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页次2 公司资料 3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8 董事、最高行政人员及主要股东的权益 10 企业管治及其他资料 12 简明综合中期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 13 简明综合中期财务状况表 15 简明综合中期权益变动表 16 简明综合中期现金流量表 17 简明综合中期财务资料附注 注册办事处 CricketSquareHutchinsDrivePOBox2681 GrandCaymanKY1-1111CaymanIslands 香港主要营业地点 香港新界沙田 安耀街3号 汇达大厦1501至02室 公司网站 www.anchorstone.com.hk 董事会 执行董事 雷雨润先生(主席)雷永耀先生 冯伟恒先生 乔晓伟女士(于2022年6月28日退任)张丽女士(于2022年6月28日退任) 独立非执行董事 高子健先生吴又华先生 李俊苇先生(于2022年6月28日退任)邹海燕先生(于2022年6月28日退任) 董事委员会 审核委员会 高子健先生(主席)吴又华先生 邹海燕先生(于2022年6月28日退任) 薪酬委员会 吴又华先生(主席)高子健先生 雷雨润先生 提名委员会 雷雨润先生(主席)高子健先生 吴又华先生 公司秘书 冯伟恒先生(FCPA,FCG,FCS) 授权代表 雷雨润先生冯伟恒先生 核数师 先机会计师行有限公司 执业会计师 注册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 主要往来银行 恒生银行有限公司创兴银行有限公司南洋商业银行 股东资料 本公司股份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主板上市 股份代号 1592 股份过户登记处 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香港 夏悫道16号 远东金融中心17楼 投资者关系 如有查询,请联系:冯伟恒先生 公司秘书 电邮:ricofung@anchorstone.com.hk电话:(852)25116668 概览 基石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为香港实力雄厚的领先分包商,主要在香港及澳门从事石材销售以及云石项目供应及铺砌。本集团及其附属公司已在香港及澳门承接多项大型石材供应项目及石材供应及铺砌项 目超过30年。 自2020年起,由于在2020年初爆发2019年冠状病毒疾病(“2019年冠状病毒病”)对我们于中国内地的分包商的营运造成干扰,并影响建筑行业的劳动力供应。该等情况导致本集团手头供应及铺砌项目的工程状况整体延迟,继而导致本集团的经营现金流量严重延迟。若干银行借款于2022年6月30日逾期。尽管整体营商环境于本期间逐渐改善,但本集团的投标结果仍未如理想。然而,近年来最糟糕的情况经已过去,本集团的业务逐渐恢复正常。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本集团录得收益约54.8百万港元,较去年同期增加6%。本集团的整体毛利率约为25.6%(2021年6月30日:19.8%)。其毛利由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期间的约10.2百万港元增加至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期间的约14.0百万港元。此乃主要由于与上一期间相比,本集团参与利润率相对较高的项目。 本集团于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期间录得本公司拥有人应占亏损约1.8百万港元。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期内亏损由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期间约2.8百万港元收窄至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期间约1.8百万港元。董事(“董事”)会(“董事会”)认为其乃主要由于(i)石材销售的毛利增加;(ii)本集团收取防疫抗疫基金下“保就业”计划的补助及供应商豁免贸易债务,导致其他收入增加;(iii)期内法律及专业费用减少;被(iv)合约资产账龄增加导致减值亏损所抵销。倘撇除合约资产减值亏损约3.8百万港元(2021年6月30日:无),本集团产生溢利约2.0百万港元(2021年6月30日:亏损约2.8百万港元)。 中期股息 为保留资源用作本集团日后发展,董事已决议不派付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任何中期股息(2021年6月30日:无)。 业务回顾及前景 于2020年及2021年,主要由于2019年冠状病毒病疫情的意外恶化及长期影响,本集团承接的大部分石材供应及铺砌服务以及石材销售项目大幅延迟,有关不利影响已转结至2022年。本集团的盈利能力及流动资金于该等年度大幅下降。此外,由于2020年及2021年录得逾期银行借款,尽管并无接获相关银行发出实时还款之正式要求还款函件,惟本集团难以取得新银行融资以支持进一步建筑项目。因此,本集团须依赖其内部资源、本公司执行董事的财务支持及其他资金来源以支持其营运。 然而,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及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期间,逾期银行借款大幅减少,且本集团于期内的亏损净额已收窄。2022年整体经营环境有所改善。 2019年冠状病毒病疫情于2022年仍为本集团及其业务营运的重大风险。然而,尽管本地经济存在不确定因素,但由于香港物业市场预期于未来具有稳定及增长势头,优质云石及花岗石产品的需求仍将强劲。管理层将透过与其消费者、供应商及分包商紧密合作,尽最大努力使营运重回正轨。 收益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本集团自其于香港及澳门的供应及铺砌项目以及石材销售项目产生收益。本集团录得收益较上一期间增加约3.1百万港元或6.1%。有关增加主要由于供应及铺砌服务以及石材销售产生的收益增加所致。 毛利及毛利率 销售成本主要包括原材料成本、加工成本、运输及分包成本。本集团整体毛利率由约19.8%改善至25.6%,主要由于项目组合的差异,以及已认证或确认的工程变更指令的影响所致。 