。 二零二二年中期报告2 简明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 截至二零二二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截至九月三十日止三个月截至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二 人民币千元 一年二一 收销入售成本 附注(人未民经币审千核元) 315,603 (14,223) 二 (未经审核) 38,184 (28,431) (人未民经币审千核元) 42,510 (40,293) (人未民经币审千核元) 47,921 (36,546) -及银收行益利息收入 1,380 1 5(1,812) 9,753 –717 2,217 4 (3,082) 11,375 3 1,812 销透售过开损 支益按公平值列账 (11) (589) (67) (1,037) (财“务透资过产损之益公按平公值平变值动列账”)之透过财损务益资按产公之平已值变列现账亏之损 –66 –(138) –– –(138) 负债之公平值变动 –(2,861) 43 (2,899) –(4,629) 62 (4,662) 融资费用6 8 除所税得前税(开亏支损)溢利7 期间(亏损)溢利 期间全面(开支)收益总额 非控股权益 下列本者公应司占拥期有间人(亏损)溢利: (623) (3,926) –(3,926) (3,926) (3,926) – (3,926) (399) 6,554 (488) 6,066 6,066 6,066 – 6,066 (1,176) (6,733) (463) (7,196) (7,196) (7,196) – (7,196) (1,406) 6,009 (488) 5,521 5,521 5,521 – 5,521 下列者额:应占期间全面(开支)收益 股权益人 (3,926) – 6,066 – (7,196) – 5,521 – (0.88) 1.39 (1.61) 1.28 摊薄(人民币分) (0.88) 1.35 (1.61) 1.28 每股基(本亏(损人)民盈币利分) (3,926) 人民币分 10 6,066 人民币分 (7,196) 人民币分 5,521 人民币分 3中国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简明综合财务状况表 于二零二二年九月三十日 附注 二九人民月币三千十元年日 三月二三零十二一二日年人民币千元 非流物使动业用资及产设备商誉权资产 租赁按金 11 147 253 19,235 514 – – 255 255 19,637 1,022 流动应其资收他产账款及票、据按金及预付款项银行结余及现金 12 130,6925,055 155,6925,198 1,735 4,037 137,482 164,927 流动应负付债账款付款项及应计费用其可应他换付贷股税款债项券 租赁负债 131415 6,266 6,416 21,923 29,650 22,027 17,707 29,168 25,596 184 1,436 157 554 79,725 81,359 流动资产净值 57,757 83,568 总资产减流动负债 77,394 84,590 资产净值 77,394 84,590 资本股及本储备 储备 16 189,876 (112,482) 189,876 (105,286) 总权益 77,394 84,590 二零二二年中期报告4 简明综合权益变动表 截至二零二二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 股本股份溢价重组之产储生备汇兑储备交易权储益备累计亏损总额非控股权益总额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附千注元a)人民币千元人民(币附千注b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于二零二一年四月一日(经审核) 189,876 120,291 (20,484) 156 (11,210) (190,307) 88,322 (380) 87,942 期间溢利及全面收益总额 – – – – – 5,521 5,521 – 5,521 于二零二一年九月三十日(未经审核) 189,876 120,291 (20,484) 156 (11,210) (184,786) 93,843 (380) 93,463 于二零二二年四月一日(经审核) 189,876 120,291 (20,484) 156 (11,210) (194,039) 84,590 – 84,590 期间亏损及全面开支总额 – – – – – (7,196) (7,196) – (7,196) 于二零二二年九月三十日(未经审核) 189,876 120,291 (20,484) 156 (11,210) (201,235) 77,394 – 77,394 附注: a.重组产生之储备 重额,组已产在生本之集储团备储约备人账民内币扣20除,4。84,000元指已购入附属公司之股本面值与用作交换之本公司于该等附属公司之投资成本两者之差 b.权益交易储备 权重新益分交类易至储股备本指及并股无份失溢去价控。