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文化 QingNianWenHua 谁在决定品味?音乐流媒体平台的品味再造和阶层想象 □方格格华伊然 摘要:人们鉴赏音乐的方式经历了漫长而丰富的变化,移动音乐设备的发明作为重要的分界点,使音乐消费成为日常生活的伴随性活动。随着音乐流媒体平台的崛起,功用原则加入了人们对音乐消费的考量中。文章采用半结构式访谈与漫游法,以网易云音乐的使用人群作为调查对象,探究音乐流媒体平台中的品味建构与社会区隔是如何产生的。在数字平台与用户互构的音乐消费中,一方面音乐品味成为一种虚拟社交资本,有助于构建理想的个人网络形象;另一方面,音乐品味的建构权逐步向平台算法迁移,出于随机性、功用性和从众性目的的音乐消费行为日益显著,纯粹以音乐鉴赏为目的的听歌行为则被压缩。随着音乐的功用化和资本化,本文认为以音乐品味来区分阶层的传统文化研究路径正在被新媒体颠覆。 关键词:音乐流媒体;品味;阶层;算法 一、问题提出 布尔迪厄在研究法国文化实践的著作《区分》 (Distinction:ASocialCritiqueoftheJudgementofTaste)中写道:“没有什么能够比音乐,更准确的分类品味了”[1]。2012年,南方都市报推出一份名为“互联网鄙视链”的专题报道,用谷歌浏览器的看不上用百度的,看美剧的瞧不起追国产剧的,听英伦摇滚的鄙视爱网络歌曲的[2]。随着移动数字媒体对音 乐聆听实践的中介化,音乐品味的鄙视链也由听什么音乐延伸到用什么软件、如何听音乐上来。研究者于北京时间2022年5月6日9时,分别用百度与谷歌搜索“音乐播放器鄙视链”,分别得到相关条目总量38.1万与25.1万。更有趣的是网友在这个问题上的默契,“网易云音乐﹥虾米音乐﹥QQ音乐﹥酷狗音乐”的品味链条似乎成为共识。而这背后所隐藏的,是个体在音乐流媒体平台开展品味表达的同时,也区隔了不同品味的他者,强化了社会分层。 音乐流媒体平台不仅仅是音乐艺术或市场资本的 象征性投射,它们作为一种动态的社会技术系统,积极地介入到用户的日常音乐体验中。也就是说,在进行社交媒体品味展演的研究时,不能脱离平台本身的技术框架去讨论它的文化意义。本文致力于将戈夫曼的拟剧理论与布尔迪厄的社会分层理论相连接,从可供性(affordance)的视角出发,选取网易云音乐进行个案分析,探索音乐流媒体平台与使用者如何进行品味展演的互动,同时思考平台中介下的音乐品味又如何与用户的阶层想象相关联。 二、社交媒体中的“品味” 1.品味与社会区隔 作为一个古老的概念,品味(taste)这一术语可上溯至古希腊亚里士多德的“共通感”,并在17、18世纪被英国经验主义美学家逐步改造为一个美学概念[3]。康德(1996)将品味视为一种审美的共通感,即“以普遍有效的方式判断和选择的能力”[4],认为人们作出的鉴赏判断建立在个人情感之上,而这种情感同时也具有共通性与普遍的可传达性。布鲁默则在对时尚作为一种集体选择的论证中进一步指出,生活在共同的社会交往中、拥有相似经历的人会形成共同的趣味[5]。换言之,品味实际上塑造了一种安德森 (2006)意义上的“想象的共同体”[6]。 在品味建构起共通的审美取向与标准时,也形成了群体区隔(distinction)。西美尔(2001)指出,时尚的存在根植于阶级社会对于统合与分化的需要[7]。福塞尔(1992)同样认为“外貌、消费、休闲、精神生活以及措辞”为社会不同阶层身份的区分提供了“可视和可见的符号”[8]。 在品味与社会区隔问题上走得更远,也更具批判性的是布尔迪厄。通过对法国各阶层认识的实证调查,布尔迪厄(1984)提出“惯习”(habitus)的概念,认为阶级惯习与社会结构息息相关[9]。来自不同阶级的成员受各自阶级惯习的影响,带着特定的阶级秉性进入不同品味的场域,在审美、饮食、消费方式等多方面通过选择和展露自己的生活方式来显示自己的阶级身份,表明自己同其他阶级间的关系与距离,并在这一过程中产生阶级意识。