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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孩新政下城市已婚女青年的生育意愿及影响因素

三孩新政下城市已婚女青年的生育意愿及影响因素

三孩新政下城市已婚女青年的生育意愿及影响因素 —三个理论假说的中国检验 □邱幼云 摘要:通过问卷调查考察三孩新政实施后城市已婚女青年的生育意愿,在社会经济假说、价值意识假说及家庭内性别分工假说的框架下,探讨生育意愿的影响因素、影响机制以及三个理论假说的中国适用性。分析发现:城市已婚女青年的生育意愿并没有因政策放开而显著提升,仍然比较低迷。其中,劳动市场进出、价值意识、家庭内性别分工、生育成本、生育选择、工作与生育平衡性对生育意愿均有显著影响。生育意愿的弱化起因于劳动市场进入增大了生育成本、个人主义价值意识促进了生育的自主选择以及家庭内性别分工导致了工作与生育难以兼顾,因此国外三个理论假说同样适用于中国社会。 关键词:三孩新政;已婚女青年;生育意愿;影响因素;影响机制 一、 研究背景与研究问题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口问题始终是我国面临的全局性、长期性、战略性问题”。2021年5月3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决定,进一步优化生育政策,实施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的政策以及配套支持措施。这是继2015年全面两孩政策实施之后,中国生育政策的又一次重大调整,也是针对人口出生率逐年降低、少子化趋于显著的社会现实所做出的重要政策响应,可谓是一个因应时势、着眼未来的利国决策。 但是,三孩生育政策的全面放开能否如政策所期,将会提升育龄人群的生育意愿,迎来生育高峰,抑制趋于严峻的老龄化,进而有助于实现人口均衡发展的长远目标呢?目前对该问题进行预测还为时尚早,但就在三孩新政公布后不久,一些城市的调查机构便立即进行了生育意愿的专项调查,发现三孩生育 政策的全面放开并没有显著提升育龄人群的生育意愿,现阶段育龄人群的生育意愿仍然较为低迷。比如,国家统计局西安调查队和济南调查队于2021年6月分别在西安市和济南市进行了专项调查,发现西安市只有8%的受访者愿意生育三孩,而济南市愿意生育三孩的受访者更是低于7%[1]。不过,这些机构的调查均为小样本量调查,调查时间仓促,且为零散的局部调查,调查发现是否具有现实性与普适性,还值得商榷。若结合现实观察,三孩生育政策全面放开后,虽然引起了一时轰动,但并没有随即对育龄人群的生育意愿产生较大的强化刺激,目前似乎可以得出上述调查结论。为了提升育龄人群的生育意愿,一些城市出台了激励措施,比如四川省攀枝花市决定发放育儿补贴金,对按政策生育二孩、三孩的攀枝花户籍家庭,每月每孩发放500元育儿补贴金,直至孩子3周岁;在北京,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享受生育奖励假30天,其配偶享受陪产假15天,女职工经所在 单位同意,可以再增加一至三个月假期,此外,多孩家庭还可优先申请公租房,并在户型选择上给予适当照顾[2]。这些激励措施能否切实起到刺激人们生育意愿的效果,还不得而知。 毋庸置疑,现实中影响生育意愿的因素极其复杂,单纯依靠放开生育政策未必就一定会提升育龄人群的生育意愿。仅仅根据目前的调查发现,还无法准确把握三孩政策放开后育龄人群生育意愿的真实状况,也难以客观判断三孩政策及其配套措施的实施效果,当然也不能据此提出更有针对性的政策性建议。在育龄群体中,已婚女青年无疑是最重要的生育 主体,其生育意愿的强弱直接影响到生育率的高低,进而关系到三孩生育政策的成败。那么,已婚女青年到底有着怎样的生育意愿呢?从现有研究来看,现阶段青年趋向于极晚婚、极晚育、极少育[3],影响到我国人口结构的健康发展,已成学界共识。有学者调查发现,目前大约1/5的未育青年对于要不要生孩子存在“既想生”又“不想生”的矛盾心态[4]。