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对医药行业的影响
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是指多个医疗机构通过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组织,以招投标的形式购进所需药品的采购方式。我国药品集中采购制度从建立至今已有几十年时间,在之前大致经历了医院分散采购、地市招标采购、省级招标采购三个阶段,目前,我国已进入了药品国家组织集中采购的新阶段。
一、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政策梳理及发展现状
截至2022年第二季度末,我国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已经开展了近5年时间。我们梳理了2018年我国开启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以来的相关政策(表1)。可以看到,2018年3月,国家医保局成立,医保局拥有医保目录制定并动态调整权利,拥有医保支付价格制定并动态调整权利,负责指导药品集采规则制定和集采平台建立。这标志着我国药品国家组织集中采购的时代正式开启。此后各种补充政策和采购文件相继出台,我国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进程飞速进展。
表1: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相关政策梳理
相关动态或政策文件 具体内容 时间 国务院机构改革成立国家医疗保障局 负责制定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2018年3月 《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试点方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明确探索完善药品集中采购机制和以量换价、降低采购药品价格的政策。 2018年11月 《关于做好当前药品价格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家医保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等三部门联合发布 要求各地按照集中采购价格及时调整医保支付标准。 2019年4月 《关于推进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大区域范围的实施意见》,国家医保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等三部门联合发布 扩大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范围。 2020年1月 《关于做好当前药品价格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家医保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等三部门联合发布 要求各地按照集中采购价格及时调整医保支付标准。 2020年4月 《关于做好当前药品价格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家医保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等三部门联合发布 要求各地按照集中采购价格及时调整医保支付标准。 2020年7月 《关于做好当前药品价格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家医保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等三部门联合发布 要求各地按照集中采购价格及时调整医保支付标准。 2021年3月 《关于做好当前药品价格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家医保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等三部门联合发布 要求各地按照集中采购价格及时调整医保支付标准。 2021年7月 《关于做好当前药品价格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家医保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等三部门联合发布 要求各地按照集中采购价格及时调整医保支付标准。 2022年1月 《关于做好当前药品价格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家医保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等三部门联合发布 要求各地按照集中采购价格及时调整医保支付标准。 2022年3月 《关于做好当前药品价格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家医保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等三部门联合发布 要求各地按照集中采购价格及时调整医保支付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