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基金研究报告/个人养老金专题 养老FOF帮助个人投资者参与个人养老金 ——《个人养老金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简评 主要观点: 2022年6月24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就《个人养老金投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下文简称《暂行规定》)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分析师:姚慧 电话:021-53686107 邮箱:yaohui@shzq.com 执业证书编号:S087051810002 日期:2022年8月12日 相关报告: 开启“个人养老金”新时代— —《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重磅发布 中国版IRA升空倒计时(一) ——横向、纵向比较分析 中国版IRA升空倒计时(二) ——当个人养老金遇见基金投顾 公墓基金作为风险相对较高,同时也是在前期试点中接受程度较高的产品,证监会以此为突破口,建立严格的白名单制,将在很大程度上打消民众疑虑,鼓励一部分个人养老资金投到公募基金中来。 一、政策解读 《暂行规定》的“5年”要求在一定程度上给基金管理人和基金经理吃了定心丸,同时也压实责任,公司内部、社会面考核或排名等压力将不再成为养老金投资基金牺牲长期价值投资策略的理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经理必须从长期、价值投资的维度出发来设计和运作产品。 《暂行规定》将正式开启个人养老金投资与公募基金对接落地工作,基金公司必将尽快稳妥做好产品、系统、投教等准备,养老FOF是能够承接个人养老金长期投资需求的现有产品,1年试点期结束,大概率有更多公募基金产品纳入个人养老金账户可投资范围,这将大大鼓励各公司开发长期投资策略、创设各类具有锁定期、服务投资者生命周期的适合长期投资的基金产品。同时,投资者通过个人养老金账户“被动”长期投资基金,也将成为最有效的锚定“长期投资”的投资者教育形式之一。 根据《暂行规定》的起草说明,个人养老金制度全国推广之时,首批养老目标基金应该已运作满5年,可以也必须和其他类型基金同台竞技、以判断其对于个人养老金投资而言是优是劣。 近年来,业绩比较基准的选择确实受到了更多的重视,但仍有大量主题基金选择了宽基指数作为业绩比较基准,并不能准确反映产品风格, 《暂行规定》特意提到了“合理控制投资组合与业绩比较基准的偏离”,将有助于提升业绩比较基准在从产品设计阶段起至整个基金运作周期中的重要性,帮助基金产品保持稳定的风格定位。 鉴于具体基金产品实行“白名单”制,我们猜测其他个人养老金账户可购买金融产品也可能实行“白名单”制。 《暂行规定》要求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设立单独的份额类别,同账户个税递延的设置相同,旨在弥补个人养老金账户的流动性弱点,增加其对普通投资者的吸引力。 个人养老金一旦全国推行,将撬动万亿资金规模,个人养老金基金销 售也必将成为兵家必争之地,本次《暂行规定》把销售资格和股混基金保有规模和合法合规水平紧密相连,同时因为销售机构名录将动态更新,所有机构的进步或退步都将被全市场看见,这个名单可能在一定程度上成为实力的象征和安全的保证,各机构必将向着这个目标努力。在基金销售方面,必将大大促进公募基金代销业务的发展,特别是股混等权益基金销售,搭建居民财富和实体经济的桥梁,为我国产业升级、战略转型提供更充足的长期稳定的金融血液,同时更大程度地发挥公募基金作为重要专业机构投资者的作用,提高资本市场资源配置效率,成为资本市场长期健康发展的“稳定器”和“压舱石”。 根据海外经验,我们认为基金投资顾问和个人养老金的结合,将吸引更多人投入到个人养老金账户的怀抱。 就目前来看,按照投资者退休日期把目标日期养老基金设置为默认投资选择,或者按照投资者适当性风险评级把目标风险基金设置为默认投资选择,都是基金销售机构较好的选择。 二、养老目标基金简介 自2018年8月首批14家基金公司旗下养老目标基金获证监会批文至 今近四年来,我国养老目标基金市场规模持续扩大。截止2022年6月30日,Wind数据显示,市场上已成立的养老目标基金(主代码)共178只,其中目标风险基金99只,目标日期基金79只,市场规模已突破千亿元, 其中目标风险基金总规模848亿(截至2022年3月31日),目标日期基 金总规模168亿(截至2022年3月31日)。 目标风险基金产品共涉及风险等级4类:保守、稳健、均衡、积极,整体来看,目标风险越低的产品的持有期越短,且基准中股票占比越低。