在此基础上,布尔迪厄论证了品味是由阶级塑造的,“品味是意图提高自己社会地位的社会竞争所造成的结果”[10]。品味被布氏概念化为一种社会资本,一种可用作社会定位与阶级区隔的手段与结果。 在布尔迪厄写作的20世纪60年代,高雅文化与通俗文化之间泾渭分明,这成为理解文化品味如何作用于社会分化的重要背景,如古典音乐或剧场歌剧往往被视为统治阶层或精英阶层的品味[11]。随着音乐消费模式的发展以及阶级冲突的弱化,布尔迪厄的理论受到后人修正。Peterson和Kern(1996)在关于音乐消费的定量研究中发现,处于较高阶层的个人或团体同时也在消费流行音乐,因而引入文化“杂食” (omnivorousness)的概念来理解这一新转向[12]。近年来的一些相关研究也同样注意到,尽管处于社会支配阶层的年老一代仍热衷于追求高雅文化,但年轻一代不论阶层如何,都更加喜欢流行文化[13]。 当下,对于音乐消费方式而非内容差别的实证分析更有助于我们理解和认识品味的展演与社会阶层的再生产[14]。尤其在数字化、平台化、移动化的背景下,音乐消费工具本身的作用日益凸显。日常生活中品味与区隔在线下延续的同时也随之拓展到数字平台之上,参与新媒体形式—如社交媒体、数字电台和音乐流媒体等服务,被认为是实现阶级群体内部和阶级群体之间社会差异的新领域。 2.从自我呈现到品味策展 自我呈现(self-presentation)概念源起于戈夫曼 (1978)的拟剧理论(dramaturgy)。他将符号互动论纳入对人们日常生活的微观分析中,认为人际交往是人们在“前台”进行自我表演的过程[15]。当下国内针对社交媒体上的自我呈现的研究,主要集中于社交媒体平台[16],短视频平台[17],以及知识问答类网络社区[18]。国外的研究范围则相对更为宽泛,约会网站与个人主页亦是研究重点[19][20]。研究发现,人们往往使用不同的策略来进行线上自我呈现,他们通过控制信息的给予和流露,在“真实自我”和“理想自我”之间反复博弈;通过构建数字自我、投射数字相似度、数字关联以及重组叙事结构进行网络身份塑造[21]。人们在网络中的“表演”不仅仅是为了形象塑造 与身份构建,同时期待实现品味凸显和群体区隔。对于品味展演的研究得以实现戈夫曼的拟剧论与布尔迪厄社会区隔论的理论连接,使“微观的日常分析与阶层分析相连接,为传统的自我呈现研究赋予了更多的意识形态色彩和社会批判色彩”[22]。 社交媒体技术框架带来了用户主体从表演者 (performer)到策展人(curator)的转变,品味策展随之产生。Liu(2007)发现人们在社交网站个人资料中列出自己喜欢的书籍、音乐、电影和电视节目, 以构建复杂的品味表演,主要是为了传达威望、独特性或审美偏好[23]。张恒宇和冯强(2019)通过对快手平台中乡镇青年内容生产的民族志考察,指出不同群体在网络空间中展演和再生产各自所属阶层的品味和文化,因而创造了新的社会区隔形式[24]。朱丽丽和李慕琰(2017)则关注到青年群体在社交网络中通过多种书写策略来维护自我的独特性以及向上流动的“品味”[25]。 然而,就布尔迪厄所说的最能区分品味的音乐而言,无论是国内还是国外,关于音乐流媒体平台如何塑造品味与区隔的探索仍较为少见。另外,在现有的关于社交媒体品味展演的研究中,数字平台成了一种研究背景。已有研究更关注品味展演的主体(人)和品味展演的内容,而缺少真正对于技术(平台)互动的动态过程分析。事实上平台在品味实践的过程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并导致了不同时代品味构建、表达与社会效应的差异。音乐流媒体平台作为商业公司和动态社会技术系统的组合体,积极寻求塑造人们与音乐产生互动的内容和方式,从而满足用户的诸种策略性目标[26]。 3.平台可供性与品味构建 随着潘忠党等(2017)学者的引入,“可供性”在近年来成为国内传播学界研究的热门议题[27]。可供性概念最早见于吉布森(1966)对于味觉系统的分析中,用来指代物理环境中潜在的各种行为可能性[28]。