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研究报告行业研究 行业事项点评轻工制造投资评级上次评级李宏鹏轻工行业首席分析师执业编号:S1500522020003邮箱:lihongpeng@cindasc.com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CINDASECURITIESCO.,LTD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邮编:100031 菲莫国际Q3季报,HNB保持高增,计划全面进入美国 2022年10月23日 本期内容提要:事件:菲莫国际发布三季报,3Q22单季度实现经调整收入80.32亿美元,经调整经营利润33.30亿美元;除俄乌地区及汇率影响,Q3实现经调整收 入同比+6.9%,经调经营利润同比+4.4%;Q3经调整稀释EPS为1.53美元,同比+8.2%。公司新型烟草板块实现收入23.62亿美元,占总体收入29.4%;除俄乌及汇率影响,新型烟草实现收入同比+13.7%,除俄乌地区用户数量达1950万人,同比+22.6%。 新型烟草出货量恢复高速增长,用户数量持续扩展。菲莫国际3Q22的新型烟草板块实现收入23.62亿美元,22年前三季度新型烟草板块收 入69.79亿美元,除俄乌地区与汇率等影响,分别同比增长13.7%、15.7%。出货量方面,3Q22新型烟草出货量275亿支(+17.1%),22年前三季度共出货771亿支(+10.9%),除去俄乌分别实现同比增长21.9%、15.8%。截止3Q22公司除俄乌地区的全球新型烟草用户数达到1950万人,环比Q2增长50万人,同比3Q21增长360万人。 Q3欧盟及发展中国家地区快速增长,ILUMA持续驱动增长。分地区经营情况:欧盟:3Q22公司新型烟草该地区实现收入12.1亿美元 (+18.6%),除汇率及并购影响的经调整收入同比+36.8%,出货量 102.1亿支(+44.67%),以出货量计市占率达7.3%,同比+2.0pct。东亚及澳洲:3Q22公司新型烟草该地区实现收入6.85亿美元(-26.4%),经调整收入同比-15.3%,出货量95.42亿支(+1.13%),其中公司在日本地区市占率达23.6%,同比提升2.8pct。东欧:3Q22公司新型烟草该地区实现收入3.77亿美元(+23%),经调整收入同比 +12.4%,出货量64.87亿支(+6.01%)。中东及非洲:3Q22合计收入约0.71亿美元,同比增长60.2%。ILUMA表现亮眼驱动增长:产品已在日本、瑞士、西班牙、希腊、葡萄牙等地推出,其中日本地区 ILUMA自21年8月推出以来,其适配烟弹TEREA市占率已达14.8%,成为第二大烟草品牌,适配烟弹SENTIA市占率自22年3月推出以来达4.5%。 新品推出及宏观环境扰动,经营利润率同比下降。3Q22公司实现经调整经营利润33.30亿美元,除去俄乌及汇率等因素同比+4.4%;除去 俄乌及汇率等影响的经调整经营利润率40.8%,同比-1.0pct。22年前三季度,公司整体经调整经营利润99.32亿美元,除去俄乌及汇率等因素同比+5.0%;除去俄乌及汇率影响的经调整经营利润率41.7%,同比-1.1pct。公司经营利润率下降主要由于:1)公司为匹配终端需求持续在ILUMA销售提升的投入;2)ILUMA设备及适配烟弹前期成本较高;3)俄乌冲突导致的供应链摩擦;4)全球通胀导致成本上涨。 27亿美元购买IQOS在美商业化权利,提高瑞典火柴收购价格,计划全面进军美国市场。1)与奥驰亚的交易:公司与奥驰亚达成协议,支 付其共计27亿美元,到2024年4月30日公司将拥有在美国销售IQOS的全部权利,其中11亿美元在达成协议时以现金支付,17亿美元将在2023年7月之前支付。目前公司在美国的商业化准备包括建设国内生产基地、计划在2023年下半年提交ILUMA的PMTA申请以及渠道、销售的准备。公司估计2021年美国行业利润池超200亿美 元,公司预计IQOS的HNB产品将在2030年占美国香烟及加热烟草棒销售量的10%。2)瑞典火柴的收购:公司对瑞典火柴的收购报价从约106克朗提升至116克朗,总价值约158亿美元,相较瑞典火柴 2022年5月9日76.06克朗收盘价溢价52.5%,公司预计交易将于 4Q22完成。购瑞典火柴有助于公司扩展在美国的新型烟草业务,瑞典火柴美国地区收入占比约七成,2021年其口含烟产品ZYN在美国市占率达64%。 风险因素:监管风险,全球宏观经济风险,原材料大幅上涨风险。 研究团队简介 李宏鹏,经济学硕士,六年轻工制造行业研究经验,2015年8月入职招商证券研发中心轻工制造团队,团队获得2017年新财富、金牛奖、水晶球轻工造纸行业第4、第2、第3名,2018-2020年金牛奖轻工造纸行业最佳分析师。2022年加入信达证券。 机构销售联系人 区域 姓名 手机 邮箱 全国销售总监 韩秋月 13911026534 hanqiuyue@cindasc.com 华北区销售总监 陈明真 15601850398 chenmingzhen@cindasc.com 华北区销售副总监 阙嘉程 18506960410 quejiacheng@cindasc.com 华北区销售 祁丽媛 13051504933 qiliyuan@cindasc.com 华北区销售 陆禹舟 17687659919 luyuzhou@cindasc.com 华北区销售 魏冲 18340820155 weichong@cindasc.com 华北区销售 樊荣 15501091225 fanrong@cindasc.com 华北区销售 秘侨 18513322185 miqiao@cindasc.com 华东区销售总监 杨兴 13718803208 yangxing@cindasc.com 华东区销售副总监 吴国 15800476582 wuguo@cindasc.com 华东区销售 国鹏程 15618358383 guopengcheng@cindasc.com 华东区销售 李若琳 13122616887 liruolin@cindasc.com 华东区销售 朱尧 18702173656 