制权的本集团于现有附属公司的权益变动的影响及将就上述交易产生的代价,其将于发行普通股时 5中国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简明综合现金流量表 截至二零二二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二零二二年人民币千元 (未经审核) 二零二一年人民币千元 (未经审核 经营活动经营活动所得之现金净额 13,189 20,501 投资活动已收利息购买土地使用权 4 3 (19,283) – 投资活动(所用)所得之现金净额 (19,279) 3 融资活动筹集其他贷款已付利息 3,573 4,062 偿还租赁负债 (9) (30) 来自一名关联方偿还之款项 (447) (462) 偿还一名关联方之款项 671 – – (24,024) 融资活动所得(所用)之现金净额 3,788 (20,454) 现金及现金等值项目之(减少)增加净额 (2,302) 50 期初之现金及现金等值项目 4,037 1,909 期终之现金及现金等值项目 1,735 1,959 代表: 银行结余及现金 1,735 1,959 截至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 二零二二年中期报告6 简明综合中期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二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1.编制基准 简明综合财务报表乃根据由香港会计师公会(“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之香港会计准则第34号(“香港会计准则第34号”)中期财务报告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GEM证券上市规则(“GEM规则”)第18章之适用披露规定编制。 2.主要会计政策 截至二零二二年上半年之简明综合财务报表所采用之会计政策及计算方法与本集团截至二零二二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年度财务报表所呈列者相同。 应用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于本中期期间,本集团已就编制本集团简明综合财务报表首次应用以下于二零二二年四月一日或之后开始的年度期间强制生效的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3号(修订本)概念框架之提述 香港会计准则第16号(修订本)物业、厂房及设备:作拟定用途前的所得款项香港会计准则第37号(修订本)亏损合约-履行合约的成本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修订本)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二零一八年至二零二零年周期年度改进 于本期间应用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对本集团目前及过往期间的财务状况及表现及╱或载于该等简明综合财务报表的披露概无重大影响。 3.收入 收入之明细 二零二二年人民币千元 (未经审核) 二零二一年人民币千元 (未经审核) 二零二二年人民币千元 (未经审核) 二零二一年人民币千元 (未经审核 货品或服务类型销售可再生能源产品 15,603 38,184 42,510 47,921 收入确认时间于某一时点 15,603 38,184 42,510 47,921 截至九月三十日止三个月截至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 7中国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4.营运分部 就资源分配及分部表现评估而言,向本公司执行董事(即主要经营决策者)呈报之资料集中于货品交付或服务提供之种类。 具体而言,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8号,本集团呈报分部如下: (a)销售可再生能源产品;及 (b)新能源电力系统集成业务。 分部收入及业绩 下列为本集团按可报告分部划分之收入及业绩分析: 截至二零二二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销售可再生新能源 能源产品电力系统 人民币千元集成业务未分配总计 (未经审核)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未经审核)(未经审核)(未经审核) 来自外界客户之收入 42,510––42,510 分部溢利(亏损) 958–(51) 907 未分配其他亏损及收益未分配开支 (3,082) 融资费用 (3,382)(1,176) 除税前亏损所得税开支 (6,733)(463) 期间亏损 (7,196) 二零二二年中期报告8 4.营运分部(续) 分部收入及业绩(续) 截至二零二一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销售能可源再产生品电索尼能系源统 人民币千元人集民成币业千务元人民未币分千配元人民币总千计元 (未经审核)(未经审核)(未经审核)(未经审核) 来自外界客户之收入47,921––47,921 分部溢利(亏损)9,250(654)(98)8,498 (2,790) 未分配开他支收益及亏损1,783 透变过现损亏益损按公平值列账之财务资产之 (138) (1,406) 衍融生资财费务用负债之公平值变动62 除所税得前税溢开利支 6,009 (488) 期间溢利5,521 分部资产及负债 以下为本集团按可报告分部之资产及负债分析: 于二零二二年九月三十日 销售能可源再产生品电力新系能统源未分配总计 (人未民经币审千核元)(人民集币成千业元务(人未民经审核元)(人未民经币审核元) 未经审核) 分部资产 98,04957,200185155,434 物使业用及权设资备产(企业)租其赁他按应金收(款企项业、)按金及预付款项(企业)银行结余及现金(企业) 1461442551,037103 总资产 157,119 分部负债 5,3751,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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