后在《视知觉的生态学进路》(1979年)一书中,吉布森将可供性构造成一种主客体间的关系属性,其“指向两个方面,既有环境也有观察者”[29]。吉布森可供性的理论特点在于其对于刺激—反应模式的拒绝,既“维护主体之能动性(agency)使之摆脱控制,却又严格拒绝知觉中的任何建构性”[30]。 进入21世纪,传播学者也逐渐看到“可供性”所能带来的巨大想象力与可能性,将其引入传播学研究中以讨论技术、媒介与主体之间的关系。Hutchby认为,可供性提供了一个中间术语,一方面考虑了技术的社会构建和定位方式,另一方面又考虑了物质上的约束和启用。他将可供性定义为“能给行动提供可能性的技术物(artefact)”[31]。可供性的概念体现了媒介物质性与人的能动性之间的互动结构,是当下理解和分析社交媒体界面以及技术与其用户之间关系的关键性术语。在这种新的主客体的关系框架中,主体不再“使用”而是“迎接”客体[32],客体不再是“决定”主体的使用而是等待被主体所“发觉”。 在此意义上,可供性的研究视角也有助于突破数字媒体研究中技术决定论和社会建构论的二元论分野,以较为中和的第三条路径思考和讨论数字媒体时代下的音乐消费与社会分层。需要注意的是,对于“可供性”的概念化存在两种不同的维度。一种是较为抽象的高层次维度,讨论设备、平台和媒体所能提供的各种抽象条件,如可编辑性、可审阅性、可复制性等。在此,可供性并不是某个具体的“按钮”,而是它们所支持或约束的各种交流实践和习惯。另一种则是面向技术特性与情境性的低层次维度,更强调媒介的物质性,特定的技术特征、按钮、屏幕和平台。要探索和分析特定的音乐流媒体平台如何作用于用户的品味展演与阶层的想象,研究者有必要回到微观层面,在具体的物质性互动中考察用户的音乐聆听实践,只有通过这一维度才能为情景化研究提供有别于一般功能分析的实质信息。 三、研究对象与研究方法 1.研究对象与研究问题 网易云音乐由网易公司于2013年推出,是国内最早将音乐与社交相结合的音乐流媒体平台。在其上线之初,国内在线音乐市场已是一片不折不扣的红海,QQ、百度、酷狗、酷我等各大平台占据了绝大部分市场份额。网易云音乐通过歌单、评论、分享、原创内容等多种互动方式吸引、沉淀用户,并围绕音乐逐渐发展为集社区、直播、交友、短视频等样态于一体的复合型平台。 选择网易云音乐作为研究对象,主要基于三方面原因:其一,作为国内音乐流媒体平台的后起之秀,网易云音乐将重心放在对音乐的展现与分享上,这一发展策略展现出强大的生命力与广泛的影响力。一方面网易云音乐得以实现自身的快速崛起,另一方面则带动音乐流媒体平台整体由单纯的听歌工具发展为更加注重社交属性与情感共鸣的音乐社区。其二,网易云音乐将“品味”视为公司发展的核心价值[33],围绕着小众音乐、界面风格与评论区典型话语,试图建构一种品味的隐喻,将自己与其他音乐软件相区隔。网易云音乐被用户打上“文艺青年”“亚文化阵地”“精致生活”等标签,用户则自豪地自称“云村人”。其三,网易云音乐的使用黏性与品牌建构离不开以三种推荐维度(朋友推荐、人工推荐与智能推荐)与歌单机制构成的平台机制,这也成为用户体验 的重要组成部分。 本研究所关注的,正是这些物质性的技术系统如何在平台用户的品味展演与阶层想象中发挥作用。从这一基本逻辑出发,研究试图通过对网易云音乐的实证分析来回答:音乐流媒体平台如何通过技术系统来塑造音乐品味?用户如何感知平台的可供性以进行品味展演?音乐流媒体上的品味展演与自我阶层认同又有着怎样的互动关系? 2.研究方法 本研究主要采用半结构式访谈,辅以“走查/漫游法”(appwalkthroughmethod)进行调查。“走查/漫游法”是指研究者直接进入到一个APP的界面中,去检验它的技术机制,以及嵌入其中的文化指征,并以此理解它是如何指导用户、形塑用户经验的。这一方法包含了一个APP界面、功能、行动流的观察与记录。它将一个普通的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