此外,本集团的毛利由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期间的约10.2百万港元增加约3.8百万港元或约37.1%至截至2022年6月30 日止期间的约14.0百万港元。 行政开支 本集团行政开支由上一期间约10.4百万港元减少约0.8百万港元或7.7%至本期间约9.6百万港元。有关减少乃主要由于本集团的使用权资产折旧以及法律及专业费用较上一期间减少所致。 财务成本 财务成本主要来自用作经营用途的银行借款及董事贷款。财务成本净额较上一期间增加,主要由于本期间延长董事贷款所致。 所得税开支 所得税开支指本集团于香港营运所产生的税务开支。 于本期间概无就所得税开支计提拨备,原因为本集团(及其附属公司)于本期间确认亏损。由于预期不会出现重大递延税项负债,于本期间并无就递延税项作出拨备。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亏损 于本期间,本公司拥有人应占亏损约为1.8百万港元,而上一期间本公司拥有人应占亏损约为2.8百万港元。与上一期间比较,本集团的表现有所改善。 流动资金及财务资源 本集团主要透过保留溢利、借款及经营活动所得的现金流入为流动资金及资本需求提供资金。于2022年6月30日,本集团资本架构包括股本约81.2百万港元(2021年12月31日:83.0百万港元)及银行借款约39.2百万港元(2021年12月31日: 42.9百万港元)。详情请参阅下述“银行借款”一段。 自2020年起,由于2020年及2021年营商环境困难,大部分建筑项目于延迟状态,因此本集团的应收款项收回周期出乎意料地推迟。因此,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及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期间,本集团未能于到期日前偿还若干银行借款 (主要为信托收据贷款)。该等信托收据贷款以本集团资产(包括贸易应收款项及应收保固金、已抵押存款及合约资产)作抵押,并由本集团附属公司向相关银行提供交叉担保。于报告日期,本集团尚未收到相关银行就实时偿还全部结余发出的任何正式要求还款函件,而授予本集团的银行借款融资仍然有效。本公司董事已采取多项措施以改善本集团的流动资金及财务状况,并补救若干延迟向银行还款的问题,包括但不限于根据与相关银行的讨论加快项目状况及应收款项收回周期、偿还信托收据贷款本金及利息,并积极与相关银行讨论还款计划以于到期日后延长本金。本集团根据还款计划致力减少逾期银行借款。此外,由于进行中项目的状况于2021年底及2022年初逐渐赶上,本集团能够于本期间加快应收款项的收款期。于2022年6月30日,逾期银行借款已大幅减少。本集团仍致力于高度财务控制、审慎风险管理及充分利用财务资源。 现金状况及可用资金 本集团透过管理资本负债比率及流动比率维持流动资金状况。于2022年6月30日,本集团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约为0.9百万港元(2021年12月31日:2.7百万港元)。于2022年6月30日,本集团流动比率约为2.4倍(2021年12月31日:2.5倍)。 银行借款 于2022年6月30日,本集团银行借款总额约为39.2百万港元(2021年12月31日:42.9百万港元)。于2022年6月30日,本集团自2021年上个报告日期起并无重续其银行融资。 资产负债比率 于2022年6月30日,本集团资产负债比率约为59%(2021年12月31日:59%),按有关期末的债务净额(董事贷款、银行借贷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除以权益总额再乘以100%计算。 流动资产净额 于2022年6月30日,本集团流动资产净额约为159.2百万港元(2021年12月31日:约160.9百万港元)。本集团的政策为定期监察流动资金需求及遵守有关银行融资协议契诺的情况,以确保其维持足够的现金储备,以及从银行取得充足的承诺贷款额,以应付其流动资金需求。亦请参阅上述“流动资金及财务资源”一节。 资产抵押 除为取得银行融资而抵押的上文“现金状况及可用资金”一段所述已抵押银行存款、若干贸易应收款项及应收保固金及合约资产外,本集团并无其他已抵押资产。 资本承担 本集团于2022年6月30日并无重大资本承担。 或有事件 于2022年6月30日及2021年12月31日,本集团就建筑合约透过银行分别发出约4.9百万港元及5.1百万港元的履约保函。该等履约保函乃以银行融资作抵押。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期间,有数宗涉及向本公司若干附属公司就人身伤害提出索偿的法律案件。于本报告日期,两宗案件已经进入法律程序,而其余两宗案件仍处于初步阶段。该等案件的赔偿金额仍在厘定,且无法可靠地确定可能须赔偿的金额。 本集团一间前分包商就提供的服务付款提出金额为6.5百万港元的索偿。于本报告日期,本集团已就索偿积极抗辩,但无法可靠地确定本集团的法律责任。根据现时可得资料及律师的法律意见,董事认为原告成功获取索偿的可能性甚低。 重大投资、重大收购及出售附属公司及联属公司 截至2022年及2021年6月30日止六个月,并无重大收购及出售附属公司及联属公司。 外汇风险 本集团于香港经营业务,其业务活动及建筑合约主要于香港及澳门开展。大多数营运交易(例如收益、支出、货币资产及负债)均以港元计值。 因此,董事认为本集团的外汇风险并不重大,且我们于出现风险时应有足够资源满足外汇要求。因此,本集团于截至 2022年6月30日止六个月并无使用任何衍生工具合约对冲其面临的外汇风险。 雇员及薪酬政策 于2022年6月30日,本集团有55名直接受聘于本集团的全职雇员。本集团根据每名雇员的表现每年检讨薪金增长、酌情花红及晋升情况。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六个月,并无对本集团经营有不利影响的任何罢工或劳工短缺的事件。另外,本集团未曾经历任何因劳工纠纷而引致的重大雇员问题,于招聘及留任经验丰富的员工时亦无面对任何困难。 股份发售所得款项用途 于2018年7月4日,本公司以公开发售及配售方式按每股0.4港元的价格发行合共300,000,000股股份,其股份成功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本公司就其股份上市收取的股份发售所得款项净额(经扣除包销费用、佣金以及所有相关开支后)约为73.2百万港元。下表载列所得款项净额的建议用途及截至2022年6月30日的使用状况。 所得款项净额的百分比 所得款项净额 已动用金额 剩余金额 预期时间表 % 百万港元 百万港元 百万港元 用作中标项目或已提交标书的潜在项目的启动资金 79.5 58.2 (58.2) – 不适用 壮大项目管理团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