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大证券-金点电力能源晨报 2022年第153期(22年09月22日) 英大证券研究所 市场数据指数名称 收盘 涨跌% 上证指数 3177.2 -0.17 深证成指 11208.5 -0.67 创业板指 2331.5 -1.50 科创50 970.4 -1.50 上证50 2652.2 -0.81 沪深300 3903.7 -0.74 研究员:郑罡 执业编号:S0990511010001电话:0755-83000291 E-mail:zhenggang@ydzq.sgcc.com.cn 电力能源行业事件分析 事件1:【国家能源局:1-8月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同比增长27.2%】国家能源局数据显示,截至8月底,全国发电装机容量约24.7亿千瓦,同比增长8.0%。其中,风电装机容量约3.4亿千瓦,同比增长16.6%;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约3.5亿千瓦,同比增长27.2%。1-8月份,全国主要发电企业电源工程完成投资3209亿元,同比增长18.7%。其中,太阳能发电1025亿元,同比增长323.8%。电网工程完成投资2667亿元,同比增长10.7%。 点评:太阳能投资力度远超预期。电力需求端看,随着疫情得到有效控制,稳增长措施落地见效,电力需求有望持续复苏;电力供给端看,上半年水资源较好,风资源偏弱,但“双碳”目标指引下新能源装机增长确定性高,因此仍然看好新能源长期发展空间。多省发布可再生能源规划,政策支持有望推动全年可再生能源装机高增长。近期江苏、安徽、宁夏等省份发布可再生能源建设规划,政策支持有望推动全年可再生能源装机高增长。根据2022年6月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发布的《中国可再生能源发展报告2021》,预计2022年中国新增光伏装机达到100GW,同比增长82%。 事件2:19日,国家发改委政研室副主任、新闻发言人孟玮在答记者问时表示,今年以来, 在稳增长、促消费等政策支持下,我国汽车产业克服疫情等因素冲击,呈现出恢复增长的良好态势,为稳住经济大盘发挥了积极作用。其中,新能源汽车保持快速增长,今年1—8月,新能源汽 车产销分别完成397万辆和386万辆,同比增长1.2倍和1.1倍;出口34万辆,同比增长97.4%;新能源汽车销量占全部汽车销量比重达到22.9%;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超过1000万辆。 点评:我国对汽车产业转型、新能源汽车发展做出了明确的发展规划,并不断完善全方位、多层次的支持政策,为新能源车行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环境。目前,我国新能源车产业链完整,企业的基础材料、生产设备、关键组件在产业规模、协作效率、配套成本等方面对国外相关企业形成较大优势,充电基础设施等配套服务体系也不断健全。我国是最大的新能源车市场,消费者对汽车消费升级,对新技术、新产品接受程度高,市场还有较大增长潜力。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已形成良好基础,新能源汽车发展进入全面市场化拓展期。 事件3:国资委印发央企合规管理办法,新能源投资并购或再趋严 9月13日,国资委召开了中央企业合规管理工作推进会,《中央企业合规管理办法》正式发布, 自2022年10月1日起正式执行。国资委党委委员、副主任翁杰明在推进会上强调,中央企业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企业合规管理办法》,着力抓好“五个关键”,确保“五个到位”,将首席合规官作为关键人物,全面参与重大决策,确保管理职责到位;把合规审查作为关键环节,加快健全工作机制,确保流程管控到位;聚焦关键领域,扎实做好“三张清单”,确保风险防范到位;将风险排查作为关键举措,坚持查改并举,确保问题整改到位;把强化子企业合规作为关键任务,通过信息化手段加强动态监测,确保要求落实到位。 点评:从事实上看,自今年以来,央企新能源投资陆续收紧了新能源投资项目的合规性审核,主要体现在项目、土地使用、以及收益率考核三方面。一方面,在今年以来的可再生能源补贴核查中,部分项目被认定为路条买卖或者手续不全等面临取消补贴资格或者降低补贴电价的风险,导致央企在收购项目中面临极大的不确定风险。另一方面,随着新能源用地政策收紧,用地风险问题也在凸显,央企对于收购存量项目的手续合规性的要求也愈发严格。目前,土地性质的合规性已经成为央国企上会立项的一个基本条件。再者,在审计压力及相关考核下,也进一步提高了央企的合规性审查,包括削减企业层级、资产负债率、利益输送等等。随着《中央企业合规管理办法》1的正式印发,电力央企在新能源项目开发、并购方面的合规 性或将迎来更严苛的审核。 风险提示及免责条款 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报告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也没有考虑到个别客户特殊的投资目标、财务状况或需要。客户应考虑本报告中的任何意见、观点或结论是否符合其特定状况。据此投资,责任自负。 本报告中所依据的信息、资料及数据均来源于公开可获得渠道,英大证券研究所力求其准确可靠,但对其准确性及完整性不做任何保证。客户应保持谨慎的态度在核实后使用,并独立作出投资决策。 本报告为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所有。未经本公司授权或同意,任何机构、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本报告全部或部分刊载、转载、转发,或向其他人分发。如因此产生问题,由转发者承担相应责任。本公司保留相关责任追究的权利。 请客户注意甄别、慎重使用媒体上刊载的本公司的证券研究报告,在充分咨询本公司有关证券分析师、投资顾问或其他服务人员意见后,正确使用公司的研究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下发的《关于核准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资产管理和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的批复》(证监许可[2009]1189号),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具有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