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3679公司简称:华体科技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公司负责人梁熹、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蓝振中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婧渊声 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否 六、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重大风险提示 本报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已经详细描述公司可能面临的风险,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十一、其他 □适用√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释义4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4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7 第四节公司治理23 第五节环境与社会责任24 第六节重要事项26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34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38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38 第十节财务报告42 备查文件目录 载有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书面确认意见 第一节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公司、本公司、华体科技 指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 指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 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 指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天联行健 指 北京天联行健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成都景炜 指 成都景炜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华体智城 指 华体智城系统集成有限公司 华体节能 指 四川华体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慧城科技 指 成都华体慧城科技有限公司 空港智慧 指 成都华体空港智慧科技有限公司 空港管理 指 成都华体空港智慧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华鑫智慧 指 四川华鑫智慧科技有限公司 雄安华体 指 河北雄安华体物联网有限公司 中智城 指 中智城(苏州)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华体智能 指 深圳华体智能物联技术有限公司 国信华体 指 安徽国信华体智慧科技有限公司 环天智慧 指 眉山环天智慧科技有限公司 德阳华智 指 德阳华智精密科技有限公司 重庆华体 指 重庆华体科技创新中心有限公司 恒基华体 指 四川恒基华体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华商数字 指 济南华商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科华智慧 指 河南科华智慧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德阳华睿 指 德阳华睿智慧科技有限公司 华体智慧 指 安徽华体智慧科技有限公司 新投智城 指 四川新投智城科技有限公司 河北城树 指 河北城树科技有限公司 共青城瑞宏壹号 指 共青城瑞宏壹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安徽华体 指 安徽华体智慧科技有限公司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 华体科技 公司的外文名称 SICHUANHUATILIGHTINGTECHNOLOGY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HuatiTech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梁熹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张辉 徐洁 联系地址 四川省双流西南航空港经济开发区双华路三段580号 四川省双流西南航空港经济开发区双华路三段580号 电话 (028)85871857 (028)85871857 传真 (028)85871899 (028)85871899 电子信箱 zqb@huaticn.com zqb@huaticn.com 三、基本情况变更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四川省双流西南航空港经济开发区双华路三段580号 公司办公地址 四川省双流西南航空港经济开发区双华路三段580号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610207 公司网址 http://www.huaticn.com/ 电子信箱 zqb@huaticn.com 四、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网站地址 www.sse.com.cn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五、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华体科技 603679 无 六、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不适用 七、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一)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本报告期 (1-6月)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 207,261,578.05 347,132,341.44 -40.2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6,394,540.97 30,704,179.99 不适用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19,870,971.26 26,530,016.79 不适用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3,682,843.41 32,430,118.26 不适用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 年度末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694,637,772.28 708,084,920.43 -1.90% 总资产 1,284,445,437.96 1,415,863,473.12 -9.28% (二)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本报告期 (1-6月)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154 0.2169 不适用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154 0.2169 不适用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399 0.1874 不适用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33 3.89 减少6.22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83 3.36 减少6.19个百分点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归属于上市股东净利润变动原因主要系公司受疫情影响,营业收入下降所致。基本每股收益变动原因主要为公司上半年净利润下降所致。 八、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不适用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金额 附注(如适用)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12,331.75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2,717,245.27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债务重组损益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 41,552.05 的投资收益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308,858.16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减:所得税影响额 -602,985.29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571.65 合计 3,476,430.29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其他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情况1、政策驱动:全面推动应用建设。 从国家层面看,2019年4月工信部、国资委联合发布《关于2019年推进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的实施意见》,要求基础电信企业与铁塔公司要利用路灯、监控、交通指示等社会杆塔资源,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按照市场化原则开展微(小)基站建设;集约利用现有基站站址和路灯杆、监控杆等公用设施,提前储备5G站址资源。2020年3月4日,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召开的会议上,决策层强调,要加快推进国家规划已明确的重大工程和基础设施建设,其中要加快5G网络、数据中心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进度。 在地方层面,上海、广东、湖南、江苏、福建、浙江、四川、安徽、河南、山东等地相继出台相关政策,推动当地的智慧多功能杆建设和发展,引导城市各类杆塔“多杆合一”,推动“一杆多用”的智慧多功能杆建设,鼓励集约利用杆塔资源部署5G和储备5G站址资源。“5G+智慧多功能杆”模式已经成为当前5G各类政策文件中重点强调的工作内容。 2019年-2022年,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各省市已发布超过420份关于智慧多功能杆/多杆合一 /5G智慧杆塔等的相关政策及规划,遍及全国各区,其中国家层面已提出超14个政策,由此,智慧多功能杆已成为智慧城市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将摄像头、广告屏、充电桩、小基站等功能集于一身的新型信息基础设施,能够完成对照明、交通、公安、城市管理、市政、气象、环保、通信、民生等多个行业的数据信息进行采集、发布或传输。与此同时,作为5G时代车联网建设、云网建设以及通信网络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智慧多功能杆未来将得以广泛应用。 2021年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2021年第14号中国国家标准公告》,其中包括首个多功能智能杆国家标准《智慧城市智慧多功能杆服务功能与运行管理规范》于2022年3月1日正式实施,该系列标准的实施,将为智慧多功能杆功能设计与运行管理等提供标准依据,助力产业高质量发展,更好实现城市公共设施集约化、共享化、智能化。 2022年7月,经国务院同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实施(以下简称《规划》),对“十四五”期间统筹推进城市基础建设作出全面系统安排。《规划》围绕构建系统完备、高效实用、智能绿色、安全可靠的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提出4方面重点任务。一是推进城市基础设施体系化建设,增强城市安全韧性能力。二是推动城市基础设施共建共享,促进形成区域与城乡协调发展新格局。三是完善城市生态基础设施体系,推动城市绿色低碳发展。四是加快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城市智慧化转型发展。 围绕新型城市基础建设,《规划》提出,推动城市基础设施智能化建设与改造。加快推进城市交通、水、能源、环卫、园林绿化等系统传统基础设施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建设与改造;在有条件的地方推进城市基础设施智能化管理,逐步实现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数字化、监测感知网络化、运营管理智能化,对接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