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浏览器禁用了JavaScript(一种计算机语言,用以实现您与网页的交互),请解除该禁用,或者联系我们。[安信证券]:保险:人身险信披新规将至,行业转型已然在途 - 发现报告
当前位置:首页/行业研究/报告详情/

保险:人身险信披新规将至,行业转型已然在途

金融2022-08-04张经纬安信证券我***
保险:人身险信披新规将至,行业转型已然在途

事件:2022年8月2日,中国银保监会就《人身保险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系继今年2月份后再度征求意见,将自2023年6月30日起施行。 较2009版,更明确、更全面、更细化。相较于2009版《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此次《办法》1)明确险企为产品信息披露主体;2)全面涵盖各产品、各流程的信息披露要求;3)细化信息披露内容、方式、服务特殊人群的信息披露事项等。 1)压实险企主体责任,强调各渠道口径一致。a)明确险企为信披主体。规定信披材料应当由保险公司总公司统一负责管理;尤其是相较于2022年2月版征求意见稿,剔除保险中介机构的信披权限,调整为仅保险公司。b)拒绝信披材料“自由发挥”。规定代理人、中介等不得自行修改信披材料,保险公司官网以外披露产品信息不得与官网冲突。 2)涵盖人身险各产品,覆盖售前至售后全流程。2009版仅针对投连、分红、万能险产品,而此次《办法》将各类人身险产品均纳入,并对包括合同订立、保单查询、理赔、转保、停售等在内的保险产品全流程信披作出规定,例如要求保险公司应当通过方便客户查询的平台向客户提供理赔流程、理赔时效、理赔文件要求等相关信息,自作出停售决定后10个工作日内披露停售产品的相关信息。 3)扩大信披范围,确保客户充分知悉。《办法》规定保险公司应当披露产品目录、条款、费率表、现金价值表、说明书等材料信息,结合现今流量媒介趋势给出包括线上、线下在内的信息披露渠道范畴,同时也要求保险公司应当对60周岁以上人员以及残障人士等特殊人群提供符合该人群特点的披露方式。 产品信披更趋透明,监管推动行业加速转型。此次征求意见稿针对人身险产品信批主体、对象、方式、内容等均有详实规定,我们认为将显著提升人身险市场产品信息透明度与易得性,维护保险消费者正当权益,进一步规范保险产品销售,减少炒作停售、诱导转保等销售乱象,加快行业高质量发展。 考虑到该《办法》与2月版征求意见稿整体变动不大,结合近日《保险销售行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出台,我们认为保险行业严监管基调不变,险企整体已有应对预期,转型提质仍是行业大趋势,后续险企将进一步把握客户核心诉求,推进人力质态及产品服务体系持续改善。 投资建议:该《办法》为银保监会本年度规章立法工作计划之一,与此前陆续出台的多项监管规定一脉相承,规范行业健康发展,我们看好率先发力改革、成效更为突出的险企将具备领先优势。针对保险板块,我们认为,受疫情及居民消费显著减弱等影响,短期内负债端改善拐点仍需等待,保险板块估值回升将主要由资产端质量提升所驱动。考虑到保险板块配臵处于历史低位,资产端改善有望延续,建议低位增配板块龙头。关于标的方面,建议重点关注房地产风险改善显著、寿险改革持续深化的中国平安,车险增速改善明显、综合成本率表现优于同业的中国财险。 风险提示:疫情反复、监管政策变化、行业转型不及预期等。 表1:《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与《人身保险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对比 表2:《人身保险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针对查询、转保、停售等环节的信息披露均做出明确规定 图1:我国人身保险产品信息披露规定沿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