目标日期基金中涉及到的退休日期从2025-2060共11种,整体来看,目标日期越近的产品的持有期相对越短,且基准中股票占比相对越低。相对而言,目标风险基金的设计市场统一性更强,目标日期基金的个性化更强。 根据《养老目标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试行)》对于产品的风险特征要求,基金的实际运作显得相对激进,其中目标日期基金较目标风险基金更甚。 相对于业绩比较基准,目标风险基金整体权益资产相对低配、债券资产相对高配。目标日期FOF实际持仓偏离业绩比较基准的情况较普遍,最短持有期越长,权益仓位超基准的比例越大。两者都会根据市场行情调整大类资产配置,持有期越长的目标日期基金择时比例更大。 我们认为,随着《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和未来《个人养老金投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管理暂行规定》的正式落地,个人养老金 制度必将快速进入试行期。目标风险基金和目标日期基金因其投资策略易理解、可验证、及可能较好地同投资者风险偏好或生命周期进行匹配,比较适合作为默认投资选择,从而帮助更多的投资者通过公募基金参与个人养老金。相比之下,目标风险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定位更清晰、实际操作中执行度更高;目标日期基金则更可能因其相对灵活性,而为投资者带来超额收益。 2022年6月24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就《个人养老金投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距2022年4月21日国务院发布《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 (以下简称《意见》),和2022年4月26日中国证券会发文《关于加 快推进公墓基金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时隔仅2月。 政府高层频繁发文推进个人养老金制度加快落实,既反映了建立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障体系对我国民众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也表达了政府对于个人养老金制度在今年内落地势在必得的决心。 《意见》提到,“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资金用于购买符合规定的银行理财、储蓄存款、商业养老保险、公募基金等运作安全、成熟稳定、标的规范、侧重长期保值的满足不同投资者偏好的金融产品……”,根据养老金账户长期锁定、为养老储蓄的性质,公墓基金是上述4类产品中风险相对较高,同时也是在前期试点中接受程度较高的产品,证监会以此为突破口,建立严格的白名单制,将在很大程度上打消民众疑虑,鼓励一部分个人养老资金投到公募基金中来。 一、政策解读 1、第二章第七条: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应当建立长周期考核机制,对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产品业绩、人员绩效的考核周期不得短于5年。基金评价机构应当坚持长期评价原则,业绩评价期限不得短于5年,不得使用单一指标进行排名或评价,不得进行短期收益和规模排名。 解读:2022年4月26日发文的《关于加快推进公墓基金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中也提到了各基金参与方(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基金评价机构、基金评奖机构等)建立长效激励约束机制。2019年多家基金评价、评奖机构共同签署《坚持长期评价发挥专业价值》倡议书,“自2020年起,基金评价主要考察三年及以上期限业绩,取消一年期基金评奖,突出三年期、五年期长期奖项”。本次《暂行规定》根据个人养老金性质把相关基金考核期直接确定为5年,进一步明确了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和普通基金的区别,在一定程度上给相关基金管理人和基金经理吃了定心丸,同时也压实责任,公司内部、社会面考核或排名等压力将不再成为养老金投资基金牺牲长期价值投资策略的理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经理必须从长期、价值投资的维度出发来设计和运作产品。 