家庭与职业选择困境、生养孩子成本高、婚育年龄推迟等都是生育意愿低下的重要影响因素[5][6][7]。因此,用最新的调查数据来明确三孩生育政策全面放开之后已婚女青年的生育意愿现状,便成为本文的第一个研究问题。本文所说的已婚女青年专指城市的已婚女青年,这一群体的特殊性主要有三:一是与农村或者大龄已婚女性相比,该群体更倾向于晚婚、晚育和少育;二是她们中多数人处于就业状态,职业竞争性强,存在工作与生育的选择困境;三是她们更加追求生活品位,个人主义价值观较强。另外,生育意愿一般包括生育数量、性别偏好、生育原因、生育时间等诸多要素,而本文所说的生育意愿专指“打算生育子女的数量”,这样的内涵界定与三孩生育政策的初衷更为契合。 第一个问题明确之后,作为后续问题,当然更有必要进一步探究生育意愿的影响因素,这便是本文的第二个研究问题,也是研究的重点所在。但是问题的难点在于,在国内学者有关生育意愿的影响因素已进行广泛研究的情况下,选择何种维度分析该问题才更有意义。前述西安市和济南市的专项调查发现,家庭经济状况与抚育的时间和精力均是影响三孩生育意愿的因素。确实,在物价房价与抚养费用高涨、大量女性进入劳动市场的现实下,上述因素不言自明,没有必要再进行验证。另外,在2015年全面两孩政策实施之后,国内学者已从多个视角就生育意愿的影响因 素进行了相当全面细致的调查,发现影响因素有家庭收入水平、性别偏好、长辈支持、现有子女数量等[8][9][10][11],不一而足,复杂多样。可以想象,时隔仅六年,实施三孩新政后,上述因素仍会是生育意愿的主要影响因素,因此也没有必要以相同的视角和范式进行重复性研究。那么,到底应该从怎样的维度来分析三孩新政下城市已婚女青年生育意愿的影响因素呢?笔者对此做了一个简要的文献梳理。 对于生育意愿影响因素的相关研究,国外学术界的探索起始于20世纪70年代,迄今已积累了丰富的研究成果,并形成多种被学术界认可的理论观点,其中影响力较大的观点可以归纳为以下三个假说。 1.社会经济假说 在不同性别进入劳动市场趋于平等的现实下,越来越多的女性进入劳动市场。对进入劳动市场的已婚女性而言,一旦生育,其生育成本不仅包括抚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直接成本,还有劳动市场退出、职业生涯受损、闲暇时间减少等间接成本,生育成本的提高将会导致晚育、少育甚至不育[12][13]。女性进入劳动市场,导致生育成本增大,进而弱化生育意愿,是该假说下生育意愿弱化的生成机制。 2.价值意识假说 在产业化、市场化社会,家庭为本的传统价值观逐渐弱化,个人自由和享乐等个人为本的价值观不断强化,也会导致生育意愿的弱化。在以个人主义为价值取向的时代,女性可以根据个人偏好,自主选择(而不是被动选择)生育时间、生育数量与生育间隔,选择的结果更倾向于晚育、少育甚至不育[14]。个人主义价值观的强化使得生育选择的自主性增强,进而弱化生育意愿,是该假说下生育意愿弱化的生成机制。 3.家庭内性别分工假说 产业化、现代化的快速发展使社会各个层面发生了深刻变迁,越来越多的已婚女性进入劳动市场,但诸如男主外、女主内的传统家庭分工模式仍未发生根本性改变,结果导致已婚女性既要在外工作,又要回家料理家务,背负上双重负担,进而导致工作与生育难以兼顾的困境,并最终弱化女性的生育意愿。即在工作、家务、育儿均需女性承担的情况下,女性很难平衡好工作和生育(尤其是多胎生育),这同样会弱化生育意愿[15]。家庭内性别分工的存在使已婚女性难以兼顾好工作与生育,进而导致生育意愿弱化,是 该假说下生育意愿弱化的生成机制。 三个假说框架内一共包含了六个生育意愿的影响因素,即劳动市场进出、价值意识、家庭内性别分工、生育成本、生育选择、工作与生育的平衡性。另外,三个假说的分析视角各不相同,社会经济假说基于宏观层面的劳动市场进出和生育成本的视角,家庭内性别分工假说基于中观层面的家庭内性别分工和工作与生育平衡性的视角,而价值意识假说则基于微观层面的价值意识的视角,这三个假说分别从不同层面揭示生育意愿弱化的生成机制,可谓契合现实。自三个假说提出起,便以其独特的解释力而被众多学者所推崇,并被视为准确阐释现代社会已婚女性生育意愿弱化生成机制的有效理论。