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期报告 2022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GEM的特色 GEM的定位,乃为中小型公司提供一个上市的市场,此等公司相比起其他在联交所上市的公司带有较高投资风险。准投资者应了解投资于该等公司的潜在风险,并应经过审慎周详的考虑后方作出投资决定。 由于GEM上市公司普遍为中小型公司,在GEM买卖的证券可能会较于主板买卖的证券承受较大的市场波动风险,同时无法保证在GEM买卖的证券会有高流通量的市场。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联交所对本报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报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依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本报告乃遵照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GEM证券上市规则(“GEM上市规则”)而刊载,旨在提供有关利骏集团(香港)有限公司(“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的资料,本公司的董事(“董事”)愿就本报告共同及个别承担全部责任。董事在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确认就其所深知及确信,本报告所载的资料在各重要方面均属准确及完整,并无误导或欺诈成分,以及本报告并无遗漏任何其他事项,致使本报告任何陈述或本报告产生误导。 目录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3 未经审核中期财务报表11 中期简明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11 中期简明综合财务状况表13 中期简明综合权益变动表15 中期简明综合现金流量表16 未经审核简明综合中期财务报表附注18 补充资料36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业务回顾 利骏集团(香港)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主要在香港从事提供室内设计及装修解决方案以及整体项目管理。本集团之业务于一九九九年以利骏设计规划有限公司(“利骏设计”)(一间发展成熟的香港室内设计及装修解决方案供应商)的名义成立。本集团相信,其成功乃稳固地建基于其在室内设计及装修工程以及项目管理方面的丰富经验及服务组合。本集团的服务大致可分为(i)设计及装修及(ii)纯设计。此外,本集团亦提供维修及售后服务以满足客户的不同需要。 除有关维修及售后服务的项目外,截至二零二二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总收入及项目数量分别较二零二一年同期增加约61.7%及19.2%。每个项目的平均收入较二零二一年同期增加约40%至约2.1百万港元。 下表分别概述截至二零二二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按服务及客户类别划分的在建及已完成项目的数量及收入以及每个项目的平均收入连同其比较数字: 按项目数量计* 截至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二零二二年 二零二一年变动 设计及装修╱纯设计写字楼 16 1233.3% 商用 10 742.9% 住宅 5 7(28.6)% 总计 31 2619.2% 按收入计* 截至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百万港元 二零二二年 二零二一年变动 设计及装修╱纯设计写字楼 28.7 26.77.5% 商用 33.3 9.2262.0% 住宅 2.3 3.9(41.0)% 总计 64.3 39.861.6% 每个项目的平均收入* 截至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百万港元 二零二二年 二零二一年变动 收入 64.3 39.861.6% 项目数量 31 2619.2% 每个项目的平均收入 2.1 1.540.0% *不包括与维修及售后服务相关者 财务回顾 截至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百万港元 二零二二年 二零二一年 收入 64.8 40.3 毛利(附注1) 7.0 9.1 毛利率 10.9% 22.5% 经调整EBITDA(附注2) (3.7) (7.1)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期内亏损 (5.0) (10.4) 附注1:本集团的毛利指收入扣除分包及材料成本。 附注2:本集团的经调整EBITDA指扣除融资利息收入及成本、其他收益╱亏损(不包括贸易应收款项撇销及减值亏损净额)、所得税、物业、厂房及设备以及使用权资产折旧前的盈利或亏损(二零二一年:融资利息收入及成本、其他收益╱亏损、所得税、物业、厂房及设备及使用权资产折旧以及分占联营公司溢利减亏损)。虽然经调整EBITDA一般用于全球室内设计行业以作为衡量营运表现、杠杆及流动资金的指标,但按照香港财务报告准则,此数值并非用以计量营运表现,亦不应视为代表经营活动所得现金流量净额。本集团计算经调整EBITDA的方法未必可与其他公司所采用相似名称的计量互相比较。 截至二零二二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本集团的收入较二零二一年同期增加。本集团的收入约为 64.8百万港元,较二零二一年同期增加约60.8%。 本集团于截至二零二二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的毛利约为7.0百万港元,较二零二一年同期减少约23.1%。毛利率由约22.5%下降至约10.9%。毛利率下降主要是由于经济状况不稳定及营商环境不利。于COVID-19疫情期间,劳工短缺及材料成本增加。 截至二零二二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本集团总经营开支(附注3)约为12.0百万港元,而二零二一年同期则约为18.2百万港元。总经营开支减少乃主要由于雇员福利开支及广告成本减少所致。 附注3:本集团的总经营开支指在未经审核简明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中所示的雇员福利开支及其他开支的总和。 截至二零二二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本集团的经调整EBITDA约为-3.7百万港元,而于二零二一年同期则约为-7.1百万港元,乃主要由于本集团业务的整体毛利减少及总经营开支减少的合并影响所致。本集团于截至二零二二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录得本公司拥有人应占亏损约5.0百万港元,而于二零二一年同期本公司拥有人应占亏损为约10.4百万港元。尽管受到上述整体毛利减少的影响,有关变动乃主要由于二零二一年同期应付承兑票据的融资成本减少及截至二零二二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的经营开支总额较二零二一年同期减少。 流动资金、财务资源及资本架构 本集团于截至二零二二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实行审慎的财务管理及密切监察财务状况。