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国家高度重视虚拟现实发展,成熟度较 研 券高的G端/B端项目预计率先落地 究——行业事件点评 报 告增持(维持)事件 11月1日,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广播电视总 行业:传媒 局、国家体育总局等五部门联合发布《虚拟现实与行业应用融合发展 日期: 2022年11月04日 行动计划(2022—2026年)》。《行动计划》提出到2026年,我国虚拟现实产业规模和行业总体规模(含相关硬件、软件、应用等)超过 分析师:陈旻 Tel:021-53686134 E-mail:chenmin@shzq.comSAC编号:S0870522020001 最近一年行业指数与沪深300比较 % % % % % 11/21 % 01/22 03/2206/2208/2210/22 传媒沪深300 26 19 12 6 -1 事-8 件-14% 点-21% 评-28% 相关报告: 《内容电商兼具“品效合一”,B站上线购物专区》 ——2022年10月31日 《Q3端游同环比微增,端游市场强需求弱供给格局下底部特征明显》 ——2022年10月24日 《上海细化元宇宙支持性政策,Meta发布新款VR头显》 ——2022年10月17日 3500亿元,培育100家具有较强创新能力和行业影响力的骨干企业,打造10个具有区域影响力、引领虚拟现实生态发展的集聚区。 点评 国家层面明确支持虚拟现实产业发展,将“虚拟现实和增强现实”列入数字经济重点产业。继各地方政府先后表态支持元宇宙发展,出台相关利好政策之后,国家层面进一步明确“虚拟现实”在数字经济领域的战略地位,“虚拟现实”政策面持续向好。《行动计划》强调虚拟现实与行业应用融合发展,符合我们此前判断:我国元宇宙发展将紧密围绕实体经济布局,“以虚促实”和“以虚强实”的虚实交互发展路径将为我国元宇宙发展的模式创新,即围绕工业商业、办公会议、教育文化、文创旅游、传媒娱乐等实体经济与消费活动为核心,加强虚实结合、虚实交互,尤其在疫情期间实体经济面临较大挑战的背景 下,以元宇宙促进实体发展,加速实体经济数字化、虚拟化、线上化的意义较为重大。 根据工信部对《行动计划》的解读,《行动计划》包括五大重点任务,分别为技术突破、产业链整合、应用场景加速落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及标准体系建设;并在专项工程中明确提出“选择规模化、成熟度潜力较高的行业领域(包括VR/AR工业赋能、VR/AR沉浸式旅游体验、VR/AR大众健身、VR/AR线上演播、VR/AR智慧商圈)优先布局。”符合我们此前对元宇宙发展路径的判断:G端/B端项目率先落 地,推动BToC商业模式革新,最后带动C端消费模式成熟。我们认为大型G端/B端项目综合性整合虚拟现实硬件、技术及内容,具有较强的示范效应及推动效应,政府客户需求明确且旺盛: (1)虚拟实景预计为G端/B端及BToC项目重要应用场景。我们将虚拟实景划分为G端虚拟展馆、B端虚拟会展/文化演艺、BToC虚拟娱乐空间三类。除全景旅游、虚拟演艺及赛事外,数字城市预计为虚拟经济融合现实的重要落地场景。G端元宇宙空间按大小划分包括小型的虚拟展馆、中型的虚拟景区、大型的虚拟城市,未来相关建设需求预计持续旺盛。 (2)C端内容及应用建议关注NFT(数字藏品、游戏道具NFT化)及虚拟数字人方向。我们认为相关C端内容及应用包括元游戏、元社交、元娱乐(电影、电视、动漫、音乐等)。我们认为C端类内容和应 用需要完善的基础设施(如通信、算法、算力等)、普及的硬件设备或硬件入口(如VR\AR、车载物联网设备等)以及成熟的用户使用和消费习惯,因此G端/B端类大型项目会率先落地,目前C端类项目需要政策、资金持续支持,预计短期内主要伴随G端\B端元宇宙项目落地而推 事件点评 进,如配套虚拟数字人服务、配套NFT产品、配套元娱乐产业园区等。 投资建议 国家层面进一步明确虚拟现实的战略定位,持续验证我们对元宇宙政策面的乐观预期,有望推动各级地方政府相关项目的推进和实施。建议在把握“以虚促实”、“以虚强实”的顶层设计和战略方向的基础上,布局:(1)虚拟实景方向:核心推荐展馆创意设计龙头【风语筑】、同时关注文旅活动创意设计龙头【凡拓数创】、【锋尚文化】、【丝路视觉】等。(2)工业互联网及数字孪生方向:【宝通科技】;(3)元游戏方向:推荐【三七互娱】、【完美世界】,关注【吉比特】;(4)NFT方向:关注【视觉中国】、【三人行】、【天下秀】。