但是,三个假说均是基于西方发达国家的生育制度、家庭制度所提出,而西方发达国家不存在生育限制、生育保障较健全、个人主义浓厚、家庭性别分工差异相对不显著。在这样的背景下,三个假说是否同样适用于三孩生育政策刚刚放开、生育保障相对不足、家庭主义较为浓厚、家庭性别分工较为显著的中国呢?国内学术界尚未对此进行分析。因此,本文的第二个研究问题,就是运用上述三个假说框架内的六个影响因素,分析其对城市已婚女青年生育意愿的影响。另外,第二个问题明确之后,无疑还有必要进一步分析影响因素对生育意愿的作用机制,进而检验上述三个假说在我国的适用性,这便是本文的第三个研究问题。 以下的分析分为三个部分,首先介绍本文的研究设计,包括数据来源、分析变量与分析方法等;其次展示有关三个研究问题的分析结果;最后根据分析结果提炼出相关结论并做简单的讨论。 二、 研究设计 1.数据来源与样本特征 2021年6~7月课题组成员带领调查员到杭州市、厦门市和广州市进行调查。这三个城市都是我国东部沿海发达城市,在此展开问卷调查,对了解我国经济发达城市青年的生育意愿具有一定的代表性。问卷调查对象是在城市居住满1年、年龄为18~35周岁的青年。调查回收的有效问卷为3199份,根据本文分析需要,筛选出城市已婚女青年样本913个,其中,年龄18~25周岁、26~30周岁、31~35周岁的样本分别占5.9%、44.6%和49.5%;高中及以下学历者占 11.1%,专科占16.2%,本科占64.2%,而研究生学历者占8.5%。总体而言,上述样本与现实情况大致相同,具有相当的代表性,问卷数据的可靠性较强。 2.分析变量与操作化设计 (1)自变量 自变量为生育意愿的影响因素,根据前面的三个理论假说,有关劳动市场进出、价值意识、家庭内性别分工、生育成本、生育选择、工作与生育平衡性六个影响因素的测量项目与选项设计如表1所示。 表1生育意愿六个影响因素的测量项目与选项设计 六个影响因素 测量项目 选项 劳动市场进出 忙于工作,没有多余的时间和精力 是,否 价值意识 孩子会束缚个人自由 是,否 孩子会干扰夫妻二人世界,影响婚姻品质 是,否 生孩子痛苦,怕身材走样 是,否 不想传宗接代、养儿防老 是,否 不想对孩子负责任 是,否 家庭内性别分工 家务和育儿主要由女方承担 是,否 生育成� 经济压力大,子女教育费用高 是,否 精神负担重,担心子女教育、婚姻等问题 是,否 生育会影响就业和职业发展 是,否 生育选择 不受他人影响,可自主决定生育 是,否 工作与生育的平衡性 工作与生育难以兼顾 是,否 表1中的十二个测量项目为多项选择题,选项“是”与“否”分别赋值1和0。对于劳动市场进出的测量项目回答“是”意味着正在就业,进入了劳动市场,而回答“否”则意味着没有就业,离开了劳动市场;对于价值意识的测量项目回答“是”体现了个人主义价值意识,而回答“否”则体现了家庭主义价值意识;对于家庭内性别分工的测量项目回答“是”意味着在幼儿抚养方面存在家庭内性别分工,而回答“否”则意味着在幼儿抚养方面不存在家庭内性别分工;对于生育成本的测量项目回答“是”说明生育成本高,而回答“否”则说明生育成本低;对于生育选择的测量项目回答“是”说明可以根据个人意愿自主 选择生育,而回答“否”则说明受他人影响,被动选择生育;对于工作与生育的平衡性的测量项目回答“是”说明存在工作与生育的选择困境,两者难以兼顾,而回答“否”则说明不存在工作与生育的选择困境,两者可以兼顾。 (2)因变量 因变量为生育意愿。如前所述,本文中的生育意愿专指三孩政策实施之后对生育子女数量的打算,通过“三孩政策实施之后,您打算生育几个小孩”这个问题进行测量,选项为0个、1个、2个、3个及以上,并依次赋值1、2、3、4。 (3)控制变量 控制变量为个体特征,由年龄和学历两个变量组成。年龄选项分别为18~20周岁、21~25周岁、26~30周岁、31~35周岁四个层次,学历选项为高中及以下、专科、本科和研究生四个层次。需要说明的是,本文为了分析上述自变量对生育意愿的独立影响,仅仅将个体特征作为控制变量,其对生育意愿的影响不是分析重点,因此在分析统计结果时对此不做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