2、第三章第十条: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不同生命周期阶段投资人的养老投资需求,开发满足不同养老投资偏好的基金产品。个人养老金可以投资的基金产品(以下简称个人养老金基金)应当具备运作安全、成熟稳定、标的规范、侧重长期保值等特征,并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包括: (一)最近4个季度末规模不低于5000万元的养老目标基金; (二)投资风格稳定、投资策略清晰、长期业绩良好、运作合规稳健,适合个人养老金长期投资的股票基金、混合基金、债券基金、基金中基金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基金。 第三章第十四条:基金管理人应当建立有效机制,严格遵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目标、投资策略和投资限制,保持清晰、稳定的投资风格,合理控制投资组合与业绩比较基准的偏离。 起草说明:根据《意见》分步实施、选择部分城市先试行1年再 逐步推开的实施安排,在个人养老金制度试行阶段,拟优先纳入最近4 个季度末规模不低于5000万元的养老目标基金;在个人养老金制度全面推开后,拟逐步纳入投资风格稳定、投资策略清晰、长期业绩良好、运作合规稳健,适合个人养老金长期投资的股票基金、混合基金、债券基金、基金中基金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基金。 解读:《暂行规定》将正式开启个人养老金投资与公募基金对接落地工作,基金公司必将尽快稳妥做好产品、系统、投教等准备,养老FOF是能够承接个人养老金长期投资需求的现有产品,但1年试点期结束,将大概率有更多公募基金产品纳入个人养老金账户可投资范围,这将大大鼓励各公司开发长期投资策略、创设各类具有锁定期、服务投资者生命周期的适合长期投资的基金产品。同时,投资者通过个人养老金账户“被动”长期投资基金,也将成为最有效的锚定“长期投资”的投资者教育形式之一。 2018年3月2日,证监会正式发布《养老目标证券投资基金指引 (试行)》。2018年8月6日,首批养老目标基金获准发行。根据《关于<个人养老金投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选择部分城市先试行1年再逐步推开的实施安排”,在个人养老金制度全国推广之时,首批养老目标基金应该已运作满5年,可以根据其5年业绩判断其是否符合“投资风格稳定、投资策略清晰、长期业绩良好、运作合规稳健”的要求,也就是说,养老目标基金也必须和其他类型基金同台竞技、以判断其对于个人养老金投资而言是优是劣。 同时,我们认为因为个人养老金其明确的“养老”性质,“投资风格稳定、投资策略清晰、长期业绩良好、运作合规稳健”的标准绝不会变,且给出了具体可行的判断“保持清晰、稳定的投资风格”的标准:“严格遵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目标、投资策略和投资限制,……合理 控制投资组合与业绩比较基准的偏离。”近年来,业绩比较基准的选择确实受到了更多的重视,但仍有大量主题基金选择了宽基指数作为业绩比较基准,并不能准确反映产品风格,我们认为上述对于投资风格清晰、稳定的表述,将有助于提升业绩比较基准在从产品设计阶段起至整个基金运作周期中的重要性,帮助基金产品保持稳定的风格定位。 3、第三章第十一条:中国证监会对个人养老金基金实施名录管理,每季度末在官网、基金行业平台、信息平台等更新个人养老金基金名录。 解读:虽然很多国家(例如美国、新加坡),个人养老金账户的投资品种都没有经政府指定,但正如我们在《中国版IRA升空倒计时(一)》中判断的那样,“鉴于我国政府对投资者一以贯之的高度负责态度,及近几年来试点情况,我们认为我国在个人养老金推广初期,限定投资品种的可能性较大”,且根据《暂行规定》上述条款,不仅投资品种有限定,在公募基金品类下具体产品也实行“白名单”制。据此猜测,个人养老金账户可以购买的银行理财、养老保险等产品也可能实行“白名单”制。 4、第三章第十二条:个人养老金基金应当针对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设立单独的份额类别,在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中清晰约定,并根据中国证监会要求进行注册或者备案。该份额类别不得收取销售服务费,可以设置与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相匹配的机制安排,鼓励投资人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