(5)虚拟数字人 及虚拟直播方向:关注【蓝色光标】、【华扬联众】、【星期六】。(6)元宇宙平台方向:关注【天地在线】。我们认为传媒政策面边际向好趋势将延续,维持传媒行业“增持”评级。 风险提示 元宇宙推进进度不及预期、政策支持力度不及预期、文化新基建需求不及预期、NFT监管超预期、虚拟数字人成本超预期等风险。 事件点评 分析师声明 作者具有中国证券业协会授予的证券投资咨询资格或相当的专业胜任能力,以勤勉尽责的职业态度,独立、客观地出具本报告,并保证报告采用的信息均来自合规渠道,力求清晰、准确地反映作者的研究观点,结论不受任何第三方的授意或影响。此外,作者薪酬的任何部分不与本报告中的具体推荐意见或观点直接或间接相关。 公司业务资格说明 本公司具备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 投资评级体系与评级定义 股票投资评级:分析师给出下列评级中的其中一项代表其根据公司基本面及(或)估值预期以报告日起6个月内公司股价相对于同期市场基准指数表现的看法。 买入股价表现将强于基准指数20%以上增持股价表现将强于基准指数5-20%中性股价表现将介于基准指数±5%之间减持股价表现将弱于基准指数5%以上 无评级由于我们无法获取必要的资料,或者公司面临无法预见结果的重大不确定性事 件,或者其他原因,致使我们无法给出明确的投资评级 行业投资评级:分析师给出下列评级中的其中一项代表其根据行业历史基本面及(或)估值对所研究行业以报告日起12个月内的基本面和行业指数相对于同期市场基准指数表现的看法。 增持行业基本面看好,相对表现优于同期基准指数中性行业基本面稳定,相对表现与同期基准指数持平减持行业基本面看淡,相对表现弱于同期基准指数 相关证券市场基准指数说明:A股市场以沪深300指数为基准;港股市场以恒生指数为基准;美股市场以标普500 或纳斯达克综合指数为基准。投资评级说明: 不同证券研究机构采用不同的评级术语及评级标准,投资者应区分不同机构在相同评级名称下的定义差异。本评级体系采用的是相对评级体系。投资者买卖证券的决定取决于个人的实际情况。投资者应阅读整篇报告,以获取比较完整的观点与信息,投资者不应以分析师的投资评级取代个人的分析与判断。 免责声明 本报告仅供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客户使用。本公司不会因接收人收到本报告而视其为客户。 本报告版权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对本报告保留一切权利。未经书面授权,任何机构和个人均不得对本报告进行任何形式的发布、复制、引用或转载。如经过本公司同意引用、刊发的,须注明出处为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研究所,且不得对本报告进行有悖原意的引用、删节和修改。 在法律许可的情况下,本公司或其关联机构可能会持有报告中涉及的公司所发行的证券或期权并进行交易,也可能为这些公司提供或争取提供多种金融服务。 本报告的信息来源于已公开的资料,本公司对该等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或可靠性不作任何保证。本报告所载的资料、意见和推测仅反映本公司于发布本报告当日的判断,本报告所指的证券或投资标的的价格、价值或投资收入可升可跌。过往表现不应作为日后的表现依据。在不同时期,本公司可发出与本报告所载资料、意见或推测不一致的报告。本公司不保证本报告所含信息保持在最新状态。同时,本公司对本报告所含信息可在不发出通知的情形下做出修改,投资者应当自行关注相应的更新或修改。 本报告中的内容和意见仅供参考,并不构成客户私人咨询建议。在任何情况下,本公司、本公司员工或关联机构不承诺投资者一定获利,不与投资者分享投资收益,也不对任何人因使用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所引致的任何损失负责,投资者据此做出的任何投资决策与本公司、本公司员工或关联机构无关。 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投资者不应将本报告作为投资决策的唯一参考因素,也不应当认为本报告可以取代自己的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