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主要围绕我国金融科技安全立法情况展开,梳理了我国中央及地方政府在网络与信息安全领域及金融安全领域的立法现状。文章指出,我国金融科技安全立法形成了以全国人大立法为纲,以行业主管部门、监管部门和地方政府规范为目,有关金融科技安全的全面立法体系。此外,我国金融科技安全立法体现了“以我为主”,适合我国金融科技安全发展实际的立法精神,构建了覆盖金融科技机构、金融科技业务、金融科技运行和金融科技监管的全方位法律支撑。文章还提出了加强我国金融科技安全立法的政策建议,包括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的立法思路,不断优化我国金融科技安全立法的法律结构,加快我国金融科技安全专业立法等。