zhuyao@cindasc.com 华东区销售 戴剑箫 13524484975 daijianxiao@cindasc.com 华东区销售 方威 18721118359 fangwei@cindasc.com 华东区销售 俞晓 18717938223 yuxiao@cindasc.com 华东区销售 李贤哲 15026867872 lixianzhe@cindasc.com 华东区销售 孙僮 18610826885 suntong@cindasc.com 华东区销售 贾力 15957705777 jiali@cindasc.com 华东区销售 石明杰 15261855608 shimingjie@cindasc.com 华东区销售 曹亦兴 13337798928 caoyixing@cindasc.com 华南区销售总监 王留阳 13530830620 wangliuyang@cindasc.com 华南区销售副总监 陈晨 15986679987 chenchen3@cindasc.com 华南区销售副总监 王雨霏 17727821880 wangyufei@cindasc.com 华南区销售 刘韵 13620005606 liuyun@cindasc.com 华南区销售 胡洁颖 13794480158 hujieying@cindasc.com 华南区销售 郑庆庆 13570594204 zhengqingqing@cindasc.com 华南区销售 刘莹 15152283256 liuying1@cindasc.com 分析师声明 负责本报告全部或部分内容的每一位分析师在此申明,本人具有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并在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登记为证券分析师,以勤勉的职业态度,独立、客观地出具本报告;本报告所表述的所有观点准确反映了分析师本人的研究观点;本人薪酬的任何组成部分不曾与,不与,也将不会与本报告中的具体分析意见或观点直接或间接相关。 免责声明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证券”)具有中国证监会批复的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本报告由信达证券制作并发布。 本报告是针对与信达证券签署服务协议的签约客户的专属研究产品,为该类客户进行投资决策时提供辅助和参考,双方对权利与义务均有严格约定。本报告仅提供给上述特定客户,并不面向公众发布。信达证券不会因接收人收到本报告而视其为本公司的当然客户。客户应当认识到有关本报告的电话、短信、邮件提示仅为研究观点的简要沟通,对本报告的参考使用须以本报告的完整版本为准。 本报告是基于信达证券认为可靠的已公开信息编制,但信达证券不保证所载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本报告所载的意见、评估及预测仅为本报告最初出具日的观点和判断,本报告所指的证券或投资标的的价格、价值及投资收入可能会出现不同程度的波动,涉及证券或投资标的的历史表现不应作为日后表现的保证。在不同时期,或因使用不同假设和标准,采用不同观点和分析方法,致使信达证券发出与本报告所载意见、评估及预测不一致的研究报告,对此信达证券可不发出特别通知。 在任何情况下,本报告中的信息或所表述的意见并不构成对任何人的投资建议,也没有考虑到客户特殊的投资目标、财务状况或需求。客户应考虑本报告中的任何意见或建议是否符合其特定状况,若有必要应寻求专家意见。本报告所载的资料、工具、意见及推测仅供参考,并非作为或被视为出售或购买证券或其他投资标的的邀请或向人做出邀请。 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信达证券或其关联机构可能会持有报告中涉及的公司所发行的证券并进行交易,并可能会为这些公司正在提供或争取提供投资银行业务服务。 本报告版权仅为信达证券所有。未经信达证券书面同意,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翻版、复制、发布、转发或引用本报告的任何部分。若信达证券以外的机构向其客户发放本报告,则由该机构独自为此发送行为负责,信达证券对此等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本报告同时不构成信达证券向发送本报告的机构之客户提供的投资建议。 如未经信达证券授权,私自转载或者转发本报告,所引起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由私自转载或转发者承担。信达证券将保留随时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评级说明 投资建议的比较标准 股票投资评级 行业投资评级 本报告采用的基准指数:沪深300指数(以下简称基准);时间段:报告发布之日起6个月内。 买入:股价相对强于基准20%以上; 看好:行业指数超越基准; 增持:股价相对强于基准5%~20%; 中性:行业指数与基准基本持平; 持有:股价相对基准波动在±5%之间; 看淡:行业指数弱于基准。 卖出:股价相对弱于基准5%以下。 风险提示 证券市场是一个风险无时不在的市场。投资者在进行证券交易时存在赢利的可能,也存在亏损的风险。建议投资者应当充分深入地了解证券市场蕴含的各项风险并谨慎行事。 本报告中所述证券不一定能在所有的国家和地区向所有类型的投资者销售,投资者应当对本报告中的信息和意见进行独立评估,并应同时考量各自的投资目的、财务状况和特定需求,必要时就法律、商业、财务、税收等方面咨询专业顾问的意见。在任何情况下,信达证券不对任何人因使用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所引致的任何损失负任何责任,投资者需自行承担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