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报告正文,可以得出以下结论:1. 我国县域数字乡村已有较好发展基础,2020 年继续保持稳步增长。2. 县域乡村数字基础设施发展水平相对较高,但县域乡村治理数字化增长最快。3. 各区域县域数字乡村均实现不同程度发展,但“东部发展水平较高、中部次之、东北和西部内容提要发展滞后”的格局未发生改变。4. 东部地区在数字乡村发展强县排名中的地位较稳固,数字乡村发展的区域鸿沟问题较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