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75证券简称:汉马科技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报告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变 动幅度(%) 年初至报告期末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变动幅度 (%) 营业收入 534,235,182.71 -7.98 2,346,343,324.26 -46.9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78,224,439.96 不适用 -1,098,295,897.67 不适用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414,870,308.92 不适用 -1,274,663,593.68 不适用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不适用 不适用 -1,114,041,594.98 -641.98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43 不适用 -1.68 不适用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43 不适用 -1.68 不适用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3.56 不适用 -99.46 不适用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变动幅度(%) 总资产 9,747,859,822.61 11,539,688,097.72 -15.5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553,194,790.13 1,654,456,004.40 -66.56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报告期金额 年初至报告期末 金额 说明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 1,155,248.89 4,732,971.87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6,680,747.22 26,538,715.44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5,664,102.75 21,007,178.32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60,017.61 1,349,302.45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124,114,619.19 124,015,564.48 减:所得税影响额 773,379.68 1,125,691.28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35,451.80 150,345.27 合计 136,645,868.96 176,367,696.01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不适用 项目名称 变动比例(%) 主要原因 营业收入-年初至报告期末 -46.92 主要系公司产品销量减少所致。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本报告期 不适用 主要系公司产品销量下降,毛利率降低,盈利能力减弱,本期亏损增加所致。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年初至报告期末 不适用 主要系公司产品销量下降,毛利率降低,盈利能力减弱,本期亏损增加所致。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本报告期 不适用 主要系公司产品销量下降,毛利率降低,盈利能力减弱,扣非后净利润减少所致。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年初至报告期末 不适用 主要系公司产品销量下降,毛利率降低,盈利能力减弱,扣非后净利润减少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报告期 不适用 主要系本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减少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年初至报告期末 -641.98 主要系本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减少所致。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本报告期 不适用 主要系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减少,故基本每股收益减少。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年初至报告期末 不适用 主要系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减少,故基本每股收益减少。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本报告期 不适用 主要系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减少,故稀释每股收益减少。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_年初至报告期末 不适用 主要系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减少,故稀释每股收益减少。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本报告期 不适用 主要系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减少,故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减少。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年初至报告期末 不适用 主要系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减少,故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减少。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本报告期末 -66.56 主要系公司产品销量下降,毛利率降低,盈利能力减弱,本期亏损增加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31,580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 数量 浙江吉利新能源商用车集团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183,255,152 28.01 98,574,247 无 马鞍山富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15,828,500 2.42 0 无 上海图木新能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12,472,818 1.91 0 无 王忠伟 境内自然人 8,131,644 1.24 0 无 吴吉林 境内自然人 5,812,345 0.89 0 无 曹光明 境内自然人 4,912,400 0.75 0 无 特百佳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4,744,256 0.73 0 无 上海融和必达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3,886,600 0.59 0 无 杭玉夫 境内自然人 3,781,700 0.58 0 无 张鹏 境内自然人 3,518,200 0.54 0 无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股份种类及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浙江吉利新能源商用车集团有限公司 84,680,905 人民币普通股 84,680,905 马鞍山富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5,828,500 人民币普通股 15,828,500 上海图木新能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12,472,818 人民币普通股 12,472,818 王忠伟 8,131,644 人民币普通股 8,131,644 吴吉林 5,812,345 人民币普通股 5,812,345 曹光明 4,912,400 人民币普通股 4,912,400 特百佳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4,744,256 人民币普通股 4,744,256 上海融和必达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3,886,600 人民币普通股 3,886,600 杭玉夫 3,781,700 人民币普通股 3,781,700 张鹏 3,518,200 人民币普通股 3,518,2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公司未知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股东参与融资融券及转融通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1)股东吴吉林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711,223股,通过投资者信用证 券账户持有5,101,122股; (2)股东曹光明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1,162,400股,通过投资者信用 证券账户持有3,750,000股; (3)股东张鹏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1,486,900股,通过投资者信用证 券账户持有2,031,300股。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不适用 1、2022年7月27日,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了《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收到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清算申请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54),披露了湖南省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申请人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华菱汽车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湖南华菱汽车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事项。2022年8月20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了《公司关于法院指定公司控股子公司破产管理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58),披露了湖南省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关于指定湖南弘一律师事务所和湖南弘一(衡阳)律师事务所联合体为“湖南华菱汽车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的破产管理人的公告》((2022)湘04法鉴第97号)事项,湖南华菱汽车有限公司由法院指定管理人接管后,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2、2022年10月19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刊登了《公司关于子公司收到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决定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76),披露了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星马专用汽车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天津星马汽车有限公司收到了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收回滨海新区经开区星马汽车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决定》(津开发[2022]13号)事项。根据天津经开区规划建设需要,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决定将天津星马汽车有限公司位于经开区第九大街以南、东海路以西项目用地(不动产权证号:津(2020)开发区不动产权第1001367号)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天津星马汽车有限公司将配合尽快落实具体收回工作。 3、2022年10月24日,公司控股股东已办理名称变更的工商登记手续,名称由“浙江吉利新能源商用车集团有限公司”变更为“浙江吉利远程新能源商用车集团有限公司”,此次名称变更事项不涉及公司股权变更,公司控股股东持股比例及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化。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编制单位: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2年9月30日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项目 2022年9月30日 2021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701,167,743.27 1,850,565,239.66 结算备付金拆出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应收票据 7,548,278.97 12,031,535.45 应收账款 1,783,479,088.14 2,246,188,437.39 应收款项融资 320,895,309.85 80,000,316.56 预付款项 39,581,439.24 79,130,012.40 应收保费应收分保账款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其他应收款 27,720,552.46 40,557,572.25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存货 1,161,748,683.85 1,364,855,541.87 合同资产持有待售资产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其他流动资产 12,953,675.78 103,727,775.84 流动资产合计 5,055,094,771.56 5,777,056,431.42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和垫款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长期应收款 706,463,518.94 1,306,345,798.55 长期股权投资 2,258,993.72 2,405,196.29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03,886,280.91 104,4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