截至二零二二年六月三十日,本集团拥有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约11.6百万港元(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约27.4百万港元)。流动比率(即流动资产对流动负债之比率)于二零二二年六月三十日为约0.99倍(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约1.1倍)。 于二零二二年六月三十日,本集团之负债总额约80.0百万港元(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约63.8百万港元),主要来自贸易及其他应付款项、合约负债、应付非控股权益款项、租赁负债及借款。 于二零二二年六月三十日,资产负债比率(以计息债务除以资产总额的百分比表示)为19.3%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22.3%)。资产负债比率减少主要是由于应付承兑票据之账面值减少所致。管理层将不时监察本集团财务状况,并不时改善财务状况。 本公司股份于二零一六年七月十二日在联交所GEM上市。于二零二二年六月三十日,本公司的已发行股份总数为355,360,000股股份(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355,360,000股股份),每股面值0.01港元。本公司之资本包括普通股及资本储备。本集团主要透过营运所产生的现金流、借款及股份发售所得款项之组合为其营运资金需求提供资金。 外汇风险 本集团并无面临重大外汇风险,原因为我们的大部分业务交易均以本集团的功能货币港元计值,且于二零二二年六月三十日仅有少量金融资产结余以外币计值。 本集团并无外币对冲政策,并将继续监察其外汇风险。本集团将于有需要时考虑对冲重大外币风险。 资产抵押 于二零二二年六月三十日,本集团并无任何抵押资产(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无)。 或然负债及资本承担 本集团承接的设计及装修合约中的若干客户要求集团实体就履行合约工程以履约保证形式发出保证。 于二零二二年六月三十日,本集团已支付可退还按金为零港元(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588,000港元),并已连同附属公司的若干董事就一间保险公司以一名客户为受益人发出的履约保证向该保险公司发出反弥偿为零港元(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1,960,000港元),有关款项于二零二二年六月三十日仍未偿还。当本集团无法向客户提供令人满意的服务,客户可能要求保险公司支付履约保证订明的总额,而本集团可能因此需要向保险公司作出赔偿。 除本文所披露者外,本集团于二零二二年六月三十日并无其他重大或然负债(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无)及任何重大资本承担(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无)。 中期股息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并无宣派截至二零二二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之任何中期股息(二零二一年:无)。 重大投资及资本资产之未来计划 于二零二二年六月三十日,本集团并无任何其他重大投资及资本资产计划。 所持有的重大投资 于二零二二年六月三十日,本集团持有约1.4百万港元股权投资,分类为按公平值计入其他全面收益的金融资产及按公平值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重大上市股权投资的详情如下: 注册 公平值 股权投资的 占资产总值 占于 二零二二年六月三十日 相应投资的权益 已变现 附注成立地点 变动收益 市值 概约百分比 概约百分比 概约百分比 投资亏损 千港元 千港元 % % % 千港元 汇丰控股有限公司 (0005.hk) 1英格兰 125 1,362 100.0 1.8 <0.01 – 德益控股有限公司 (9900.hk) 2开曼群岛 –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0.0 114.8 125 1,362 100 1.8 114.8 附注: 1.汇丰控股有限公司(汇丰)为银行及金融服务公司。期内,已收取约37,000港元股息。 2.德益控股有限公司主要从事于香港提供楼宇建筑服务以及维修、保养、加建及改建(RMAA)服务。期内概无自其收取股息。 鉴于近期股票市场波动,董事会将采取审慎措施管理本集团的投资组合,旨在于短期内为本集团提供正面回报。 除本文所披露者以及于附属公司的投资外,本集团于二零二二年六月三十日并无任何重大股权投资。 重大收购及出售附属公司、联营公司及合营公司 于截至二零二二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本集团并无任何重大收购及出售的附属公司、联营公司及合营公司。 雇员及薪酬政策 于二零二二年六月三十日,本集团有33名雇员(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31名雇员;二零二一年六月三十日:37名雇员),包括董事。于截至二零二二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之总员工成本(包括董事酬金)约为8.5百万港元,而于截至二零二一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则约为10.4百万港元。 薪酬乃参考资历、职责、贡献及年资以及个别雇员表现而厘定。 除薪金外,我们的雇员薪酬亦包括销售佣金、公积金、医疗保险及酌情花红。薪酬水平至少每年检讨。 未经审核中期财务报表 利骏集团(香港)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宣布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本集团”)截至二零二二年六月三十日止三个月及六个月的未经审核综合业绩,连同比较数字如下: 中期简明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 截至二零二二年六月三十日止三个月╱六个月 截至六月三十日止三个月截至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附注 二零二二年千港元(未经审核) 二零二一年千港元(未经审核) 二零二二年千港元(未经审核) 二零二一年千港元(未经审核) 收入 4 38,606 22,426 64,812 40,268 其他收入 5 82 204 245 294 其他(亏损)╱收益净额 6 (768) 80 (768) 493 分包及材料成本 (36,559) (16,707) (57,774) (31,191) 雇员福利开支 (4,583) (5,051) (8,491) (10,406) 其他开支 7 (1,232) (4,400) (3,547) (7,774) 经营亏损 (4,454) (3,448) (5,523) (8,316) 财务成本 (202) (1,432) (397) (2,790) 分占联营公司亏损 – (65) – (96) 除税前亏损 (4,656) (4,945) (5,920) (11,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