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901证券简称:方正证券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施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何亚刚(代)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祖坤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报告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变动幅度(%) 年初至报告期末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变 动幅度(%) 营业收入 1,829,552,973.31 -23.09 5,905,407,247.06 -8.5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19,272,872.92 -17.28 1,940,609,566.92 0.6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511,649,264.09 -15.70 1,915,279,548.53 0.1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不适用 不适用 -4,701,558,544.30 -146.65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7 0.00 0.24 4.3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7 0.00 0.24 4.3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22 减少0.30个百分点 4.60 减少0.16个百分点 项目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变动幅 度(%) 总资产 171,475,527,899.81 172,612,882,164.42 -0.6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42,940,191,340.85 41,358,043,810.76 3.83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报告期金额 年初至报告期末金额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 -1,098,968.77 -315,307.15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15,843,791.97 22,722,399.65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3,844,209.11 12,283,089.27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减:所得税影响额 2,349,404.44 8,198,269.49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927,600.82 1,161,893.89 合计 7,623,608.83 25,330,018.39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不适用 项目名称 本报告期末(元) (2022年9月30日) 上年度末(元)(2021年12月31日) 变动比例(%) 主要原因 衍生金融资产 438,138,454.49 23,996,460.74 1,725.85 主要系本期开展套保及融资类收益互换业务等所致。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439,445,633.67 873,450,796.05 -49.69 主要系本期债券质押式回购规模减少所致。 交易性金融资产 34,070,973,950.01 24,859,325,702.49 37.06 主要系本期金融资产投资规模增加所致。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376,501,531.34 - 不适用 主要系本期金融资产投资规模增加所致。 拆入资金 4,013,299,999.81 8,206,485,583.23 -51.10 主要系本期金融同业拆入资金规模减少所致。 交易性金融负债 3,062,778,588.98 265,808,426.88 1,052.25 主要系本期债券借贷业务规模和并表结构化主体融券业务借券规模增加所致。 代理承销证券款 - 788,100,000.00 -100.00 主要系本期子公司代理承销债券规模减少所致。 应付款项 23,347,271,647.73 17,266,426,036.99 35.22 主要系本期应付货币保证金等增加所致。 其他负债 5,218,740,831.36 1,828,814,700.84 185.36 主要系本期应付场外期权保证金、应付收益互换保证金与损益结算款等增加所致。 项目名称 年初至报告期末 (元)(2022年1-9月) 上年同期(元) (2021年1-9月) 变动比例(%) 主要原因 利息支出 1,772,470,817.41 1,278,280,459.03 38.66 主要系本期负债规模增加所致。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527,437,609.67 -9,539,353.22 不适用 主要系本期衍生金融工具、交易性金融工具公允价值变动所致。 信用减值损失 21,036,408.58 222,665,844.13 -90.55 主要系上期计提信用减值损失所致。 所得税费用 158,532,122.22 648,444,255.71 -75.55 主要系本期应税收入减少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701,558,544.30 10,079,184,742.16 -146.65 主要系本期金融资产规模、回购业务规模、拆入资金规模、客户资金规模等变化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04,606,728.64 -891,985,105.32 不适用 主要系本期发行公司债、收益凭证等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187,925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 数量 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2,284,609,852 27.75 0 无 0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未知 1,322,662,062 16.07 0 无 0 北京政泉控股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 有法人 1,089,704,789 13.24 0 冻结 1,089,704,789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709,886,375 8.62 0 无 0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187,460,899 2.28 0 无 0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139,461,318 1.69 0 无 0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国有法人 135,775,800 1.65 0 无 0 乐山国有资产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91,644,245 1.11 0 质押 40,000,00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中证全指证券公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未知 91,230,440 1.11 0 无 0 方正产业控股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78,627,162 0.96 0 无 0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股份种类及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 2,284,609,852 人民币普通股 2,284,609,852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1,322,662,062 人民币普通股 1,322,662,062 北京政泉控股有限公司 1,089,704,789 人民币普通股 1,089,704,789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709,886,375 人民币普通股 709,886,375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187,460,899 人民币普通股 187,460,899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139,461,318 人民币普通股 139,461,318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35,775,800 人民币普通股 135,775,800 乐山国有资产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91,644,245 人民币普通股 91,644,245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中证全指证券公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91,230,440 人民币普通股 91,230,440 方正产业控股有限公司 78,627,162 人民币普通股 78,627,162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公司向上述股东书面询证并取得书面回复的情况如下:1、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方正集团”)与方正产业控股有限公司(简称“方正产控”)确认为关联关系:方正产控为方正集团全资子公司,除此之外,与上述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2、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乐山国有资产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确认与上述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3、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简称“香港结算”)是以名义持有人的制度持有证券,用于为其结算参与者提供服务,而参与的投资者必须通过一个或多个香港结算参与者,即券商或托管银行(适用于香港/沪股通/深股通证券)经香港结算的账户代其持有香港/沪股通/深股通证券。由于香港是采取名义持有人制度,有些投资者更是以多层托管的形式持有证券。故此,香港结算是无法完全掌握参与香港/沪股通/深股通证券的投资者的相关资料,包括其名字、持股数量及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等资料。除此之外,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一致行动人。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股东参与融资融券及转融通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无 注:2022年5月,公司收到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简称“大连中院”)《通知书》,大连中院已裁定将北京政泉控股有限公司(简称“政泉控股”)持有的1,089,704,789股公司股票予以追缴、没收,过户至财政部指定的受让方名下,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为财政部指定的股票受让方。2022年9月,中国证监会核准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成为公司主要股东,对公司1,089,704,789股股份依法 划入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并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依法管理无异议。以上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 年5月19日、9月1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关于5%以上股份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关于获准变更主要股东的公告》。如上述股份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将持有公司1,089,704,789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3.24%,政泉控股将不再持有公司股份。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不适用 公司控股股东方正集团于2020年2月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简称“北京一中院”)裁定重 整。2021年7月,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收到北京一中院送达的(2020)京01破13号之五《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方正集团等五家公司的重整计划。根据生效的重整计划,方正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方正产控持有的2,363,237,014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8.71%)将全部转入新设立的新方正集团(即新方正控股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控股股东拟变更为新方正集团。 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新方正集团的股权结构为: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平安人寿”)设立的SPV持股66.507%,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代表珠海国资)设立的SPV持股28.503%,债权人组成的持股平台(合伙企业)持股4.99%。因此,平安人寿设立的SPV拟成为新方正集团的控股股东,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平安人寿的控股股东,拟间接控制公司。 2022年6月24日,北京一中院依法裁定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